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的处理和答复. 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内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
质疑的处理和答复. 34.1 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处理及答复质疑。
34.2 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人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
34.3 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
34.4 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34.5 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
34.6 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 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
34.7 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处理质疑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组织专家评审、质疑人及被质疑人提交或补正材料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
质疑的处理和答复. 48.1 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处理及答复质疑。
48.2 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人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
48.3 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
48.4 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48.5 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
48.6 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
48.7 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处理质疑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组织专家评审、质疑人及被质疑人提交或补正材料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
48.8 采购方经调查、论证、核实,认定质疑不能成立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定质疑成立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一) 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但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的处理和答复. 29.1 招标采购单位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 限期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
29.2 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 取得充分的证据,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
29.3 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29.4 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招标采购单位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
29.5 质疑人拒绝配合招标采购单位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招标采购单位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招标采购单位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
29.6 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处理质疑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组织专家评审、质疑人及被质疑人提交或补正材料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
29.7 招标采购单位经调查、论证、核实,认定质疑不能成立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定质疑成立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