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损益安排 样本条款

过渡期损益安排. 对于中建信息和拟出售资产的过渡期损益安排,相关交易各方将在中建信息和拟出售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过渡期损益安排. 7.2.1 各方同意,股权类资产的过渡期损益按照基准日净资产审计值与交割日净资产审计值的差额确定,过渡期产生的亏损由收购方承担,过渡期产生的盈利由甲方 1 享有。各方同意由共同认可的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如有盈利,由乙方以现金方式在审计完成后 10 日内向甲方 1 支付。
过渡期损益安排. 过渡期内,标的公司所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所发生的亏损由银亿控 股和五洲亿泰承担并以现金补足。
过渡期损益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约定,过渡期是指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含当日)的期间,但是在实际计算该期间损益归属时,《资产出售协议》中系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前一个月最后一日止的期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系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当月月末的期间。
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资产交割日(含当日),LSG 如实现盈利,则 LSG 的盈利部分归上市公司所有;如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资产交割日
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为过渡期。本次交易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标的企业过渡期内产生的损益,导致的股东权利的增减,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基准日(2021 年 10 月 31 日)至公司完成产权交易标的权利交接期间,中船贸易对中船万邦、股东权益及中船万邦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 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的财务数据及《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每股收益比较如下: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6 0.78 1.33 1.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1 0.79 1.25 1.30 注:上市公司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 1-9 月财务数据已经审阅,以收购标的企业 51%股权为假设编制基础的备考财务数据已经审阅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但对上市公司 2022 年 1-9 月的每股收益具有小幅摊薄效应,主要系标的企业对未决仲裁计提预计负债及外币借款产生汇兑净损失,导致标的企业当期净利润为负。
过渡期损益安排. 1、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过渡期损益现金补偿事项签署的补充协议约定
过渡期损益安排. 未经振华股份事先书面同意,过渡期内,民丰化工不得进行任何方式的分立、合并、减资,化医集团不得从事任何非正常的导致标的资产价值减损的行为,化医集团不得就标的股权及民丰化工及新华化工设置质押、担保等任何第三方权利,且应通过采取行使股东权利等一切有效的措施,保证民丰化工及新华化工在过渡期内不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放弃或怠于行使债务追索权、或增加重大债务等可能引发标的资产发生重大变化之行为。 若本次交易最终实施完成,民丰化工及新华化工截至基准日的未分配利润及交割日后实现的净利润应归属于振华股份所有。过渡期内,民丰化工及新华化工仍由化医集团委派的管理团队开展经营管理。过渡期内,标的资产所产生的收益,由振华股份享有。就过渡期间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化医集团以现金方式向振华股份全额补足,相关补足款项在过渡期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若最终振华股份通过公开挂牌交易取得标的股权,过渡期内标的资产收益、损失的归属亦参照上述约定执行。 如届时振华股份认为需要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的损益进行确定,则须依据经双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确定。上述审计工作应在标的资产交割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
过渡期损益安排. 过渡期内,标的公司如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净资产的,标的资产对应的增加部分归四川路桥所有;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发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净资产减少的,标的资产对应的减少部分,由交易对方于标的公司的过渡 期审计损益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10 日内,按照本次交易前各自所持标的资产的股权(份)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四川路桥补足。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损益的确定,以四川路桥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止的过渡期间,标的公司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归属于润达医疗,所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的部分由交易对方按其在标的公司的出资比例以现金的形式向润达医疗全额补足。上述过渡期内的损益及数额应由润达医疗及 Fanstasy Art 在交割日当月月末之日起十五(15)个工作日内共同指定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进行确认。 本次重组前,润达医疗作为国内领先的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围绕医学实验室的核心需求,为客户提供包括产品组合选择方案、专业技术服务团队与服务网络、信息化管理的仓储物流配送系统、全方位技术支持服务等在内的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同时也为产品制造商提供销售支持及客户渠道管理等服务。 为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润达医疗 2009 年起逐步加大自产产品方面的投入,自主研发的糖化血红蛋白分析系统、生化试剂、第三方质控品等产品均已投入市场,其中糖化血红蛋白分析系统产品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市场认同,在国产同类产品中市场占有率领先。2015 年润达医疗上市后,除进一步加大现有自产产品体系研发投入外,通过对武汉海吉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Response Biomedical Corp.、北京润诺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分别在分子诊断、POCT、化学发光免疫诊断等产品领域进行了布局,为公司进一步完善产品供应体系,充分满足医学实验室的现代化需求,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积极应对未来国产替代的市场趋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瑞莱生物作为国内市场主要的 POCT 产品供应商之一,在 POCT 检测领域中拥有优质的解决方案和成熟的产品平台,而且拥有良好的市场渠道基础。润达医疗在原有的综合服务体系内,正在逐步加强 POCT 类产品的推广和渠道建设,在代理 RBM 公司进口产品的基础上,通过对瑞莱生物的并购,形成全面覆盖高端至低端产品的 POCT 产品体系,并且借助瑞莱生物成熟的 POCT 产品研发、 生产体系和 POCT 技术平台,构建润达医疗自主 POCT 产品完整解决方案,从而与润达医疗现有的传统检验领域的生化、糖化和免疫产品研发、生产体系进行有机结合,形成覆盖传统检验、POCT、分子诊断的全方位的自有产品体系,丰富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结构,全面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同时,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Fantasy Art 将成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减少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出具如下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