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與保證 样本条款

聲明與保證. 10.1 聲明與保證. 您在任何時候均聲明與保證如下:
聲明與保證. 您聲明與保證您不是PSR 第 1 部分第 2 條規定中定義的客戶或慈善機構或微型企業。您被視為於您每次使用本電子銀行服務條款與細則項下的電子銀行服務時重複本聲明。您確認本行依賴於本聲明,並且如該聲明在任何方面不真實、虛假或具有誤導性,則可能影響本行與您的關係。
聲明與保證. 10.1 聲明與保證 在任何時候 貴客戶均聲明與保證:
聲明與保證. 客戶就本行提供之服務,應聲明、保證並承諾第三方不會對本行有任何不利或無理之要求或杯葛,否則客戶應負責排除及賠償。除因本行故意不當行為、重大過失或詐欺之行爲,導致本行無法履行或提供任何服務外,本行均不負任何責任。
聲明與保證. 立約人向國泰證券聲明下列事項,並保證該等聲明於進行每一交易時均仍正確、有效:
聲明與保證. (一)立約人向銀行聲明並保證(該聲明及保證視為立約人於進行任一結構型投資商品之日所作成,且在立約人於銀行持有投資帳戶或尚有結構型投資商品餘額之期間內皆為有效)且同意銀行係依據立約人之聲明與保證與立約人達成結構型投資商品之投資合意:
聲明與保證. 投資人於締結本合約書、個別結構型產品說明書暨風險預告書及其相關文件時,茲聲明與保證:
聲明與保證. 一、 立約人茲向銀行聲明並保證:
聲明與保證. 當事人茲為以下事項之聲明及保證:
聲明與保證. 12.1 客戶特此聲明與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