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 董事会行使前述职权,应以勤勉尽责、公司利益至上的原则进行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意见。
相关事项. 5.1 双方不能将本合同内容向无关的其他方泄露。
相关事项 a. 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日,甲方应分别与乙方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闵龙股份除首次转让股份外剩余的2,250,000股股份(占闵龙股份总股本 45%)和1,125,000股股份(占闵龙股份总股本22.5%)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和提案权等股东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乙方行使。表决权委托事项的具体约定以双方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为准。
b. 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日,甲方应分别与乙方签订《股份质押协议》,将其分别持有2,250,000股股份(占闵龙股份总股本45%)和1,125,000股股份(占闵龙股份总股本22.5%)质押给乙方,并办理完成相应的质押登记手续,作为远期股份交割之履约担保。该等质押的担保范围为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履行向乙方转让股份的义务,或返还首次股份转让的价款及相应的孳息,违反其在该协议项下任何陈述、承诺或保证而产生的违约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法律服务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股份质押事项的具体约定以双方签订的《股份质押协议》为准。
相关事项. 七、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公告期限:
1. 获取方式: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简称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链接:xxxx://xxxxxxxx.xx.xxx.xx/),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 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 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
2. 招标文件公告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 友情提示:
(1) 本项目为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服务商初次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前应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和企业信息绑定。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 标指南》。
(2)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 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
(3)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服务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服务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相关事项. 1、 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 本次招标只确定中标单位,不确定岗位分布,待招标完成由芜湖市公安局鸠江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标单位服务人数及岗位分布;合同执行期内遇人员增减,按照合同单价计算服务费;增加人员合同期为实际用人时间至本期合同终止日。中标单位根据派遣员工人数和服务项目配备专门的人资专员,负责派遣员工的日常事务,协调处理派遣员工与采购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3、 中标单位须保证劳务派遣岗位不出现用人空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落实采购人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求提出的管理要求。如中标单位未按照采购人规则制度或管理要求引发的一切纠纷及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4、 派遣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生意外或其他纠纷,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如中标单位处理不当,造成的任何后果及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完全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5、 中标单位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定为全体劳务派遣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等国家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需要缴纳的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6、 中标单位负责按照协议及合同约定时间及经采购人核准的发放标准,向全体劳务派遣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和其他薪酬,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等,非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薪酬,不得缩减和变更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种类。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有权从中标单位的管理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扣除不足,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7、 如中标单位挪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保或其他薪酬,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8、 派遣人员的录用、辞退、更换须得到采购人的同意,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引发管理或劳动纠纷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9、 中标单位应指定管理制度,履行服务责任。须落实文明管理服务的措施,提供文明优质服务
10、 如中标单位在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1、 其他未尽事宜和违约责任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12、 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期是固定不变和不可变更的,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需考虑风险因素,无论何种原因,采购人只以合同单价为准。
13、 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应当完成人员派遣工作。
相关事项. 协议签订后,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且该土地上原有的租赁、抵押、查封关系,欠缴费用及企业内部问题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取得上述两宗土地权益无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相关事项.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及公告期限:
相关事项.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铜川市新区第一小学信息化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他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等;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 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4) 税收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5) 履约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8)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企业须提供签字盖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
相关事项. 为恢复生产必须妥善解决和安置员工,老威盛员工工资等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与员工沟通解决,乙方愿意积极配合甲方落实该项工作。租赁期间,就威盛公司的员工乙方遵循择优使用、员工自愿的原则予以聘用;对于乙方拟聘用人员,乙方将与之另行签署劳动合同,约定具体权利义务;对于乙方未聘用之威盛公司员工,由威盛公司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法律关系均与乙方无关。
(1) 原则上在乙方实际履行本协议前,威盛公司必须合法解除与全体老员工关系(法律规定必须留守人员除外);
(2) 在恢复生产期间的前三个月,留守人员(恢复生产的留守人员由乙方指定,法定留守人员由甲方指定)工资(总人数不超过 150 人,人均不超过 3000 元/月的部分)及水电费由乙方支出,扣除此三个月中优惠的 36 万/月租赁费用后,剩余金额由甲方列入共益债务; 三个月后,乙方指定的恢复生产留守人员的相关工资及社保、水电费由乙方直接支付;法定留守人员工资及社保由甲方在租赁款中直接支付;
(3) 甲方在乙方参与的重整计划草案中,如果乙方成功完成对威盛公司的重整工作,乙方承诺愿意按照协议约定将部分共益债务转为对威盛公司的追加投资;如果威盛公司破产但是由乙方成功收购的,乙方承诺愿意按照协议约定将部分共益债务转为追加的收购成本。
相关事项. (1) 甲方确保该项资产不存在任何担保、抵押等权属纠纷。
(2) 协议签订后,该资产的后续验收事项及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保证在 2012 年9 月 30 日前交付该房产并提供房屋入住通知单及消防、环保竣工规划验收审查记录等手续。
(3) 甲方负责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协助乙方办理完成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其中地上一层为房产证、地下一层为使用权)等权属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