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要求 样本条款

质量管理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提交正式的质量计划,明确质量控制点、控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记录要求,并经采购人审核、批准。 2、 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开展质量保证活动,所提交的进度报告应包括质量报告内容,对质量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有效执行。 3、 投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质量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质量活动记录、证据,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提出的质量 问题整改要求,承担质量责任及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 4、 对于招标文件中未详尽部分 ,应在征得用户同意并签字后才能施工,否则,出现返工,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5、 投标人应建立健全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流程、技术要求施工,设置各级技术管理和质量检 查人员,并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中标人须返工修补,直至达到要 求为止。 6、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指定的项目小组组织架构,承担施工任务。 7、 施工的每个阶段都需要配合用户进行节点验收。对于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用户可根据合同要求追 究中标人责任。 8、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必须在进场前一到两天通知用户,并在设备和材料进场时配合用户对设备和材料进行设备和材料的进场验收,在通过验收以后,方可将其投入 施工和安装。
质量管理要求. (1) 中标人应在服务团队中配备专人对各项服务内容进行质量管理控制。 (2) 服务团队应针对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建立完整的质量控制监督流程。 (3) 服务团队应根据实际服务工作情况的变化,对质量控制监督流程持续改进,保障服务质量。
质量管理要求. 总体要求: 成交人须按国家及行业的规定进行施工,如需要转包或分包的须经过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成交人必须提交进场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采购人备案; 成交人施工人员须严格遵守采购人一切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成交人必须遵守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成交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采购人只负责协助; 成交人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负责。
质量管理要求. 项目的各项管理和财务工作必须符合《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地调发〔2011〕18 号)中的有关规定,相应的行业技术规程、规范以及国家技术标准等。
质量管理要求. 4.1 有按制度完成工作的记录,各种记录本齐全、完整,如上下班交接本、巡查记录本、考核记录本等; 4.2 定期开展质量检查与评价活动,有记录; 4.3 坚守岗位,做到按时按要求进行巡查,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事故发生工作; 4.4 有效指挥车辆,保证通道畅通; 4.5 维护机关工作秩序,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到位并协助处理; 4.6 巡查过程中发现特殊情况,如门未锁好、漏水、冒烟等现象及时汇报并协助处理; 4.7 积极协助机关搬运、装卸大型物品等; 4.8 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并有记录; 4.9 机关临时性任务及时按质按量完成; 4.10 无干部职工投诉。
质量管理要求. 遵守 ISO20000 及 CMM 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要求,针对招标项目实施过程及交付结果进行质量规划.管理.控制。
质量管理要求. 2.1 中标人必须成立专门的质量保证组,明确质量保证组所要进行的质量保证活动,保证项目的实施过程符合预定的项目质量管理标准,保障项目质量管理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可追溯性。
质量管理要求. 项目研制需符合***,建设质量团队,定期对项目节点进行质量管控,对项目产物按照标准要求开展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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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与示例 1. 申购份额的计算:本理财产品的申购份额以申请当日(T 日)交易结束后理财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理财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 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核心产品 ( “△ ”)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 (元) 分项预算总价

  •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支払条件 請負代金(前払金を含む。)は、受注者からの適法な支払請求書に基づき2回以内に支払うものとする。

  •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指令由“授权通知”确定的有权发送人(下称“被授权人”)代表基金管理人用电子直连划款指令或者网银指令等双方约定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并以传真作为应急方式备用。基金管理人有义务在发送指令后及时与托管人进行确认,因管理人未能及时与托管人进行指令确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损失不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托管协议及“授权通知”约定的方法确认指令有效后,方可执行指令。对于被授权人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划款指令,发送人应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留出执行指令所必需的时间。发送指令日完成划款的指令,基金管理人应给基金托管人预留出距划款截至时点 2 小时的指令执行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的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划款所需时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 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 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 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天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 指令的发送与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指令。 基金管理人通过电子指令方式发送指令后,指令状态将变成“托管行已接收”或“托管行处理中”。上述指令状态改变时间视为指令到达基金托管人时间。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令后,应及时查询指令状态,发现未发送成功或指令状态有误,应立即与基金托管人联系共同解决。基金托管人通过客户端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银行间成交单信息、基金申赎款信息以及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席位佣金等应付款信息。基金管理人应对根据上述信息生成的电子指令进行核对或确认,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于提供上述信息造成生成指令金额错误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通过传真方式发送加盖预留印鉴的指令后,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将全国银行间交易成交单加盖预留印鉴后及时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电话确认。基金托管人指定专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和银行间交易成交单,答复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电话。指令或成交单到达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授权文件进行表面一致性审查,及时审慎验证有关内容及印鉴,基金托管人对指令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如有疑问必须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 安装与验收 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