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终止分配 Clause in Contracts

终止分配. 1. 本产品在扣除信银理财应收取费用及其他应由产品承担的税费后的投资损益全部归属投资者。 2. 如产品正常到期或提前终止,理财资金于到期日(实际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分配,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 投资者到期日应得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应得资金=到期日产品可分配的总金额/产品的总份额*投资者的持有份额 4. 若募集期发生变化(募集期提前结束或募集期延长)、运作起始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期遇非工作日或其他原因延长,产品到期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信银理财将以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方式通知投资者。 5.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理财资金划转至投资者账户的时间以代销机构的清算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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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Investment Agreement, Investment Agreement, Investment Agreement

终止分配. 1. 本产品在扣除信银理财应收取费用及其他应由产品承担的税费后的投资损益全部归属投资者。 2. 如产品正常到期或提前终止,理财资金于到期日(实际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分配,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 投资者到期日应得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应得资金=到期日产品可分配的总金额/产品的总份额*投资者的持有份额-应付浮动管理费(如有) 4. 若募集期发生变化(募集期提前结束或募集期延长)、运作起始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期遇非工作日或其他原因延长,产品到期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信银理财将以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方式通知投资者。 5.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理财资金划转至投资者账户的时间以代销机构的清算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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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Investment Agreement, Investment Agreement, Investment Agreement

终止分配. 1. 本产品在扣除信银理财应收取费用及其他应由产品承担的税费后的投资损益全部归属投资者本产品在扣除渤银理财应收取费用及其他应由产品承担的税费后的投资损益全部归属投资者。 2. 如产品正常到期或提前终止,理财资金于到期日(实际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分配,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 投资者到期日应得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应得资金=到期日产品可分配的总金额/产品的总份额*投资者的持有份额 4. 若募集期发生变化(募集期提前结束或募集期延长)、运作起始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期遇非工作日或其他原因延长,产品到期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信银理财将以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方式通知投资者若认购期发生变化(认购期提前结束或认购期延长)、产品成立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期遇非工作日或其他原因延长,产品到期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渤银理财将以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方式通知投资者。 5.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理财资金划转至投资者账户的时间以代销机构的清算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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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产品说明书, 理财产品说明书, 理财产品说明书

终止分配. 1. 本产品在扣除信银理财应收取费用及其他应由产品承担的税费后的投资损益全部归属投资者。 2. 如产品正常到期或提前终止,理财资金于到期日(实际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分配,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 投资者到期日应得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应得资金=到期日产品可分配的总金额/产品的总份额*投资者的持有份额 4. 若募集期发生变化(募集期提前结束或募集期延长)、运作起始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期遇非工作日或其他原因延长,产品到期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信银理财将以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方式通知投资者若募集期发生变化(募集期提前结束或募集期延长)、运作起始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期 遇非工作日或其他原因延长,产品到期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信银理财将以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方式通知投资者。 5.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理财资金划转至投资者账户的时间以代销机构的清算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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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Investment Agreement, Investment Agreement

终止分配. 1. 本产品在扣除信银理财应收取费用及其他应由产品承担的税费后的投资损益全部归属投资者本产品在扣除渤银理财应收取费用及其他应由产品承担的税费后的投资损益全部归属投资者。 2. 如产品正常到期或提前终止,理财资金于到期日(实际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分配,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 投资者到期日应得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应得资金=到期日产品可分配的总金额到期日产品某具体份额可分配的总金额/产品的总份额*投资者的持有份额产品某具体份额总份额*投资者的某具体份额持有份额数。 4. 若募集期发生变化(募集期提前结束或募集期延长)、运作起始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期遇非工作日或其他原因延长,产品到期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信银理财将以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方式通知投资者若认购期发生变化(认购期提前结束或认购期延长)、产品成立日发生变 化或者清算期遇非工作日或其他原因延长,产品到期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渤银理财将以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方式通知投资者。 5.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理财资金划转至投资者账户的时间以代销机构的清算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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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产品说明书, 理财产品说明书

