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评估 样本条款

考核评估. 参照乙方公司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对项目管理团队实施考核,其中乙方委派的经营班子人员由乙方考核,并征询甲方意见;其他人员由项目负责人考核,报甲方备案。考核结果作为人员激励、退出的重要依据。
考核评估. 服务人员应按照采购人与乙方共同拟订的工作计划及流程进行工作 ,双方共同对服务进行过程评估和绩效考核,对不合格的服务及时整改,对考核不合格的服务人员需及时辞退并补充。 3.
考核评估. 联合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对联合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对联合实验室的研究项目进展与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
考核评估. 项目末期由采购方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并作为支付服务费用的参考依据。综合评估考核包含服务质量考核和经费审计两部分。
考核评估. 8. 1 采购人将额外出资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成交人的服务进行评估,分别在年度第六个月时进行中期评估、在年度第十二个月时进行末期评估。
考核评估. 8. 1 甲方将额外出资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估,分别在年度第六个月时进行中期评估、在年度第十二个月时进行末期评估。
考核评估. 第十一条 外籍专任教师(Z 岗)考核采用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各单位针对岗位责任履行情况对其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报送聘任工作组审定。聘期一年及以下的外籍专任教师(Z 岗)不参与年度考核。
考核评估. (一)中心每三年对工作站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主要评估内容包括对中心战略规划及其成果的贡献度等。
考核评估. 华龙证券组织辅导对象考核,以便其加深对辅导内容的了解和掌握,顺利完成了辅导计划的各项内容。 通过本次辅导,使发行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组织制度、财务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并完善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通过辅导,使公司能够达到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并督促接受辅导的人员全面理解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以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辅导过程中,发行人接受辅导人员与华龙证券辅导人员、其他各中介机构辅导人员配合密切,接受辅导人员认真接受辅导,较好地完成了预定的辅导任务。辅导期间,金徽矿业指定董事会秘书为辅导工作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与本辅导机构的联络和辅导过程中具体事宜的安排。发行人能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辅导机构提供资料,主动向辅导人员咨询发行人规范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本辅导 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能够积极采纳,并配合落实整改措施,保证辅导工作的顺利进行,达到了预期的辅导目标。 发行人对本辅导机构辅导工作的评价如下: 华龙证券通过集中授课、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来开展辅导,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与公司共同制定了解决措施,提出的所有问题均能得到有效解决和规范。 通过集中辅导,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对于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全治理、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投向和管理、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核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企业未来发展战略等方面有了更深入透彻的认识和实质性的理解。 华龙证券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根据双方签署的辅导协议,全面履行了辅导责任,达到了预期的辅导效果。 本辅导机构参与金徽矿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人员,在本次辅导工作中严格遵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辅导计划》的安排,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辅导义务,制定了周密可行的辅导计划,整个辅导过程准备充分、调查细致,对辅导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与发行人沟通并尽快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本辅导机构认为:对于金徽矿业的辅导合格、有效,辅导效果显著,达到了辅导的预期目标。 特此报告。 辅导机构负责人(签字): 陈牧原 辅导人员(签字): 郭喜明 董灯喜 康 勇 柳生辉 陈 敏 孔祥辉 尹雅宜 张腾宵 王惠民
考核评估. 1、由甲方制定项目运营管理考核细则(详见合同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