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背景及原因. 为了优化股东结构,利于银行融资,便于公司经营,经 2004 年 12 月 1 日普 利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朱小平将其持有的出资额以每元注册资本 1 元的价 格分别转让给杭州赛利和朱妙英,其中转让给杭州赛利 4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 朱妙英 300 万元出资额,朱妙英为朱小平姐姐。同日,杭州赛利、朱妙英与朱小平分别签订了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 2006 年 1 月 23 日,普利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朱妙英持有普利有限的股权实际为代朱小平持有,朱妙英未支付股权转让款。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普利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000 100.00 3,000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