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办法 样本条款

磋商办法. 具体磋商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磋商办法. 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磋商办法.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三 )2款规定的标准对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磋商办法. 2.评审标准 2.1计算机自动清标
磋商办法.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办法. 1. 磋商小组的组建 1.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2. 竞争性磋商程序 2.1 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有以下任何一项不满足,则视为无效响应); 1 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签署、盖章 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 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报价是否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 最高限价的;
磋商办法. 1、 资格审查: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磋商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鲜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磋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2、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法:本项目磋商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主要有:报价、业绩、维保方案、售后服务等,请各供货商尽量提供详尽的证明材料。综合评分明细表如下: 1 报价 40% 40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比选申请价格最低的比选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基准分为40分。其他比选申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申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比选报价)×40%×100。
磋商办法.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 磋商响应性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差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 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磋商办法.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办法. 具体磋商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