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问题 样本条款

重点问题. 1、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 25.6 亿元,投资于焦家畔 100MW 风电项目等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3)结合公司及可比公司同类项目单位投资规模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合理性。(4)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情况,新增产能的消纳措施,是否已签订相关协议;结合公司现有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5)募投项目效益预测情况,具体测算过程、测算依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结合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变动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
重点问题. 1、反馈问题一 截止 200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持有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简称“三聚凯特”)、沈阳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凯特”)、北京三聚创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三聚创洁”)和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简称“苏州恒升”)等四家公司 100%股权,但发行人未披露报告期内对上述公司的股权收购情况。请保荐机构说明发行人为何未对子公司的股权收购情况进行披露的原因。同时,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及律师说明对发行人子公司股权收购情况履行的尽职调查情况。请发行人用图示披露生产经营场所,并说明生产经营分散情况下的内部管理模式。请保荐机构、律师及会计师说明履行尽职调查情况并发表意见。
重点问题. 重点问题 1、申请人合营企业包括四川众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成渝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成都成渝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公告,“为重点打造本公司金融投资板块,积极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2017年 1 月,申请人控股子公司蜀海公司拟作为劣后级 LP 发起设立“物业基金”。报告期内申请人存在认购资金信托合同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申请人控股子公司成渝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成渝租赁近一年及一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5,990.44 万元及 3,839.92 万元。申请人近一年及一期货币资金余 额分别为 39.61 亿元、43.16 亿元。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 35 亿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其他有息负债。请申请人:
重点问题. 3、申请人于 2013 年开始经营房地产业务,主要由控股子公司仁寿置地公司、蜀鸿公司经营,最近一年及一期, 申请人房地产销售收入为 2,946.59 万元、18,986.80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存货中“开发产品”及“开发成本”合计数分别为 106,866.64 万元、119,871.20 万元、196,869.26万元及 188,809.92 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请申请人:
重点问题. 4、请保荐机构和律师说明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的理由是否充分,并核查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及本次发行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 2 条的规定。
重点问题. 7、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请其出具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的承诺并公开披露。
重点问题. 四、申请人与发行对象签订的附条件生效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就违约责任是否明确、违约赔偿金金额是否合理,以及是否能够防止侵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发表核查意见。
重点问题. 问题 1、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主要股东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尤其是承诺未实际履行或变更履行及其进展情况,补充说明申请人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第(六)项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
重点问题. 1、申请人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 5.78 亿元,其中 2.54 亿元用于 “收购克罗地亚能源项目股份公司 76%股份”,3.24 亿元用于“增资克罗地亚能源项目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建设塞尼 156MW 风电项目”。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已支付价款的情况,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的情况;(2)请说明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模式、盈利模式及核心竞争力情况,客户稳定性以及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与申请人主营业务的区别及联系,并请分析标的公司与申请人存在的协同效应情况;(3)本次交易是否设置业绩补偿条款。请说明申请人将采取何种措施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上述保障措施是否切实可行;(4)本次收购资产在过渡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等相关期间的损益承担安排是否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5)塞尼 156MW 风电项目工程总投资 142,184.47 万元,其中 30%由股东通过等比例增资方式向项目公司提供,其余通过自筹解决。请申请人说明 70%自筹资金的来源及计划方案;(6)塞尼 156MW 风电项目的投资构成,募集资金对应投入,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风电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结合风力发电在当地的市场容量及发展前景,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7)交割完成后项目公司主要运营方式、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构成安排、上市公司对项目公司的具体管控措施,是否存在较大的跨国经营风险,结合项目公司所在国克罗地亚政治经济环境,说明是否存在较大政治风险;(8)标的公司近三年的股权变化情况,股权变动作价与本次收购作价、增资作价之间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本次收购是否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请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重点问题. 问题 1:本次募集资金 4 亿元,用于“年产 18 万吨可兰素项目”、“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1)募投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结合公司现有同类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数额确定的谨慎性,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对应的投资项目,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2)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已投资金额、资金来源等情况,并请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是否会用于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3)对比公司同类业务固定资产规模及现有产能规模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确定的合理性,结合在手订单、意向性合同、市场空间等说明在建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4)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及现有业务的区别及联系,是否重复建设,结合报告期内相关产品经营情况、产能利用率情况以及在建拟建项目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5)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6)结合报告期内“新能源车用冷却液”实际生产销售情况,以及新能源车用冷却液与传统燃油车冷却液的主要区别等情况,补充说明实施“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充足的人力、技术、市场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