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 样本条款

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6 月 30 日,国众联评估对成纪药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了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国众联评报字(2014)第 3-024 号)。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 论,成纪药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132,683.00 万元。 经评估,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成纪药业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7,186.04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1,446.47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25,739.56 万元,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32,683.00 万元,评估增值 106,943.44 万元,增值率 415.48%;市场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34,815.00 万元,增值额为 109,075.44 万元,增值率为 423.77%。 本次评估运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思路对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两者测算的评估结果较为接近,收益法与市场法评估结论差异额为 2,132.00 万元,差异率为 1.61%,差异的主要原因: 市场法是根据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相似的可比公司近期交易的成交价格,通过分析对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各自特点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市场法的理论基础是同类、同经营规模并具有相同获利能力的企业其市场价值是相同的(或相似的),符合市场上对同类公司的价值判断规律并作出合理估值,理论上是评估企业价值最为直观的评估方法。本次被评估单位与同类上市公司中可比公司间仍存在诸如经营策略、管理架构等方面个体差异,对于这部分个体差异不易与被评估单位进行直接比较并得到准确量化;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尚在培育和完善之中,资本市场对于企业价值的发现功能尚待进一步健全,同时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心理及投资行为对可比上市公司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致使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导致市场法评估结果与企业内在价值在某一个时期存在一定程度的背离。本次评估运用了市场法对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判断,受制于上述原因,本次对市场法形成的评估结果仅作为对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验证。 收益法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出发,以被评估单位现实资产未来可以产生的收益,经过折现后的现值和作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企业价值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对未来预期发展的经营计划及所面临经营风险的判断。成纪药业是一家集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高科技现代化综合性生物医药企业,其自投产以来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可持续经营的能力及盈利能力,并拥有业内相对资深的核心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成本优势,以及稳定的销售渠道,在业内拥有一定的影响力,发展势头良好。本次评估预测是以被评估单位历史经营业绩为基础,根据公司的经营规划及自身业务发展,并结合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对被评估单位在预测经营期内经营能力和获利水平进行合理估计。收益法评估结果较全面反映了目前和将来公司产能和收益等经济指标对公司价值的影响。 综上所述,考虑到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不同评估方法的优势与限制,分析两种评估方法对本项目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根据本次特定的经济行为,考虑收益法评估结果更有利于报告使用者对评估结论作出合理的判断。因此,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收益法评估结果较资产价值增值较高的原因主要为成纪药业拥有的药品批件、专利权、商标权、GMP 证书、经营管理水平及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绝大部分未体现在账面价值中,而这些无形资产对成纪药业的价值有较大的影响,而收益法评估的价值中体现了上述存在的无形资产价值。
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 2011年1月18日,中同华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1)第3号),对陕航电气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0年8月31日的市场价值分别采用成本法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根据企业特点,依据实际状况充分、全面分析后,确定以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陕航电气的最终评估结果。 截至2010年8月31日,陕航电气经审计的总资产的账面净值为167,455.56万元,总负债为118,468.81万元,净资产为48,986.75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为180,973.61万元,总负债为118,470.33万元,净资产为62,503.28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13,516.53 万元,增值率27.59%。具体按会计科目分类汇总的评估增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98,500.19 97,129.46 -1,370.73 -1.39% 非流动资产 68,955.37 83,844.15 14,888.78 21.5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6,356.61 10,821.24 4,464.63 70.24%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14,421.20 23,189.15 8,767.95 60.80% 在建工程 31,607.88 31,607.88 0.00 无形资产 12,527.71 14,183.90 1,656.19 13.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4,041.97 4,041.97 0.00 流动负债 61,521.67 61,523.19 1.52 0.002% 非流动负债 56,947.14 56,947.14 0.00 采用成本法确定的评估值主要增减值原因为:
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 2011年1月18日,中同华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1)第2号),对庆安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0年8月31日的市场价值分别采用成本法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根据企业特点,依据实际状况充分、全面分析后,确定以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庆安公司的最终评估结果。 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庆安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的账面净值为 301,039.29 万 元,总负债为 150,328.10 万元,净资产为 150,711.19 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为 339,150.47 万元,总负债为 150,328.10 万元,净资产为 188,822.37 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38,111.18 万元,增值率 25.29%。具体按会计科目分类汇总的评估增值情况如下:
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 2011 年 1 月 18 日,中同华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1)第 4
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 公 司名称 持 股 比例 适用方法 结 论 方法 所有者权益账面值(母公司口径、万元) 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万元) 增减值(万元) 增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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