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方. (i) 附录I.A中所列的转移个人数据的自然人或法人、公共机构、机关或其他机构 (“实体”),以下称为“数据出口方”;以及
(ii) 附录I.A中所列的直接或通过其他实体(本条款缔约方)间接从数据出口方接收个人数据的第三国实体,以下称为“数据进口方”。 均已同意这些标准合同条款(“条款”)。
缔约方. 指本协定对之生效的任何国家;人指公民或者法人;
缔约方. 上海瑞应人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7HG8WG97),其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华盛路 76-82 号 3 层 10 室(“买方”);以及
缔约方. 本质保条款仅提供给麦田能源产品的采购方,该采购方可能是交流充电桩经销商,零售商或者有资质的电工(安装商)将产品卖给另一组织或者第三方(终端用户)。
缔约方. 双边或多边协议缔约方的名称。
缔约方. 对于与 RWC Platform 云平台的任何互动,您的协议关系都是与 RWC 建立的,您在 RWC Platform 云平台上进行的任何订阅交易(定义见下文)均由 RWC 进行。
缔约方. 是指第 4 条中规定的同意临时或确定接受本协定约束的一国政府、欧洲联盟或政府间组织;
缔约方. 开始日期 将这些附加到 SCC 的日期(欧盟SCC)。
缔约方. 指签订合同的一方,即客户或供应商;而双方应指签订合同的所有当事双方。
缔约方. 是指参加本条约的国京或符合第( 10) 项要求的政府间组 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