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Clause in Contracts

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对于确认成功的 T 日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在香港市场交易或港股 通等方式代投资者卖出相关证券。T+1 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 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 允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 价格等)和被替代证券的 T+1 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允 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价 格等;被替代证券 T+1 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若 T 日后至 T+1 日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 应调整。T+1 日后的第 3 个港股通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 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当交收期间出现港股通交易日为非港股通 交收日时,款项交收日期顺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 行相应调整。 如遇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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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地产信托 , 房地产信托

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对于确认成功的 T 日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在香港市场交易或港股 通等方式代投资者卖出相关证券。T+1 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 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 允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 价格等)和被替代证券的 T+1 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允 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价 格等;被替代证券 T+1 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若 日(指港股通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以收到的替代金额代投资者卖出被替代证 券。T 日(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 额(扣除相关费用)和未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 T 日后至 T+1 日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 应调整。T+1 日后的第 日(指港股通交易日)收盘价(折算为人 民币,折算汇率采用当天的估值汇率;被替代证券 T 日(指港股通交易日)在证券交易所 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交易日无收盘价的,取最后成交价)计算被替代证券的 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T 日(指港股通交易日)后的第 2 个港股通交收日后的 3 个港股通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 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当交收期间出现港股通交易日为非港股通 交收日时,款项交收日期顺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 行相应调整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现金替代款与相关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如遇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如遇港股通临时停市、港股通交易每日额度或总额度不足等特殊情况,计算并确定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成本的时间将顺延,款项交收的日期也顺延。如遇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在此期间若该证券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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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一级市场基金代码 561990, 一级市场基金代码 561990

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对于确认成功的 T 日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在香港市场交易或港股 通等方式代投资者卖出相关证券。T+1 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 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 允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 价格等)和被替代证券的 T+1 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允 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价 格等;被替代证券 T+1 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若 日(指港股通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以收到的替代金额代投资者卖出被替代证券。T 日(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和未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 T 日后至 T+1 日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 应调整。T+1 日后的第 日(指港股通交易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当天的估值汇率;被替代证券 T 日(指港股通交易日)在证券交易所 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交易日无收盘价的,取最后成交价)计算被替代证券的 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T 日(指港股通交易日)后的第 2 个港股通交收日后的 3 个港股通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 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当交收期间出现港股通交易日为非港股通 交收日时,款项交收日期顺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 行相应调整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现金替代款与相关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如遇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如遇港股通临时停市、港股通交易每日额度或总额度不足等特殊情况,计算并确定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成本的时间将顺延,款项交收的日期也顺延。如遇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在此期间若该证券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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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一级市场基金代码 517900

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对于确认成功的 正常情况下,对于确认成功的 T 日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在香港市场交易或港股 通等方式代投资者卖出相关证券。T+1 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 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 允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 价格等)和被替代证券的 T+1 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允 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价 格等;被替代证券 T+1 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若 日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根据 T 日后至 T+1 日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 应调整。T+1 日后的第 3 个港股通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 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当交收期间出现港股通交易日为非港股通 交收日时,款项交收日期顺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 行相应调整日所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 当天的估值汇率)和被替代证券的 T 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当天的估值汇率;被替代证券当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T 日后的 7 个港股通交收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如遇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如遇港股通临时停市等特殊情况,组合证券的代理卖出及结算价格可依次顺延至下一港股通交易日直至交易正常。如遇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在此期间若该证券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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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一级市场基金代码

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对于确认成功的 正常情况下,对于确认成功的 T 日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在香港市场交易或港股 通等方式代投资者卖出相关证券。T+1 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 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 允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 价格等)和被替代证券的 T+1 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允 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价 格等;被替代证券 T+1 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若 日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根据 T 日后至 T+1 日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 应调整。T+1 日后的第 3 个港股通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 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当交收期间出现港股通交易日为非港股通 交收日时,款项交收日期顺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 行相应调整日所卖出的被替代港市成份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和未卖出的被替代港市成份证券的 T 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被替代证券当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交易日无收盘价的,取最后成交价)计算被替代港市成份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港市成份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T 日后的第三个港股通交易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港市组合证券赎回替代金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 商办理交收,当交收期间出现港股通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收日时,款项交收日期顺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如遇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如遇港股通临时停市等特殊情况,港市组合证券的代理卖出及结算价格可依次顺延至下一港股通交易日直至交易正常。如遇港市成份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在此期间若该证券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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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相关业务规则

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对于确认成功的 T 日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在香港市场交易或港股 通等方式代投资者卖出相关证券。T+1 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 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 允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 价格等)和被替代证券的 T+1 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允 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价 格等;被替代证券 T+1 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若 日(指港股通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以收到的替代金额代投资者卖出被替代证券。 T 日后至 T+1 日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 应调整。T+1 日后的第 日(指港股通交易日) 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和未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 T 日(指港股通交易日) 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当天的估值汇率;被替代证券T 日(指港股通交易日) 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交易日无收盘价的,取最后成交价)计算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 T 日(指港股通交易日) 后的第 2 个港股通交收日后的 3 个港股通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 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当交收期间出现港股通交易日为非港股通 交收日时,款项交收日期顺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 行相应调整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交收如遇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在此期间若该证券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当出现半日港股通交易日、 因为风球等因素引发临时停市或港股通每日额度不足等特殊情况时,计算并确定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成本的时间可顺延,款项交收的日期也可顺延。 如遇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 在此期间若该证券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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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一级市场基金代码 517061

