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办法. 具体磋商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磋商办法. 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磋商依据。
磋商办法. 具体磋商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
磋商办法. 1、 资格审查: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磋商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鲜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磋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2、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法:本项目磋商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主要有:报价、业绩、维保方案、售后服务等,请各供货商尽量提供详尽的证明材料。综合评分明细表如下: 1 报价 40% 40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比选申请价格最低的比选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基准分为40分。其他比选申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申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比选报价)×40%×100。
磋商办法.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
磋商办法.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 府采购政策。
磋商办法. 1. 磋商小组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单数组成,分别是采购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政府采购专家库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
2. 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
3. 磋商小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审查各供应商是否符合磋商资格要求。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
4.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5.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步骤及方法集体与单一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现场抽签确定。
磋商办法.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办法. 1. 磋商小组的组建
1.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2. 竞争性磋商程序
2.1 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有以下任何一项不满足,则视为无效响应);
1 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签署、盖章 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 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报价是否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 最高限价的;
磋商办法. 18
一、 磋商办法前附表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