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違約之處罰 Clause in Contracts

違約之處罰. 一、賣方違反「取得使用執照期限」「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主要建材及其廠牌、規格」「賣方之瑕庛擔保責任」之規定者,即為賣方違約,買方得解除本契約。賣方除應將買方已繳之房地價款退還予買方,如有遲延利息應一併退還,並應同時賠償房地總價款百分之十五之違約金。但該賠償之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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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土地預定買賣契

違約之處罰. 一、賣方違反「取得使用執照期限」「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主要建材及其廠牌、規格」「賣方之瑕庛擔保責任」之規定者,即為賣方違約,買方得解除本契約。賣方除應將買方已繳之房地價款退還予買方,如有遲延利息應一併退還,並應同時賠償房地總價款百分之十五之違約金。但該賠償之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一、賣方違反「建材設備及其廠牌、規格」、「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賣方之瑕疵擔保責任」之規定者,買方得解除本契約,買方依上列解除契約時,賣方除應將買方已繳之房地價款退還予買方,如有遲延利息應一併退還,並應同時賠償房地總價款百分之 (不得低於百分之十五)之違約金。但該賠償之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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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www-ws.land.ntpc.gov.tw

違約之處罰. 一、賣方違反「取得使用執照期限」「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主要建材及其廠牌、規格」「賣方之瑕庛擔保責任」之規定者,即為賣方違約,買方得解除本契約。賣方除應將買方已繳之房地價款退還予買方,如有遲延利息應一併退還,並應同時賠償房地總價款百分之十五之違約金。但該賠償之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賣方違反「建材設備及其廠牌、規格」、「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賣方之瑕疵擔保責任」之規定者,買方得解除本契約。 ⮚ 買方解除契約時,賣方除應將買方已繳之房地價款退還予買方,如有遲延利息應一併退還,並應同時賠償不得低於房地總價款15%之違約金。但該賠償之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 買方違反有關「付款條件及方式」之規定者,賣方得沒收依房地總價款百分之 (最高不得超過15%)計算之金額。但該沒收之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買賣雙方並得解除本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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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預售屋稽查及銷售注意事項

違約之處罰. 一、賣方違反「取得使用執照期限」「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主要建材及其廠牌、規格」「賣方之瑕庛擔保責任」之規定者,即為賣方違約,買方得解除本契約。賣方除應將買方已繳之房地價款退還予買方,如有遲延利息應一併退還,並應同時賠償房地總價款百分之十五之違約金。但該賠償之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賣方違反「建材設備及其廠牌、規格」、「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賣方之瑕疵擔保責任」之規定者,買方得解除本契約。 ⮚ 買方解除契約時,賣方除應將買方已繳之房地價款退還予買方,如有遲延利息應⼀併退還,並應同時賠償不得低於房地總價款15%之違約金。但該賠償之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 買方違反有關「付款條件及方式」之規定者,賣方得沒收依房地總價款百分之 (最高不得超過15%)計算之金額。但該沒收之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 款為限,買賣雙方並得解除本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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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預售屋新制及常見錯誤樣態解析

違約之處罰. 一、賣方違反「取得使用執照期限」「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主要建材及其廠牌、規格」「賣方之瑕庛擔保責任」之規定者,即為賣方違約,買方得解除本契約。賣方除應將買方已繳之房地價款退還予買方,如有遲延利息應一併退還,並應同時賠償房地總價款百分之十五之違約金。但該賠償之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一、賣方違反「賣方之瑕疵擔保責任」之規定者,即視為賣方違 約,買方得依法解除契約。解約時,賣方除應將買方已繳之房地價款退還予買方,如有遲延利息應一併退還,並應同時賠償 房地總價款百分之 (不得低於百分之十五)之違約金。但 該賠償之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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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www-ws.land.ntpc.gov.tw

違約之處罰. 一、賣方違反「取得使用執照期限」「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主要建材及其廠牌、規格」「賣方之瑕庛擔保責任」之規定者,即為賣方違約,買方得解除本契約。賣方除應將買方已繳之房地價款退還予買方,如有遲延利息應一併退還,並應同時賠償房地總價款百分之十五之違約金。但該賠償之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賣方違反「建材設備及其廠牌、規格」、「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賣方之 瑕疵擔保責任」之規定者,買方得解除本契約。 ⮚ 買方解除契約時,賣方除應將買方已繳之房地價款退還予買方,如有遲延利息應一併退還,並應同時賠償不得低於房地總價款15%之違約金。但該賠償之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 買方違反有關「付款條件及方式」之規定者,賣方得沒收依房地總價款百分之 (最高不得超過15%)計算之金額。但該沒收之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 款為限,買賣雙方並得解除本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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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預售屋新制及常見錯誤態樣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