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借款 样本条款

银行借款.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母公司取得的银行授信情况如下: 1 建设银行 6.00 - 6.00 2 北京银行 50.00 - 50.00 3 华夏银行 70.00 - 70.00 合计 126.00 - 126.00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母公司拥有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 126.00 亿元,未来发行人可通过银行借款偿还本次债券的本息,未使用授信额度足以覆盖本次债券的本息和。 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开拓新的项目不断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电子信息业务方面,公司将夯实基础,推进市场化转型,继续深化客户导向,落实第一供应商、“保卫和进攻”市场战略。公司将积极开拓新区域市场与新战略客户,提高营业收入,并加强与供应商的战略伙伴关系,确保稳定供应和成本降低,优化工艺,减少损耗,控制成本支出;在园区地产服务业务方面,公司已根植于北京,未来将进一步向全国有发展潜力的地区拓展,加速优质项目的储备,不断提高收入,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在文化创意产业方面,公司已拥有“798 艺术园区”等多个集产业与艺术一体的园区,同时将加深与国际艺术组织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向国际化方向发展。 随着各项业务的持续推进,公司主营业务预计将保持稳定增长,盈利能力也将进一步提高。发行人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将成为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有力保障。
银行借款. 1、 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后的银行借款,或将导致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银行借款,或年度累计新增借款金额超过 3 亿元的银行借款,由股东大会决定; 2、 在确保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在 70%以内的前提下,年度累计新增借款金额超过 1 亿元的银行借款,由董事会决定; 3、 在确保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在 70%以内的前提下,年度累计新增借款金额在 1 亿元以内的银行借款,由总经理决定。
银行借款. 根据《企业信用报告》,长阳实业的银行借款、还款情况如下: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分行 2,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正常 正常还款 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分行 1,5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正常 正常还款 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分行 1,5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正常 正常还款
银行借款. 银行借款本金余额合计 1,355.14 万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本金余额合计 1,055.14 万元,每年的还款金额为 114.32 万元,主要来源于实际控制人家庭成 员的薪酬以及家庭积累。个人其它贷款本金余额为 300.00 万元,将于 2023 年到期,该部分贷款的偿还来源主要来自于家庭积累,以及实际控制人家族内部资金的调配。 实际控制人详细还款计划如下: 还款区间 债权方 还款金额(万元) 2022 年 11 月至 12 月 光大银行 19.05 小计 22,522.19 2028 年度至 2035 年度 光大银行 905.00
银行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 2017.6.9 2018.6.9 30,000.00 成乐扩容青龙场 至眉山试验段工程项目建设 6 银行借款 银团贷款(牵头行:国家开发银行) 2014.1.13 2018.11.20 11,000.00 遂西项目建设 7 银行借款 银团贷款(牵头行: 国家开发银行) 2014.1.13 2018.11.20 11,000.00 遂广项目建设 8 银行借款 银团贷款(牵头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 2010.4.28 2018.12.10 52,785.65 成仁项目建设 行)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偿还上述银行借款及中期票据的本金及利息。鉴于本次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偿还的上述有息负债本金及需要支付利息均将在 2017 年 11 月 15 日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间陆续到期,公司将在上述有息负债本金及利息需要偿还时予以偿还。若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有息负债本金及利息到期的,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方式先行偿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进行置换。
银行借款.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借款期限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银行借款.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巴士控股银行借款明细如下: 1 南昌银行工人支行 5,000 2016年6月29日 2 九江银行南昌县支行 9,000 2016年3月30日 上述借款中,南昌银行工人支行的 5,000 万元贷款为中麦通信网络有限公司、美 盛计算机、王献蜀及其配偶高霞提供保证担保的借款;九江银行南昌县支行的 9,000万元贷款为中麦通信网络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借款,借款用途主要为偿还此前的银行贷款、利息并补充移动通信和互联网金融等新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 南昌银行工人支行和九江银行南昌县支行在贷款发放之前均已对巴士控股进行了信用评审,并分别于 2015 年 6 月、2015 年 3 月与巴士控股签订了借款合同。 根据巴士控股与南昌银行工人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南昌银行工人 支行有权根据巴士控股资金回笼情况单方面决定提前收回贷款。 根据巴士控股与九江银行南昌县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九江银行南昌县支行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回或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并均可直接从巴士控股任何账户中划收;如巴士控股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承诺、保证、义务和责任时,九江银行南昌县支行有权按合同约定停止支付巴士控股尚未使用的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要求巴士控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上述《借款合同》中关于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的条款为银行借款合同的一般性条款,并非针对巴士控股单独制定。 经核查,巴士控股自成立以来未发生过贷款银行提前收回贷款的情形,历次贷款本息均已通过银行续贷、转贷或自筹资金的方式予以偿还,未因银行贷款偿还事项引起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纠纷,目前亦不会因此引发破产风险。
银行借款. 张顼先生拟以向银行的借款作为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之一,目前已取得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所出具的《融资意向函》:“鉴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由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顼先生以现金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经我行内部审核,向张项提供额度为 4 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意向,融资利率 5%-7%;期限 24 个月,满 12 个月可提前还款,相关融资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要求”。除民生银行已出具《融资意向函》外,张顼先生亦持续与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进行商洽沟通,预计向银行借款额度合计将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
银行借款. 公司与多家银行建立了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获得了较大规模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公司资信优良,多年来一直是银行重点客户和优质客户。若公司经营现金流不足以偿还到期利息或本金,可通过银行借款等融资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偿付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
银行借款. 本次认购资金中的 67,953.96 万元(本次认购资金总额之 60%)将由阜阳泉赋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该借款对应担保措施初步安排为:阜阳工投、潮赋环保及孟宇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追加阜阳泉赋持有的珈伟新能的股票质押,阜阳工投提供部分不动产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