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的權力及職責 样本条款

管理人的權力及職責. 管理人負責該土地及屋苑的管理。發展商特此不可撤銷地委任管理人為代理人,其獲充分授權按本契約的條文處理任何涉及該土地及屋苑的整體事宜。管理人擁有充分權力就有關該土地及屋苑及其管理事宜,採取及辦理 其認為必要或適當的所有行動及事項。在任何方面不限制上述一般適用範圍下,管理人的權力及職責如下(在本第 3 條,若管理人由發展商委任,凡提述「發展商」時當作提述管理人):- (a) 保險 (i) 責任保險 購買及維持有關以下各項的責任保險: (A) 以下人士可能招致的佔用人和公共責任及發展商認為合適的任何其他風險: (I) 屋苑每名租戶或佔用人就其佔用的住宅單位所招致的責任及風險,但發展商須被視為每個未被租出的住宅單位的佔用人; (II) 屋苑每名租戶或佔用人及發展商就共用空間、區域 1(在其仍未交還給政府的範圍內)、區域 2(在其仍未交還給政府的範圍內)、斜坡範圍、公共道路範圍(在其仍未交還給政府的範圍內)、排水渠及污水渠喉管系統及共用設施所招致的責任及風險;及 (III) 獲發展商不時委任以行使其權利和權力及/或履行其義務的任何人士,就共用空間、區域 1(在其仍未交還給政府的範圍內)、區域 2(在其仍未交還給政府的範圍內)、公共道路範圍(在其仍未交還給政府的範圍內)、斜坡範圍及排水渠及污水渠喉管系統所招致的責任及風險;及 (B) 可能令每名租戶或佔用人須對發展商負上彌償責任的風險, 該等保險的條款、購買的方式、針對的風險、承保範圍及承保人的人選須符合發展商不時的決定。在不限制上述一般適用範圍下,發展商可就上述風險購買涵蓋屋苑所有租戶及佔用人及發展商的總保險,而該總保險單可包含發展商不時決定為適當的相互責任條款。 (ii) 保險金的運用 在不抵觸住宅單位所訂立的任何租約下,將發展商追討所得的所有保險金、補償或損害賠償用以支付或用作補償與該等追討所得的保險金、補償或損害賠償相關的損害、損失或責任。 (b) 共用空間及共用設施的管理 (i) 共用空間及共用設施的翻新等 重建、翻新、改善或提升共用空間及共用設施,以及建設或安裝額外導管或其他共用設施,而在每種情況下,均須符合發展商認為合適的方式且其標準須與屋苑的地位相稱。 (ii) 共用空間及共用設施的油漆及護理 不時按發展商決定的相隔時期對共用空間及共用設施進行油漆、鋪砌瓦片及護理工程,以及選擇屋苑外牆的顏色和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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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人的权利 (1) 根据本合同及《说明书》的约定,独立运作集合计划的资产; (2) 根据本合同及《说明书》的约定,收取管理费等费用; (3) 按照本合同及《说明书》的约定,停止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参与,暂停办理集合计划的退出事宜; (4) 根据本合同及《说明书》的约定,终止本集合计划的运作; (5) 监督托管人,并针对托管人的违约行为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委托人的利益; (6) 行使集合计划资产投资形成的投资人权利; (7) 集合计划资产受到损害时,向有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8)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本合同及《说明书》约定的其他权利。

  • 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管理办法》《运作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 依法办理资产管理计划的销售、登记、备案事宜; (2)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报送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运行信息; (3) 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资金; (4) 制作风险揭示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5) 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受托人义务,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6)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能力的人员进行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7)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证本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与其管理的其他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管理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资产管理计划的受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投资; (8) 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接受投资者和托管人的监督; (9) 召集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有),份额持有人大会设立日常机构的除外; (10) 确定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参与、退出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份额交易价格的计算方法符合相关要求以及合同的约定; (11) 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计算并向投资者报告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 (12) 对《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五)项规定的非标准化资产和相关交易主体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形成书面工作底稿,并制作尽职调查报告; (13) 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负责资产管理计划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会计报 告; (14) 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 计; (15) 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确定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投资者分配收益;

  • 管理人的管理费 托管人的托管费;

  • 管理费 本计划的管理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管理费按前一日产品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由管理人收取。计算方法如下: H=E×年费率÷365;H 为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E 为前一日的产品资产净值。

  • 管理费用 35,552.58 38,075.86 39,670.75 41,326.44 43,028.73 44,810.13 44,810.13 44,810.13

  • 管理体制 本業務の実施に当たり、PMDA の意図しない変更が行われないことを保証する管理が、一貫した品質保証体制の下でなされていること。また、当該品質保証体制が書類等で確認できること。

  • 管理費 管理費は、次の各号に掲げる通常の管理に要する経費に充当する。一 管理員人件費 二 公租公課 三 共用設備の保守維持費及び運転費四 備品費、通信費その他の事務費 五 共用部分等に係る火災保険料、地震保険料その他の損害保険料六 経常的な補修費 七 清掃費、消毒費及びごみ処理費八 委託業務費 九 専門的知識を有する者の活用に要する費用十 管理組合の運営に要する費用

  • 契約金額 金 円(うち消費税額及び地方消費税額 円)とする。

  • 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 管理対象 本基準の適用システムにおけるハードウェア、ソフトウェア、ネットワーク、及びアプリケーションを対象とす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