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資料披露 Clause in Contracts

資料披露. 為了下述用途:為了帳戶的適當及有效操作及為客戶提供產品服務、為了執行國泰君安集團的信貸控制或風險管理政策、及/或為了遵守或為促使國泰君安集團內之任何公司遵守任何本地或外國之法律、規例(包括外國帳戶稅收合規法案、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共同申報準則及相類似規例)、任何在香港境內或境外現存或未來設立的法律、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關、交易所、或自我監管或行業團體或組織或金融服務提供者所自行或按協議提供或發出的通知、指示或指引,國泰君安期貨可能不時被要求向特定的第三方(不論香港或其他地方)分享客戶的保密資料。為了該等用途,客戶授權國泰君安期貨可以向下述實體(不論香港或其他地方)披露保密資料: (i) 國泰君安集團內其他成員公司; (ii) 任何國泰君安集團成員的專業顧問(包括法律顧問及核數師)、評級機構、保險公司、保險經紀、直接或間接信貸保護提供者、或第三方服務提供者(例如營運、行政、數據處理、後台支援、支付或證券結算、電訊、電腦及科技服務提供者); (iii) 適用法例、規則或合約承諾、監管及其他機關要求或規定的實體(包括對任何國泰君安集團成員擁有管轄權的政府、半政府、行政、監管或監督團體或機關或法院或審裁處); (iv) 按公司章程或任何適用章程文件要求或規定的任何證券發行人;及 (v) 當客戶對國泰君安期貨的任何負債無法承索支付或逾期或因其他原因而無法履行義務時,國泰君安期貨有絕對的權利酌情選擇的任何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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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衍生工具交易客戶協議書, 衍生工具交易客戶協議書, 衍生工具交易客戶協議書

資料披露. 為了下述用途:為了帳戶的適當及有效操作及為客戶提供產品服務、為了執行國泰君安集團的信貸控制或風險管理政策、及/或為了遵守或為促使國泰君安集團內之任何公司遵守任何本地或外國之法律、規例(包括外國帳戶稅收合規法案、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共同申報準則及相類似規例)、任何在香港境內或境外現存或未來設立的法律、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關、交易所、或自我監管或行業團體或組織或金融服務提供者所自行或按協議提供或發出的通知、指示或指引,國泰君安期貨可能不時被要求向特定的第三方(不論香港或其他地方)分享客戶的保密資料。為了該等用途,客戶授權國泰君安期貨可以向下述實體(不論香港或其他地方)披露保密資料: (i) 國泰君安集團內其他成員公司; (ii) 任何國泰君安集團成員的專業顧問(包括法律顧問及核數師)、評級機構、保險公司、保險經紀、直接或間接信貸保護提供者、或第三方服務提供者(例如營運、行政、數據處理、後台支援、支付或證券結算、電訊、電腦及科技服務提供者); (iii) 適用法例、規則或合約承諾、監管及其他機關要求或規定的實體(包括對任何國泰君安集團成員擁有管轄權的政府、半政府、行政、監管或監督團體或機關或法院或審裁處);適用法例、規則或合約承諾、監管及其他機關要求或規定的實體(包括對任何國泰君安集團成員擁有管轄權的政府、半政府、行政、監管或監督團體或機關或法院或審裁處);及 (iv) 按公司章程或任何適用章程文件要求或規定的任何證券發行人;及 (v) 當客戶對國泰君安期貨的任何負債無法承索支付或逾期或因其他原因而無法履行義務時,國泰君安期貨有絕對的權利酌情選擇的任何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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