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对于确认成功的 T 日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在香港市场交易或港股 通等方式代投资者卖出相关证券。T+1 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 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 允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 价格等)和被替代证券的 T+1 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允 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价 格等;被替代证券 T+1 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若 T 日后至 T+1 日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 应调整。T+1 日赎回申请,T 日内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组合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成本、实际卖出的相关费用、未卖出的被替代组合证券的 T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当天的估值汇率;被替代组合证券 T日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交易日无收盘价的,取最后收盘价)计算并确定被替代组合证券的单位结算成本,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组合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T 日后的第 3 个港股通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 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当交收期间出现港股通交易日为非港股通 交收日时,款项交收日期顺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 行相应调整个港股通交收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现金替代款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如遇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如遇港股通临时停市等特殊情况,组合证券的代理卖出及结算价格可依次顺延至下一港股通交易日直至交易正常。如遇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成本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 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在此期间若该证券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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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相关服务机构

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对于确认成功的 基金管理人在 T 日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在香港市场交易或港股 通等方式代投资者卖出相关证券。T+1 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 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 允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 价格等)和被替代证券的 T+1 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允 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价 格等;被替代证券 T+1 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若 日根据赎回申请代投资者卖出被替代证券。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投资的需要自主决定不卖出部分被替代证券,或者不进行任何卖出被替代证券的操作。对于确认成功的 T 日后至 T+1 日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 应调整。T+1 日赎回申请,T 日后,若已卖出全部被替代的证券,若已卖出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卖出收入(卖出价格扣除交易费用;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 T 日估值汇率),确定基金应退还赎回投资者的款项;若未能卖出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卖出收入(卖出价格扣除交易费用;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 T 日估值汇率)加上按照 T 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 T 日估值汇率;被替代证券当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的未卖出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确定基金应退还赎回投资者的款项。未来基金管理人有权视基金运行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折算汇率和用于计算未卖出被替代被替代证券价值的价格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T 日后的第 3 个港股通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 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当交收期间出现港股通交易日为非港股通 交收日时,款项交收日期顺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 行相应调整7 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共同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如遇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如遇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 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在此期间若该证券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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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地产信托

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对于确认成功的 对于确认成功的T 日赎回申请,T 日内,基金管理人根据赎回规模进行组合证券的代理卖出,通常情况下代理卖出在 T 日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在香港市场交易或港股 通等方式代投资者卖出相关证券。T+1 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 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 允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 价格等)和被替代证券的 T+1 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允 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价 格等;被替代证券 T+1 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若 日接近收盘时点完成。T 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和未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 T 日后至 T+1 日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 应调整。T+1 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当天的估值汇率;被替代证券 T 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交易日无收盘价的,取最后成交价)计算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T 日后的第 3 个港股通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 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当交收期间出现港股通交易日为非港股通 交收日时,款项交收日期顺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 行相应调整2 个港股通交收日后的第 2 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如遇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如遇港股通临时停市等特殊情况,组合证券的代理卖出及结算价格可依次顺延至下一港股通交易日直至交易正常。如遇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在此期间若该证券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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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

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对于确认成功的 T 日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在香港市场交易或港股 通等方式代投资者卖出相关证券。T+1 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 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 允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 价格等)和被替代证券的 T+1 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允 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价 格等;被替代证券 T+1 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若 T 日后至 T+1 日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 应调整。T+1 日内,基金管理人根据赎回规模进行被替代证券的代理卖出。T 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和未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 T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当天的估值汇率;T 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交易日无收盘价的,取最后成交价)计算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 正常情况下,T 日后的第 3 个港股通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 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当交收期间出现港股通交易日为非港股通 交收日时,款项交收日期顺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 行相应调整个港股通交易日后的第 2 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如遇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如遇港股通临时停市等特殊情况,组合证券的代理卖出及结算价格可依次顺延至下一港股通交易日直至交易正常。如遇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 维护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在此期间若该证券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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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对于确认成功的 T 日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在香港市场交易或港股 通等方式代投资者卖出相关证券。T+1 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 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 允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 价格等)和被替代证券的 T+1 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允 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价 格等;被替代证券 T+1 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若 日(指港股通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以收到的替代金额代投资者卖出被替代证券。T 日(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和未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 T 日后至 T+1 日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 应调整。T+1 日后的第 日(指港股通交易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当天的估值汇率;被替代证券 T 日(指港股通交易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交易日无收盘价的,取最后成交价)计算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T 日(指港股通交易日)后的第 2 个港股通交收日后的 3 个港股通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 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当交收期间出现港股通交易日为非港股通 交收日时,款项交收日期顺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 行相应调整。 如遇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现金替代款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如遇港股通临时停市、港股通交易每日额度或总额度不足等特殊情况,计算并确定被替 代证券的单位结算成本的时间将顺延,款项交收的日期也顺延。如遇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在此期间若该证券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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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一级市场基金代码 517900

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对于确认成功的 正常情况下,对于确认成功的 T 日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在香港市场交易或港股 通等方式代投资者卖出相关证券。T+1 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 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 允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 价格等)和被替代证券的 T+1 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汇率公允 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允价 格等;被替代证券 T+1 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若 日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根据 T 日后至 T+1 日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 应调整。T+1 日后的第 3 个港股通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 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当交收期间出现港股通交易日为非港股通 交收日时,款项交收日期顺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 行相应调整日所卖出的被替代港市成份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和未卖出的被替代港市成份证券的 T 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被替代证券当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交易日无收盘价的,取最后成交价)计算被替代港市成份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港市成份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T 日后的第四个港股通交易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港市组合证券赎回替代金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当交收期间出现港股通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收日时,款项交收日期顺延如遇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如遇港股通临时停市等特殊情况,港市组合证券的代理卖出及结算价格可依次顺延至下一港股通交易日直至交易正常。如遇港市成份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可能导致收盘价或最后成交价不公允的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在此期间若该证券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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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二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