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買賣服務 样本条款

證券買賣服務. 1.1 除非本行與閣下另有書面協議或本行已代閣下持有足夠現金或處於可交付狀態的證券,閣下須於所有適用的法律、規則、規例、指引、通函、守則及交易所及結算所市場慣例或場外交易市場市埸慣例的規定的時間內繳付予本行已結算款項或交付予本行處於可交付狀態的證券以便就交易進行交收。 1.2 於有關交易所或其他市場收市之前,倘若本行仍然未能執行閣下發出予本行的即日證券買賣指令,則此等即日買賣指令會被視作已經被自動取消。
證券買賣服務. 2.1 除非本行與閣下另有書面協議或本行已代閣下持有足夠現金或處於可交付狀態的證券,閣下須於所有適用的法律、規則、規例、指引、通函、守則及交易所及結算所市場慣例或場外交易市場市埸慣例的規定的時間內繳付予本行已結算款項或交付予本行處於可交付狀態的證券以便就交易進行交收。 2.2 於有關交易所或其他市場收市之前,倘若本行仍然未能執行閣下發出予本行的即日證券買賣指令,則此等即日買賣指令將被視作已經被自動取消。 2.3 無論買賣指令是部份或全部地不能進行,本行都不須即時通知閣下。任何一項未能全部地執行的買賣指令都有可能被部份地執行。 2.4 閣下承認,由於進行交易的交易所的買賣慣例,不是時常可以按 “最佳" 或 “市場"報價執行買賣指令。閣下同意,凡本行按閣下指示執行的交易,閣下在任何情況下均受該交易的約束。 2.5 本行不會故意或同意進行導致閣下沽空的交易,除非有關沽空交易為法律所容許。 2.6 本行可絕對酌情將閣下及本行本身及其他客戶的買賣指令合併。於合併該等指令時,本行須合理地相信將買賣指令合併對閣下是有利的,例如:可更好地執行買賣指令或因其成為大額交易的一部份而減低交易成本。本行在受所有適用的法律、規則、規例、指引、通函、守則及市場慣例規管的前提下,會按照公平及公正的原則將購入的證券分配予閣下及其他 客戶。 2.7 在受所有適用的法律、規則、規例、指引、通函、守則及交易所及結算所市場慣例或埸外交易市埸市埸慣例規管的前提下,本行在恰當地考慮過收到的買賣指令的次序之後,可絕對酌情決定執行客戶買賣指令的優先次序。閣下不得向本行就執行買賣指令方面要求享有高於另一客戶的優先次序。

Related to 證券買賣服務

  • 契約の変更 契約担当役は、以下の各号の要件を満たす限り、必要に応じ、契約の内容、契約金額及び履行期限等を変更(以下「契約変更」という。)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浙江露笑光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562396238Y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 法定代表人:韩丹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 年 9 月 28 日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电光源,LED 显示屏,光电子器件及元器件;光学材料及技术、人造蓝宝石合成技术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光学元件;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及持股比例:露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实际控制人:鲁小均 关联关系:露笑光电为公司控股股东露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620 资产总额 16,311.20 负债总额 16,222.00 净资产 89.21 2、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就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浙江露笑光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 3279 号的评估报告。 评估对象:浙江露笑光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 股份轉讓 在細則規限下,任何股東可以一般或通用的格式或指定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格式或董事會批准的任何其他格式的轉讓文件轉讓其全部或任何股份。該等文件可以親筆簽署,或如轉讓人或承讓人為結算所或其代理人,則可以親筆或機印方式簽署或董事會不時批准的其他方式簽署轉讓。

  • 総合評価 技術評価点と価格評価点を合計した値を総合評価点とします。

  • 通知廠商暫停履約 機關提供之履約場所,各得標廠商有共同使用之需要者,廠商應與其他廠商協議或依機關協調之結果共用場所。

  • 独立董事意见 (一)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 独立董事 本行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行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行及主要股东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本行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本行独立董事中至少应包括一名财务或会计专业人士。

  • 服務項目 相關帳戶帳務轉帳處理: 包括新臺幣、外匯及信託等業務之各種交易,限於主管機關核准 貴行辦理之項目,且該等交易均無相關憑證。但若係電腦系統問題或其他原因致無法辦理交易作業時,客戶則必須親至 貴行各營業單位辦理。

  • 契約の成立 (1) 旅行契約は、当社が契約の締結を承諾し、申込金を受理した時に成立します。 (2) 当社は、 (1) の規定にかかわらず、書面による特約をもって、申込金の支払いを受けることなく、契約の締結の承諾のみにより手配旅行契約を成立させることがあります。 (3) 手配旅行契約の成立時期は、前項の書面において明らかにします。

  •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 主要资产权属状况、对外担保以及主要负债情况”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