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購及提供服務. 5.1 每當收到政府代表簽署的書面訂單(「訂單」), 而訂單指定:
(a) 向政府提供的服務;
(b) 提供(a)項所述服務的日期和時間; 以及
(c) 提供(a)項所述服務的適用條件(如有), 承辦商須按照訂單和合約條文,向政府提供訂單指定的服務。
訂購及提供服務. 7.1 在特別合約條款中指明的訂購服務及服務提供安排規限下,每當收到政府代表簽署且於訂單期限向承辦商開立的書面訂單,而訂單指定:
(a) 向政府提供的服務;
(b) 上文(a)項所述服務的日期和時間;以及
(c) 上文(a)項所述服務的適用條件(如有), 承辦商須按照訂單和合約條文,向政府提供訂單指定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