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以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主要投资对象。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已申购但尚未确认的目标 ETF 份额可计入在内), 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