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争议 样本条款

质量争议.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除可按合同条款第 24 条办理外,监理人可提请合同双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经检测,质量确有缺陷的,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处理按工程保修书的约定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的工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
质量争议. 双方对货物质量有争议,可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且双方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监狱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电商支付,监狱将该批次货物退货或要求电商更换为合格货物。
质量争议. 乙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的(水分不复检)在得到质检结果2日内向收货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向收货人交纳复检费200元/样,热量只复检干基。收货人在接到乙方书面申请后,以收货人封存的副样为准,对异常化验结果的副样进行复检,并按照收货人相关制度办理。
质量争议. 货物如有质量异议,应在收货后7天向对方提出,乙方应在3天内作出答复,未回复视为认可货物质量瑕疵或缺陷。因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共同取样并送交 新疆公路桥梁试验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进行检验,并以该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如出现不合格品,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包退包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如不能及时运离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送达交货地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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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