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样本条款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本次交易的方案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两部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指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以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易普力100%的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系指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1)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及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构建具有四川特色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全省工业高质量发展,发行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加快打造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对发行人旗下业务进行梳理整合,逐步剥离非核心领域资产及项目,未来通过专业化的股权投资管理,重点聚焦于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 5 个万亿级支柱产业和数字经济为主体的“5+1”现代产业体系,通过投资、参股、控股等形式对四川省内重大项目进行投融资和管理,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 (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为发行人联合控股子公司成都华高药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合计持有的成都华高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47.5%的股权。 (3)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转让标的:成都华高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3 月 6 日注册资本:6,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17978317242 注册地址:成都市蒲江县寿安镇迎宾大道 628 号 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茶多酚;茶多酚棕榈酸酯;茶黄素;绿茶酊;红茶酊)的生产;茶制品的生产;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的生产;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植物浸膏粉(不含药品、危险品和国家限制品种)的研究、加工及销售;精细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制造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无需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 本次股权转让前,华高生物的股东及股权比例如下: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初步确定为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天诚”)和 RAAS CHINA LIMITED(以下简称“莱士中国”),二者均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上海莱士,股票代码:000000,以下简称“上海莱士”)的股东。 公司拟向科瑞天诚、莱士中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合计购买科瑞天诚、莱士中国持有的上海莱士不超过 29.9%的股份。2017 年 7 月 19 日,公司与科瑞天诚、莱士中国签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意向协议》,各方同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后,科瑞天诚、莱士中国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公司收购上海莱士的股份。该协议仅为各方达成的初步意向,若各方届时就本次交易签署的最终交易文件之约定与该协议约定的内容冲突,则以届时签署的最终交易文件的约定为准。最终交易文件签署后,该协议自动失效。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1. 铜城集团拟向大地农业、大地商业、昆山合天、浙江德嘉非公开发行 10,020 万股股份,以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大地农产品合计 100%的股权。 2. 大地农产品 100%股权以大地农产品整体的净资产评估值作为转让价格,经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8年4月 11 日出具的《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资产评估报告》(长会评报字 (2008)第 8174 号,以下简称“《大地农产品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确认,以 2008年3月 31 日为基准日,大地农产品整体评估的净资产值为 369,744,484.06元,据此,各方确定大地农产品 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369,744,484.06 元,发行股份对价不足部分由铜城集团以现金补足。 3. 本次交易完成后,铜城集团的主营业务将由现在的商业零售和酒店服务转变为绿色安全农副产品的生产、检测、加工、销售及配送业务。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016 年 9 月 10 日,国宏集团与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签署增资 协议,协议约定:洛阳国宏以现金人民币 5 亿元作为出资,认缴洛阳炼化宏达实 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3,906.00 万元,出资款超出国宏集团认缴宏达实业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宏达实业的资本公积。5 亿元出资款分两期进行缴纳,第一期出资人民币 3 亿元,其中 13,906.0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 16,094.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第二期出资全部计入资本公积。2016 年 9 月,发行 人对宏达实业增资 3 亿元,其中 13,906.0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6,094.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次增资后,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由增资前 15,000.00 万元变更为 28,906.00 万元,发行人出资 13,906.00 万元,占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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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术方案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品目号 项目名称 规格 技术指标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 说明

  • 本次交易方案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即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飞乐音响”)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飞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乐投资”)在英国设立的特殊目的载体 INESA UK Limited(暂定名,以下简称“英国 SPV”)以现金预计 13,840万欧元收购 Havells Malta Limited(以下简称“Havells Malta”、或者“HML”)经整合的 80%股份;同时,飞乐音响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飞乐投资以现金预计 1,040万欧元收购 Havells Exim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 Exim”或者“

  •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的协议签署情况

  • 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 服务方案(格式)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和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相关比例计算如下: 资产总额与交易作价孰高 497,797.59 396,539.83 125.54% 资产净额与交易作价孰高 303,216.73 188,302.27 161.03% 营业收入 159,997.70 193,922.62 82.51%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净资产额以成交额与账面值孰高确定。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均超过上市公司相应指标的 5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 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程序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