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 救 措 施. 如果买方确定必须为任何被拒收的货物实施维修、分拣、检验或其他类似活动(以下简称 “补救措施”),买方可以选择自己实施补救措施或通过第三方实施。在任何一种情况下,该等补救措施的合理费用应当:
(i) 抵销与被拒收的货物相关的应支付给卖方的金额; 或者
(ii) 单独向卖方收取。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在买方或其客户的场地上实施补救措施。 在该情况下,买方或其客户应向卖方提供合理进出其场所的权限,并且协助卖方作出必要 的安排,以实施补救措施。在实施补救措施或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时,卖方须自行承担费用 负责分开和拣选任何适用运送的货物,监督货物的分开和拆除工作,以及所有其他附随的 活动。卖方的补救措施需要取得买方和/或买方客户的事先书面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