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期限 样本条款

管理期限. 每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期限自相关股东大会通过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当期股票全部出售且资产分配完毕之日止。
管理期限. 存续期为 5 年,可展期。
管理期限. 本集合计划管理期限为 5 年。自集合计划成立日起算。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提前终止情形的,根据本合同约定办理。本集合计划管理期限届满,管理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安排本集合计划展期事宜。
管理期限. 为计划成立日(含)至运作终止日(不含)的期间,经三方 协商一致,管理期限可以相应延长。
管理期限. 无固定存续期限。
管理期限. 本集合计划管理期限为 10 年期固定期限,具体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管理期限. 本集合计划无固定存续期限。
管理期限. 本持股计划管理期限预计为 18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管理期限.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从成立日到 2017 年 2 月 2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