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户口. 8.1 我们,作为户口持有人,同意一旦其中一位户口持有人去世,银行获授权支付户口的信用余额给仍在生的户口持有人,以及有关付款应构成银行对该户口应支付数额的有效解除。
联名户口. 3.1 如户口由两名或以上个人开立,此等个人共同保有该户口,拥有生存者取得权,各名个人对于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债务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如两人或多人中有任何一人死亡,户口中的整个权益应归生存下来的另一人或多人所拥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不变。
联名户口. 5.26 电子银行服务将不提供给联名户口,因联名户口的操作授权超过一位签署人。
联名户口. 12.1. 如果客户包括一名以上人士(每名人士为「联名户口持有人」),户口将为拥有生存者取得权的联名户口。于任何一名该等联名户口持有人身故,该已故人士于户口的权益,将归于尚存人士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