终止分配. 1. 本产品在扣除信银理财应收取费用及其他应由产品承担的税费后的投资损益全部归属投资者本产品在扣除渤银理财应收取费用及其他应由产品承担的税费后的投资损益全部归属投资者。 2. 如产品正常到期或提前终止,理财资金于到期日(实际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分配,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 投资者到期日应得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应得资金=到期日产品可分配的总金额到期日产品某具体份额可分配的总金额/产品的总份额*投资者的持有份额产品某具体份额总份额*投资者的某具体份额持有份额数。 4. 若募集期发生变化(募集期提前结束或募集期延长)、运作起始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期遇非工作日或其他原因延长,产品到期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信银理财将以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方式通知投资者若认购期发生变化(认购期提前结束或认购期延长)、产品成立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期遇非工作日或其他原因延长,产品到期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渤银理财将以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方式通知投资者。 5.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理财资金划转至投资者账户的时间以代销机构的清算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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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产品说明书, 理财产品说明书

终止分配. 1. 本产品在扣除信银理财应收取费用及其他应由产品承担的税费后的投资损益全部归属投资者本产品在扣除渤银理财应收取费用及其他应由产品承担的税费后的投资损益全部归属投资者。 2. 如产品正常到期或提前终止,理财资金于到期日(实际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分配,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 投资者到期日应得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应得资金=到期日产品可分配的总金额/产品的总份额*投资者的持有份额 4. 若募集期发生变化(募集期提前结束或募集期延长)、运作起始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期遇非工作日或其他原因延长,产品到期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信银理财将以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方式通知投资者若认购期发生变化(认购期提前结束或认购期延长)、产品成立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期遇非工作日或其他原因延长,产品到期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渤银理财将以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方式通知投资者。 5.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理财资金划转至投资者账户的时间以代销机构的清算时间为准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理财资金划转至投资者账户的 时间以代销机构的清算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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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产品说明书

终止分配. 1. 本产品在扣除信银理财应收取费用及其他应由产品承担的税费后的投资损益全部归属投资者本产品在扣除渤银理财应收取费用及其他应由产品承担的税费后的投资损益全部归属投资者。 2. 如产品正常到期或提前终止,理财资金于到期日(实际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分配,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 投资者到期日应得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应得资金=到期日产品可分配的总金额到期日产品某具体份额可分配的总金额/产品的总份额*投资者的持有份额产品某具体份额 总份额*投资者的某具体份额持有份额数。 4. 若募集期发生变化(募集期提前结束或募集期延长)、运作起始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期遇非工作日或其他原因延长,产品到期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信银理财将以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方式通知投资者若认购期发生变化(认购期提前结束或认购期延长)、产品成立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期遇非工作日或其他原因延长,产品到期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渤银理财将以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方式通知投资者。 5.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理财资金划转至投资者账户的时间以代销机构的清算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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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产品说明书

终止分配. 1. 本产品在扣除信银理财应收取费用及其他应由产品承担的税费后的投资损益全部归属投资者本产品在扣除渤银理财应收取费用及其他应由产品承担的税费后的投资损益全部归属投资者。 2. 如产品正常到期或提前终止,理财资金于到期日(实际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分配,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 投资者到期日应得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应得资金=到期日产品可分配的总金额到期日产品某具体份额可分配的总金额/产品的总份额*投资者的持有份额产品某具体份额总份额*投资者的某具体份额持有份额数。 4. 若募集期发生变化(募集期提前结束或募集期延长)、运作起始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期遇非工作日或其他原因延长,产品到期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信银理财将以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方式通知投资者若认购期发生变化(认购期提前结束或认购期延长)、产品成立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期遇非工作日或其他原因延长,产品到期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渤银理财将以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方式通知投资者。 5.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理财资金划转至投资者账户的时间以代销机构的清算时间为准投资者通过销售服务机构购买理财产品的,理财资金划转至投资者账户的时间以销售服务机构的清算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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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产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