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资料的提供要求. (1) 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 (2) 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未达到以上提供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废标处理。
Appears in 25 contracts
证明资料的提供要求. (1) 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
(2) 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未达到以上提供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废标处理未达到以上提供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投标无效处理。
Appears in 14 contr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