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价款 样本条款

股份转让价款.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 90%,且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上市公司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 值,双方协商确定转让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04 元/股,股份转让款合计为人民币贰亿零叁佰叁拾贰万贰仟柒佰贰拾柒元肆角肆分(小写:203,322,727.44元)。 若在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转让过户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标的股份的转让数量及每股价格将自动作出相应的调整,股份转让比例不变。
股份转让价款. 先决条件二全部成就之日(不含该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相当于30%股份转让价款的金额(对应乐通基金11,273,437.73元、新动能基金5,333,200.01元、好美熙越3,569,631.88元、九水投资504,871.50元)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为免疑义,上述付款的先决条件,受让方有权豁免全部或部分;如受让方豁免全部或部分且支付价款的,转让方仍应积极完成其他先决条件;受让方提前支付某批次价款的,不意味着对先决条件的认可。 (2) 股份转让款支付的先决条件 先决条件一:各方同意,除非受让方书面同意放弃下述先决条件中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受让方按照前述规定的时间和条件将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监管账户须以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为前提:
股份转让价款. 先决条件二全部成就之日(不含该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相当于15%股份转让价款的金额(对应罗晨鹂5,079,553.42元,青岛冠博9,913,233.45元)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股份转让价款. 1、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 80%,参照上市公司股票近期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每股净资产值等因素,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99 元/股,股份转让款合计为 341,390,522.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亿肆仟壹佰叁拾玖万零伍佰贰拾贰元整)。 其中,支付给转让方一的股份转让款为 211,124,594.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壹仟壹佰壹拾贰万肆仟伍佰玖拾肆元整),支付给转让方二的股份转让款为 130,265,928.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零贰拾陆万伍仟玖佰贰拾捌元整)。 2、 若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至本次转让标的股份转让过户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转让标的股份的转让数量及每股价格将自动作出相应的调整,股份转让比例不变。
股份转让价款. 1.2.1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价格为含权交易价格,即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包含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股份转让登记过户完成之前,上市公司应分配的股票股利和现金股利等。为免任何疑问,上市公司 2018 年度的净利润应当归属于出让方。 1.2.2 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价格为 4.86 元/股,本次转让的股份数量合计 236,442,597.00 股,转让价款共计 1,149,111,021.42 元。
股份转让价款. 标的股份的转让总价款为 1,039,167,399.36 元(大写:壹拾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柒仟叁佰玖拾玖元叁角陆分)。如过渡期内标的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派息及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新增股份归属于受让方所有,同时本次股权转让中标的公司的每股转让价格及转让股份数量根据前述除权除息事项作出相应调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过渡期内标的股份产生的全部收益及亏损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最终转让价格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最终批复为准。
股份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在本次交易中,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的扬农化工交易价款总金额 为 人 民 币 壹 佰 零 贰 亿 贰 仟 贰 佰 壹 拾 叁 万 肆 仟 捌 佰 伍 拾 肆 元 (i) 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扬农化工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以及扬农化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二者之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 (ii)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扬农化工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日扬农化工股票收盘价格的 90%)。
股份转让价款. (1)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价格为含权交易价格,即标的股份的价格包含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等股份登记过户完成之前,上市公司应分配的股 票股利和现金股利等,为免任何疑问,标的股份对应的上市公司 2018 年度的净利润应当归属于出让方。 (2) 本次股份转让的单价为 13.43 元/股(含税),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 529,915,863.46 元(含税)(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3) 如标的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前,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转让股份数量将自动作出相应的调整,以保持约定的股份转让比例不变,本次股份转让的单价也将自动作出相应的调整,以保持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不变。
股份转让价款. 经甲、乙各方预估,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暂定为 2.9 亿元(人民币,下同)。各方根据目标公司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的结果等情况最终确定股权转让价款。
股份转让价款. 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票的转让价款以本协议签订日前 1 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1 月 17 日)标的公司的收盘价 5.95 元/股为基础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36 元,合 计标的股票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544,919,827.92 元(“股份转让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