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存款 样本条款

通知存款. (a) 本行接受办理的货币包括人民币、港币、美元、欧元及日元,或以本行不时修订之规定为准。起存金额为等值人民币 5 万元,由本行发给存款确认书。 (b) 通知存款不论存期,按存款人开户时确定的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分为一天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以及本行确定的其他提前通知期限,分别按一天存款利率、七天存款利率或本行不时确定的其他期限的利率计付利息。外币通知存款目前仅接受七天通知。 (c) 取款时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最低取款金额为等值人民币 5 万元,或以本行不时修订之规定为准。每次取款利随本清。 (d) 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的,留存部分高于或等于最低起存金额的,需新开通知存款,新存款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最低起存金额的,则予以销户,按销户日本行有效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e) 如遇下述情况,按支取日本行有效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i) 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 (ii) 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iii) 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iv) 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v) 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 (f) 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通知存款. (a) 通知存款指以人民幣或外幣存入的存款,在存款時客戶未指明存款期限,客戶需在支取此存款前通知本銀行擬支取日和支取金額。 (b) 通知存款的幣種、最低起存金額、最低支取金額由本銀行規定,並且可以由本銀行自行决定不時變更。本銀行目前規定的個人通知存款(無論是人民幣還是外幣)最低起存金額為人民幣50,000元(或其他等值外幣),單位通知存款(無論是人民幣還是外幣)最低起存金額為人民幣500,000(或其他等值外幣),個人每次支取的金額不能低于人民幣50,000元(或其他等值外幣),單位每次從其通知存款賬戶中支取的金額不能低于人民幣100,000元(或其他等值外幣)。 (c) 客戶必須依照本銀行對最低起存金額的規定或有關最低起存金額的適用法律的規定,一次性向本銀行存入通知存款。客戶必須選擇通知存款的種類(即一日通知存款或七日通知存款),未經本銀行同意,客戶不得變更已選擇的通知存款種類。 (d) 通知存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次提取。客戶必須按照存款時約定的支取通知期限(即一日或七日)(以下簡稱“通知期限”),提前向本銀行發出提款通知。該等通知的格式應符合本銀行的要求。若本銀行收到客戶二項或以上指令(不論客戶是否以相同方式發出該等指令)指定同一支取日,本銀行將執行全部該等指令,除非該等指令另有明確規定。客戶必須按本銀行不時規定的或采用的方式發出所有通知,否則本銀行有權無須通知客戶而拒絕按該等通知行事。 (e) 除本章則條款另有規定外,通知存款按本銀行采用的利率按日計息,應計利息將在每季度最後一個月的第二十日結算,若該日是公眾假日或周末,則在該日後的第一個營業日結算。對于在結息日前注銷的通知存款賬戶,利息將計算並支付到銷戶日(但不包括銷戶日)。 (f) 在不受限于本章則條款的其他規定的前提下,若客戶要求部分支取通知存款,本銀行將會同意客戶的該等要求,但是部分支取的金額不得低于本銀行或適用法律要求的最低支取額。若在支取後通知存款的余額低于本銀行或適用法律要求的通知存款最低起存金額,則該等余額應在同日自動轉為活期存款,並適用本銀行有關活期存款的條款條件。客戶也可以要求本銀行將該等余額轉為其他類型的存款。若在支取後通知存款的余額高于或等于本銀行或法律規定的通知存款最低起存金額,則該等余額應仍保留為通知存款中,該等通知存款的期限應按原通知存款的存入日起算。 (g) 在下述任一情形下,本銀行有權對支取的相關金額收取罰金,該等罰金等于下述 (i) 項與(ii)項之間的差: (i) 相關支取額按支取日適用的通知存款利率自原存款存入日起至支取日止計算的利息; (ii) 相關支取額按支取日適用的活期存款利率自原通知存款存入日起至支取日止計算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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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对象 长者地区中心的服务营办者须为居于根据区议会划分的某指定区域且年满 60 岁或以上的长者提供服务。服务营办者亦为全日或部份时间照顾长者的正规及非正规护老者提供支援,并为整个社区提供教育及发展性活动。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

  •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不列入基金费用。

  •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歌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马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潍坊路加精工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北航智能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北航研究院”)、青岛歌尔长光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长光研究院”)及北京古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古点科技”)共同投资 1,000 万元设立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具体持股及出资情况请参照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青岛北航研究院及青岛长光研究院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集团”)具有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北京古点科技为歌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合同、协议或作出其他安排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

  • 公共交通工具 指领有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公共交通营运执照,以收费方式合法载客的轮船,经营固定航班的航空公司或包机公司经营的固定翼飞机,航空公司所经营的且在两个固定的商业机场之间或有营运执照的商业直升机站之间运营的直升飞机。用于观光旅行的租赁车、出租车和其他运输工具以及空中观光旅行工具不属于公共交通工具。

  • 关联信息披露 如产品投资于产品管理人或托管机构,其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其控股的机构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或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将及时公告。

  •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注: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进行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1006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958 只, QDII 基金 48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 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