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押金 样本条款

租赁押金. 4.1 本合同签署后 5 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 月租金的押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收取乙方押金时,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4.2 乙方支付的押金并非乙方预付的租金或其他费用,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甲方不得无故扣留乙方押金,拒不退还。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 5 日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是否满足条件由甲方认定),甲方应当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租金、费用以及违约赔偿金后,将租赁押金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乙方(如有租金余额一并予以退还): (1) 乙方未对租赁房屋造成损坏或已经将损坏的房屋修复; (2)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将租赁房屋(包括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 (3) 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的,已将工商注册地址迁移,并办理完毕法律及政府规定的其他手续。
租赁押金. 拍卖成交后7日内,承租人需缴纳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为一年租金。租赁合同期满,若承租人没有违反合同规定,委托方在30日内如数退还(不计息)。
租赁押金. 1、 乙方须向甲方交付租赁押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租赁押金的支付方式与租金支付方式相同。 2、 乙方应在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后三日内与甲方办理好房屋交割手续,并付清应付税、费,甲方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押金充抵租金。
租赁押金. 4.1 本同签署后 5 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 2 个月(不超过两个月)租金的押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支付完成时间以甲方银行到账凭证为准;甲方收取乙方押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如乙方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租赁房屋另行出租,且有权向乙方收取与租赁保证金等 额的违约金。 4.2 乙方支付的押金并非乙方预付的租金或其他费用,仅是乙方履行本同约定义务的保证,甲方不得无故扣留乙方押金,拒不退还。租赁期限届满或同解除后 5日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甲方应当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租金、费用以及违约赔偿金后,将租赁押金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乙方(如有租金余额一并予以退还): (1) 乙方未对租赁房屋造成损坏或已经将损坏的房屋修复; (2) 乙方按照本同约定的方式将租赁房屋(包括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 (0) 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的,已将工商注册地址迁移,并办理 完毕法律及政府规定的其他手续。 4.3 甲方有权不退还租赁押金的情形: (1) 乙方逾期返还租赁房屋满 10 日的; (2) 在乙方用租赁房屋地址注册公司的情况下,乙方逾期注销租赁房屋的工商登记注册地址满 30 日的; (3) 在双方办理了租赁合同备案的情况下,乙方逾期与甲方解除租赁合同备案满 30 日的; (4) 在乙方用租赁房屋相关信息注册使用了网络/宽带端口的情况下,乙方逾期向有关电信公司注销账号满 30 日的; (5) 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 (6) 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7) 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8) 有其他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定的违约行为的。 4.4 租赁押金返还的前提条件: (1) 乙方须结清全部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用、空调费和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各项费用,并与甲方办理房屋移交验收手续; (2) 乙方承租的租赁房屋和使用的公用设施、设备返还甲方时完整无缺(不包括自然损耗)且能正常使用,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 (0) 乙方无违反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安全管理协议的约定、不会造成甲方损失的其他情形的; (4) 若乙方用租赁房屋地址注册公司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将该注册公司住所迁移出租赁房屋的地址; (5) 在双方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的情况下,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到房管部门解除备案; (6) 在乙方用租赁房屋相关信息注册使用了网络/宽带端口的情况下,乙方应该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网络公司注销账号。 (7) 乙方将租赁保证金缴纳凭据(原件)交付给甲方。如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租赁押金. 4.1.1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共计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1 个月租金金额)。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开具收据。在乙方已全面、适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须于本合同到期且乙方付清应付款项并按要求办理退场手续后 4.1.2 乙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将押金金额支付到甲方本合同 4.1 条款中指定的账户;如乙方未按照上述期限向甲方支付押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1.3 在合同期限内,押金应保持足额。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时,抵扣乙方的押金,以补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不限于拖欠的租赁费及其他费用。在此情况发生时,乙方必须把甲方扣除的押金部分根据甲方通知重新补足并支付于甲方,如果押金不足甲方抵扣的金额,甲方有权追讨,乙方应向甲方额外支付差额部分。
租赁押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租赁押金人民币 5 万元,甲方 在收到押金后开具押金单据给乙方,乙方应妥善保存押金单据,租赁期满,经甲方确认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且租赁楼层结构、设施设备、水电费缴纳等正常后,乙方凭押金单据向甲方办理退还租赁押金。
租赁押金. 双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交物业租赁押金人民币 元整 (¥ 元)。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付清所有的应付费用(水、电、杂费及乙方经营期间应承担的其他费用)并搬清属于乙方的可动产后,凭押金收据原件向甲方申请退回押金(不计利息)。
租赁押金. 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作为承租租赁物业的租赁押金人民币 400,780 元及第一个月租赁费人民币 133,593.26 元。
租赁押金. 在本租赁合同生效的当天,乙方向甲方交纳租赁押金 伍万元整。租赁押金不计息、不抵减任何费用。本租赁合同到期且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甲方无息将 伍万元租赁押金退还给乙方。
租赁押金. 您可能会被要求支付押金,如果您的租金是: • 每周 800 澳元或以下,押金可以是相当于(或少于)4 周的租金。 • 每周超过 800 澳元,押金可以是相当于(或少于)6 周的租金。 房东必须在 2 周内(或者如果房东有代理,则为 4 周内)将押金提交给消费者与商业服务处(Consumer and Business Services)。房东必须在 48 小时内给您提供收据。 在您租约结束时,您应该安排押金退还事宜。如果您未对房屋造成损坏、未拖欠房租或其他欠款,押金可以 被退还给您。 (注意: 南澳住房协会(Housing SA)也许可以帮助您支付押金。请致电 131 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