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十、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投标人对本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请在投标截止日 5 日前将疑问按招标公告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函件形式(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交至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