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质疑时限、内容 Clause in Contracts

质疑时限、内容. 1.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 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4.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 事实依据; 1.4.5 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 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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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质疑时限、内容. 1.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 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招标项目编号; 1.4.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 事实依据; 1.4.5 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 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4.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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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竞争性磋商文件

质疑时限、内容. 1.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 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4.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 事实依据; 1.4.5 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 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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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质疑时限、内容. 1.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购买了竞争性比选文件并完成了报名手续)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提出。 1.3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提出。 1.4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 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比选项目编号。 1.4.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 事实依据 1.4.5 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 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4.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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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竞争性比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