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比例. 被保险人无论一次或多次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均按上述规定分别赔偿保险金,但累计赔偿金额以保险单载明的拒签补偿保险金额为限,累计赔偿金额达到拒签补偿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赔偿比例. 附加被保险人为单胎新生儿的: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经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或公费医疗结算的,赔偿比例为 80%;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未经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或公费医疗结算的,赔偿比例为 40%; 附加被保险人为多胎新生儿(附加被保险人人数超过 1 名)的:附加被保险人住院医疗保险金赔偿比例按照附加被保险人为单胎新生儿 的赔偿比例乘以多胎系数(多胎为 2 胎时,多胎系数为0.5;多胎为3 胎时,多胎系数为0.3;多胎为 4 胎及以上时,多胎系数为 0.2)确定。
赔偿比例. 指在《保险单明细表》“赔偿比例”中列明的比例数值。
赔偿比例. 4(含)-6(不含) 100(含)-200(不含) 60% 6(含)-8(不含) 200(含)-250(不含) 80% 8(含)以上 250(含)以上 100% 标的月龄=标的投保后至死亡时的育肥天数/30+承保时月龄在以月龄确定赔偿标准有争议时,按照参考体重来确定赔偿比例。
赔偿比例. (一)一般疾病住院医疗保障赔偿比例 若任何被保险人发生属于本合同所约定一般疾病住院医疗保障项下保险责任范围的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则其适用的赔偿比例以保险单所载保险事故不同发生时间所对应的赔偿比例为准。
赔偿比例. 15% 30% 40% 50% 60% 100% 70% 0% 日龄 00-000 000-000 000-000 000 以上 赔偿比例 100% 80% 70% 50%
赔偿比例. (1)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未从社保或其他机构获得补偿,我们按如下公式赔偿医疗保险金:疾病(除女性疾病及呼吸系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免赔额)×60%; 意外伤害(除意外骨折)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免赔额)×60%; 女性疾病及呼吸系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免赔额)×25%;意外骨折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免赔额)×25%。 (2)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社保或其他机构获得补偿,我们按如下公式赔偿医疗保险金: 疾病(除女性疾病及呼吸系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免赔额)×100%;意外伤害(除意外骨折)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免赔额)×100%; 女性疾病及呼吸系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免赔额)×35%;意外骨折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免赔额)×35%。 9.本产品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为共用保额; 10.未成年人赔偿限额:如果以未成年人死亡为给付责任的保险金额超出中国保监会所规定的限额,保险公司就超过限额部分不承担保险
赔偿比例. 保险单明细表》第 8.1 项列明的比例数值。
赔偿比例. 指在《保险单明细表》“赔偿比例”中列明的比例数值, 是被保险人根据保险单规定有权就各承保风险项下损失获得赔偿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