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组人员 样本条款

项目组人员. ‌ 拟选派项目主评人简历表 姓 名 年龄 学历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专业资质证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甲方 备注 1、 响应文件中需按要求提供项目主评人有关证书证明。 2、 如供应商入围,在二阶段授予合同时,项目主评人须按本表承诺实施,不得更换。
项目组人员. 序号 姓名 年龄 职称 职业资格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岗位) 证明材料复印件附表后。 供应商全称: (加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组人员. 具有档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同时经过档案管理岗位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每配置一名得 2 分;具有档案初级职称证书, 同时经过档案管理岗位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每配置一名得 1 分,本项最高 5 分。 【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制件或扫描件和近 3 个月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证明,否则不得分。】
项目组人员. 拟派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规划、农田水利、水工结构、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工程测量专业且为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各专业可由毕业<结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体现),每提供一个专业人员得 1 分(同一专 业不累加得分),最高得 6 分。需提供社保机构
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春亮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德蓝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卓红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刁文杰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长春高新、中矿资源、碧水源、和君恒成、中科巨龙等。
项目组人员. 项目组组成人员专业搭配合理,成员均拥有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具有教育行业智能化、信息化监理经验。
项目组人员.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年龄 学历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专业技术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编号 主要主持的类似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甲方 获得的奖项 备注 1、 投标文件中需按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证明。 2、 如中标,项目负责人须本表承诺实施,不得更换。 注:如投标人中标,项目管理、技术及服务人员必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人员证书。
项目组人员. 0~5 主要专业技术 管理人员及项目组成员专业配备及数量是否合理及业绩是否丰富情况(团队不少于 5 人且驻 场 4 人;团队中需提供 CISP 证书、 PMP 证书、软件工程师证书且需提供社保证明)。完全满足要求 3-5 分,基 本满足要求 1-2 分, 不符合要求 0 分;不提供不得分;
项目组人员. 00 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气象专业本科学历的得 1 分;气象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得 3 分,最高得 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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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 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6-2 关联交易”的要求核查并发表意见 (1)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中的相关内容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6-2 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应当对关联交易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决策程序 的合法性、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 联化的情况,以及关联交易对发行人独立经营能力的影响等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对于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的,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会计师应当结合新增关联交易的性质、定价依据,总体关联交易对应的收入、成本费用或利润总额占发行人相应指标的比例等论证是否属于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否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当详细说明其认定的主要事实和依据,并就是否违反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发表核查意见。” (2) 对关联交易的核查与意见 1) 关联交易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 关联交易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的分析参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一部分

  • 合同要求 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2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1.3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neimenggu.gov.cn/)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向同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 项目目标 项目实施的具体方法和途径

  • 商务部分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 合同当事人 (1)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 营业执照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发行上市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已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上市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 既往症 指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所患的已知的有关疾病或症状。

  •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法定代表人:朱小辉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57763777 联系人:李晗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