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样本条款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 质保期及质保要求 1) 全部供货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零配件和工器具等,除合同特别约定外,其质保期均自终验收签字生效之日起24个月。 投标货物或涉及的关键总成和零件,如果有更长时间质保期,允许更改并说明,此将有利于投标方。 设计使用寿命短于质保期的易损件除外,但属于易损件的,应当有明确说明。 2) 质保期之内,如果货物出现设备、总成、关键零部件或者多处一般零部件的二次以上的更换或维修行为,则质保期自更换或维修行为结束、货物重新正常运行使用之日起重新计算。 3) 质保期内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的各种故障,中标人应负责免费维修和服务。 4) 质保期终止之日起一年内重复出现的质保期之内出现的故障,仍属质保范围而且应当免费。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质保期及质保要求 质量保证期为自最终验收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的12 个月。在质保期内,卖方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保证测试平台的正确运行;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0.1 卖方所供设备、材料及安装的质量保证期:设备验收合格后一年。 10.2 在质保期内,因卖方所供设备、材料制造质量或安装问题出现设备故障时,卖方在接买方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赶到买方现场,免费予以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还应支付因更换所发生的运输、保险、安装、检测等有关的全部费用。 10.3 在质保期内,因买方使用不当原因出现设备故障时,卖方在接买方通知后,应在 10.2条款中所述的时限内赶到买方现场,帮助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需购买零部件时,酌情收取成本费。 10.4 质保期满后,如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在接买方通知后,仍应在上述时间内响应、 派人赶到买方现场,帮助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需购买零部件时,酌情收取成本费。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1.1 卖方所供设备、材料及安装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x 年,自验收合格起计算,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 11.2 服务响应时间应为: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 11.3 在质保期内,因买方使用不当原因出现设备故障时,卖方在接买方通知后,应在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 供应商所供设备质保期五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自验收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2、 投标文件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包括质保期、质量问题处理方法。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5.1 质保期及质保要求 1、 全部供货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零配件和工器具等,质保期均自终验收签字生效之日起24个月。 2、 质保期之内,如果货物出现设备、总成、关键零部件或者多处一般零部件的二次以上的更换或维修行为,则质保期自更换或维修行为结束、货物重新正常运行使用之日起重新计算。 3、 质保期内免费提供零部件和及时有效的服务。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的各种故障,卖方应负责免费维修和服务。 4、 质保期终止之日起一年内重复出现的质保期之内出现的故障,仍属质保范围而且应当免费。 5、 质保期内免费提供三次全面保养,保养日期不限,保养间隔时间和内容由客户指定。质保期过后提供持续五年,每年至少1次,每次不少于一天的免费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应根据客户要求,包括但设备标定、设备加注润滑油、设备保养和设备操作培训等,如当年未使用,顺延到下一年。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工程质量保证期为,自相关部门核发验收合格证之日起计算,至第二次年检通过。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 质保期:详见公告各包要求,并承诺在质量保证期服务时间内由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对本项目软、硬件进行质保,软件进行升级。质量保证期服务时间从项目验收合格,买方出具验收证明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卖方应免费为运行中出现的故障进行处理。 (2) 后期维护承诺 系统验收合格正式运行后,要求原厂提供最少半年的每周一次的流量分析梳理工作。 每周对设备进行巡检并出具网络质量检测报告。在用户有需要时,能在 1 小时内到场,

Related to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 卖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的、未经改装的、包装完好的、原厂正品,采用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保证其合同设备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合同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9.2 卖方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存在任何产品缺陷,否则因卖方提供的设备存在产品缺陷而给买方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9.3 卖方承诺因其提供的设备存在瑕疵或产品缺陷而导致第三方向买方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的,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进行解决或应诉,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通讯费、住宿费、餐饮费、调查取证费等)由卖方承担。 9.4 本合同约定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报告签署之日(以签署日期最晚者为准)起 年。

  • 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 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投标文件售后承诺等)

  • 质保期 交货时间及地点 付款条件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加或 减少,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施工。

  • 提出書類 a ) 競争参加資格確認申請書(様式集参照) b ) 全省庁統一資格審査結果通知書(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