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锁定的解除 样本条款

股份锁定的解除. 根据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的《专项审核报告》,如补偿义务人已完成其对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因本次重组所持有的宜宾纸业股份可解除持股锁定;如补偿义务人未能完成其对标的资产的业绩承诺,则应在履行完毕对宜宾纸业补偿义务后(包括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的补偿义务),补偿义务人因本次重组所持有的宜宾纸业股份可解除持股锁定(根据其他相关规定实施的锁定期,不受本条的影响)。

Related to 股份锁定的解除

  • 股份锁定期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股東大會 12.1 本公司須每年舉行一次股東大會作為其股東周年大會(採納本章程細則的年度除外),並須於上屆股東周年大會日期後的 15 個月,或採納本章程細則日期後的 18 個月(或聯交所可能批准的較長時間)內舉行。召開股東周年大會的通知上須具體說明該會議為股東周年大會,並須於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和地點舉行。

  •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 および ②のほか、告知事項の内容に変更を生じさせる事実(注)が発生したこと。

  • 股份锁定安排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信義誠実の義務 第1条 甲及び乙は、信義を重んじ、誠実にこの契約を履行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受注者は、故意又は過失により支給材料又は貸与品が滅失若しくはき損し、又はその返還が不可能となったときは、発注者の指定した期間内に代品を納め、若しくは原状に復して返還し、又は返還に代えて損害を賠償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11 受注者は、支給材料又は貸与品の使用方法が設計図書に明示されていないときは、監督員の指示に従わ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工事用地の確保等)

  • 缔约国一方居民转让 第六条所述位于缔约国另一方的不动产取得的收益,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 股权转让 广汇集团通过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的挂牌公开转让程序,依法取得广西物资持有公司 19,909.9996 万股股份,成交价格为 203,187,547.20 元。其中广西国资委批复号为:《关于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部分国有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 (桂国资复[2010]194 号)。根据前述拍卖结果,广西物资与广汇集团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将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广汇集团。 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反映本次变更的《第七次修改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和《第七次修改及重述的合资经营合同》。 广西商务厅于 2010 年 12 月 18 日向公司签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桂商资函[2010]228 号),同意上述股份转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 2010 年 12 月 20 日向公司换发了反映上述变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