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增资. 上海市徐汇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因其申办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外合资公司的需要,决定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调整为人民币 2,044 万元。上海 汇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26 日出具《验资报告》,验证上海市徐汇区城 市建设开发总公司人民币 2,044 万元注册资金已经全部实缴。发行人已就上述事 项在上海市徐汇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于 1992 年 9 月 2 日办理完成,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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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增资. 上海市徐汇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因其申办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外合资公司的需要,决定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调整为人民币 上海市徐汇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因其申办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外合资公司的需要,决定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注册资金调整为人民币 2,044 万元。上海 汇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26 日出具《验资报告》,验证上海市徐汇区城 市建设开发总公司人民币 建开发总公司人民币 2,044 万元注册资金已经全部实缴。发行人已就上述事 项在上海市徐汇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于 万元注册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发行人已就上述事项在 上海市徐汇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于 1992 年 9 月 2 日办理完成,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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