Common use of 留置權 Clause in Contracts

留置權. 本公司就每一股份(非已全額繳足股款的股份)特定時間催繳或應付的所有款項(無論是否現時應付)對該股份具有首要留置權; 且本公司還就股東或其繼承人欠本公司的所有債務和負債對股東(單獨或與任何其他人士聯名)名下的所有股份具有首要留置權, 無論該債務和負債是在向本公司發出該股東以外的任何人士的任何衡平法權益或其他權益之前或之後產生, 也無論是否已屆償還的限期或債務或負債的解除,也( 儘管該債務或負債可能是該股東或其繼承人或任何其他人士的共同債務或負債)無論其是否本公司股東。本公司對股份的留置權(若有)應延伸至該股份已宣派的所有股息與紅利。董事會可於任何時候在一般情況或任何特定情況下放棄已經產生的任何留置權,或宣佈任何股份全部或部分豁免本條條文。 股份證書須蓋章 說明股份的數量與類別 聯名持有人 股份證書的替換 本公司的留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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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Corporate Governance

留置權. 本公司就每一股份(非已全額繳足股款的股份)特定時間催繳或應付的所有款項(無論是否現時應付)對該股份具有首要留置權; 且本公司還就股東或其繼承人欠本公司的所有債務和負債對股東(單獨或與任何其他人士聯名)名下的所有股份具有首要留置權如股份(非繳足股款股份)涉及任何已催繳或於規定時間應繳付的款項(不論是否當時應繳付),公司就該款項對該股份擁有第一及優先留置權。本公司亦將就股東或其承繼人當時應付予本公司的所有債務及負債而對登記於該股東名下 (不論單獨或與任何其他一名或多名人士聯名持有)的每股股份(非繳足股款股份)擁有第一及優先留置權,而無論有關債務及負債是否於通知本公司除該股東以外任何人士的任何衡平法權益或其他權益之前或之後產生無論該債務和負債是在向本公司發出該股東以外的任何人士的任何衡平法權益或其他權益之前或之後產生以及無論有關債務及負債的付款或履行付款責任的期間是否已實際到臨也無論是否已屆償還的限期或債務或負債的解除,也( 儘管該債務或負債可能是該股東或其繼承人或任何其他人士的共同債務或負債)無論其是否本公司股東。本公司對股份的留置權(若有)應延伸至該股份已宣派的所有股息與紅利。董事會可於任何時候在一般情況或任何特定情況下放棄已經產生的任何留置權,或宣佈任何股份全部或部分豁免本條條文。 股份證書須蓋章 說明股份的數量與類別 聯名持有人 股份證書的替換 本公司的留置權且儘管有關債務及負債為該股東或其承繼人及任何其他人士(無論是否為本公司股東)的共同債務或負債。本公司對股份的留置權(如有)將延伸至就股份所宣派的所有股息及紅利。董事會可隨時(就一般情況或就任何特定情況而言)放棄任何既有留置權或宣佈任何全部或部份豁免的股份遵守本細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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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Company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留置權. 本公司就每一股份(非已全額繳足股款的股份)特定時間催繳或應付的所有款項(無論是否現時應付)對該股份具有首要留置權; 且本公司還就股東或其繼承人欠本公司的所有債務和負債對股東(單獨或與任何其他人士聯名)名下的所有股份具有首要留置權, 無論該債務和負債是在向本公司發出該股東以外的任何人士的任何衡平法權益或其他權益之前或之後產生, 也無論是否已屆償還的限期或債務或負債的解除,也( 儘管該債務或負債可能是該股東或其繼承人或任何其他人士的共同債務或負債)無論其是否本公司股東。本公司對股份的留置權(若有)應延伸至該股份已宣派的所有股息與紅利。董事會可於任何時候在一般情況或任何特定情況下放棄已經產生的任何留置權,或宣佈任何股份全部或部分豁免本條條文。 股份證書須蓋章 說明股份的數量與類別 聯名持有人 股份證書的替換 本公司的留置權如股份(全數繳足股款股份除外)涉及任何已催繳或須於指定時間支付的款項(不論是否現時應繳付),本公司就該款項對該股份擁有首要留置權;本公司亦就股東或其承繼人欠本公司的所有債務與負債而對登記於該股東名下(不論單獨或與任何其他一名或多名人士聯名)的全部股份(全數繳足股款股份除外)擁有首要優先留置權及抵押權,而不論有關債務與負債是否於通知本公司任何人士(該股東除外)的任何衡平權益或其他權益之前或之後產生,以及不論有關債務與負債的付款或解除期限是否已實際到臨,即使有關債務與負債為該股東或其承繼人及任何其他人士(不論該人士是否為本公司股東)的共同債務或負債。本公司對股份的留置權(如有)將延伸至就該股份所宣派的所有股息及紅利。董事局可隨時(就一般情況或就任何特定情況而言)放棄任何既有留置權或宣佈任何將予全部或部分豁免的股份遵守本章程細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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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留置權. 本公司就每一股份(非已全額繳足股款的股份)特定時間催繳或應付的所有款項(無論是否現時應付)對該股份具有首要留置權; 且本公司還就股東或其繼承人欠本公司的所有債務和負債對股東(單獨或與任何其他人士聯名)名下的所有股份具有首要留置權, 無論該債務和負債是在向本公司發出該股東以外的任何人士的任何衡平法權益或其他權益之前或之後產生, 也無論是否已屆償還的限期或債務或負債的解除,也如每股股份(並非全數實繳之股份)涉及任何已催繳或於指定時間應繳付之一切款項(不論是否現時應繳付),本公司就該股份擁有首要留置權;並且對於以某股東名義登記儘管該債務或負債可能是該股東或其繼承人或任何其他人士的共同債務或負債)無論其是否本公司股東。本公司對股份的留置權(若有)應延伸至該股份已宣派的所有股息與紅利。董事會可於任何時候在一般情況或任何特定情況下放棄已經產生的任何留置權,或宣佈任何股份全部或部分豁免本條條文。 股份證書須蓋章 說明股份的數量與類別 聯名持有人 股份證書的替換 本公司的留置權無論單獨或與任何其他一名或多名人士聯名登記)之每股股份(並非全數實繳之股份),本公司亦就該股東或其遺產結欠本公司之所有債項及負債而對該等股份擁有首要留置權,無論該等債項及負債是在本公司獲知悉有關該股東以外任何人士之任何在衡平法上的權益或其他權益之前或之後產生,亦無論該等債項及負債之支付或解除期限是否實際上已到達,且不論該等債項及負債是否屬該股東或其遺產及任何其他人士(不論是否本公司之股東)之聯名債務或負債。本公司對於某股份之留置權(如有的話),應延伸至該股份全部所獲分派的金錢及其他資產。董事會可決議任何股份於某特定期間內可獲全部或部分豁免遵守本章程細則之條文。除非另有協定,任何股份之轉讓登記應被視為本公司放棄對該等股份之留置權( 如有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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