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报. 2017 年 11 月 7 日,天翔环境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事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关于签署<收购责任承担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017 年 11 月 23 日,天翔环境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事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关于签署<收购责任承担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17 年 11 月 25 日,天翔环境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事宜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 措施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审阅报告和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之意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上述议案审议事项属于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天翔环境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