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XCG2021120 号)
利辛县 2021 年度智慧学校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LXCG2021120 号)
招标文件
采购人:利辛县教育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3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概况
利辛县 2021 年度智慧学校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亳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XCG2021120 号
2.项目名称:利辛县 2021 年度智慧学校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 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共计 15583810.00 元;第一标包:7813638.80 元;第二标包:7770171.20 元。
5.采购需求: 利辛县 2021 年度智慧学校建设项目,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 日历天/标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⑵标包划分: 共分为两个标包,分别为:详见采购需求分配表。各潜在投标人可就两个标包共同投标,但只能依次中取一个标包,若在前一标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面标包则不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顺序:第一标包、第二标包。
⑶其他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 2021 年 9 月 13 日至 2021 年 9 月 1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投标人资格要求”,谨慎参与。
2. 获取地点: 请潜在投标人于发布时间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
(http://ggzy.bozhou.gov.cn),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注册、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 年 10 月 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2.开标地点: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一 室(利辛县政务路与前进路交叉
口)(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日程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不需要递交投标保证金)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
(www.ahtba.org.cn)、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等媒体上发布。
(三)服务热线
1.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4008804959
2.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四)注意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注册用户参与,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省属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用户。
4.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1)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免费注册用户,认真阅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登记暂行办法》、“注册用户操作使用手册”、“注册用户办事指南”等相关文件资料,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2)点击网上参与后,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潜在投标人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包的投标,必须对该标包进行网上参与。
(3)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完成全部参与程序。网上发布系统将于发布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布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投标人须及时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参与无效的,责任自负。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参与表为依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利辛县教育局地址:利辛县港口路
联系方式:钱文勇 18119985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利辛县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叉口西 50 米联系方式:0558-8991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文勇 武琦
电 话:18119985577 0558-8863610 19159693603
2021 年 9 月 13 日
附件:采购需求(与招标文件一致)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1.1.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1.1.2 | 采购人 |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
1.1.3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
1.1.4 | 项目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 |
1.2 | 资金来源及落实 情况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1.3.2 | 交货(供货)时间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1.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2.1.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1 年 9 月 22 日 11:30 前,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在此时间以前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提问。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提出疑问,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递交纸质材料。否则,投标人无权再因为招标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而提 出质疑、投诉。 |
2.1.2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 2021 年 9 月 22 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上发布。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自行查询或登录网上系统进行查询,无需以纸质形式回复。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 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人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
2.2.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2.3.1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3.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2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天。 |
3.3.1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招标公告。 |
3.3.2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投标保证金(包括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 1.招标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投标文件)的,直接退还至该投标人汇出帐户。 2.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直接退付至其汇出账户;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项 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的须补齐),履约期满后退还至其汇出账户。 4.如有质疑、投诉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处理。 |
3.3.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指定位置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内容,如不能加盖电子章或电子签名的,投标人 须上传加盖印章(彩色)或签名的扫描件。 |
4.1.1 | 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4.1.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会现场。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 民身份证临时证,其他证明无效。 |
5.2 | 开标程序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以上单数(含 5 人)。评标委员会组建:按有关规定组建。 |
6.3.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名。 |
7.2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 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 |
7.3 |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 履约保证金缴纳: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10% 。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须补齐差额,补交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保函的形式缴 纳。 |
7.4 | 知识产权 | 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 责任。 2.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 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 档。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1.各投标人需及时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因未下载或下载不及时,所引起与投标有关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如对从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的以上资料有疑问的,请及时提出。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均应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业务申报系统页面,查看或下载有关资料信息;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制定投标文件; 3.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资格材料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等相关资料进行核验; 4.开标后至授予中标人合同,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相同的情况,将对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谨慎操作,避免出现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 6.投标人应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对于恶意质疑、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关于中小企业投标:①中小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 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 |
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②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 ||
2 | 1. 勘探现场 本项目 供应商自行勘探现场。 勘探现场时间: 年 月 日前勘探现场,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58- 。 2.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同)详见招标公告。 3. 投标文件份数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网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一份。 | |
3 | 电子招标 投标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包括网上报名、网上投标、网上开标、网上评标等。具体要求详见《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
4 | 1、自评审委员会发出询标通知起,原则上 15 分钟内不回复的,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澄清回复的权利。 2、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大写数字为:零、壹、贰、叁、肆、伍、 |
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3、鉴于中国人民银行现已不再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在参与我市招投标活动中,提供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均予以认可。 4、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和参数论证费用等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和合价中不得单列。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在内。
5、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须递交四份纸质投标文件。
6、政府采购投标风险提示:各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本次招标任务的各项 费用,在保证提供合格服务和合理利润基础上谨慎报价,中标后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规定提供合格服务。否则,采购人将解除合同,因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全部承担。
7、招标文件中关于“见证方”的内容删除。
8、投标文件格式中评审评分项索引表不作评审要求。
9、投标文件中不影响实质性供货质量或服务的格式问题,属于细微偏差(包括因系统原因导致的格式偏差),不作为废标依据,招标文件前后表述不一致时, 以此为准。
10、招标文件评审表格中“报价文件制作机器码”评审时不作为评审因素。
11、因疫情原因,按照市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不允许到达开标现场,所以本项目现场演示项(8 分),以视频的方式展现,视频已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lxzbxx@163.com,发送时间在 2021 年 6 月 29 日 9:00-11:00 时,不得提前发送,此时间段未发送,视为缺少视频演示项,视频演示(8 分)不得分,逾期责任自负。视频要求:1.视频务必清晰标准和说明每一步演示项,充分展示教师终端和学生终端演示要求的功能; 2. 视频格式.MP4 或 AVI ,分辨率 1920*1080;3.视频时长不超过 25 分钟,大小不超过 700MB。
说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一、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投标文件,无需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二、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条款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
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起 60 分钟内,通过互联网解密投标文件,超过 60 分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进入评标程序。(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四、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中: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7、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修改为:
(二)开标程序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3、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解密;
4、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5、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五、删除: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中:“2、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允许导入电子光盘或优盘中未加密投标文件作为补救措施(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电子光盘或优盘,且电子光盘或优盘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一致,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 3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如需延长解密时间,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同意延长后,远程解密的投标人应在延长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放弃投标;(注:本项目可以在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解密机进行解密。)”的要求。
六、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投标人可以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对质疑内容进行确认。取消招标文件中开评标现场有关书面提出异议(质疑)及澄清说明的内容。
七、如有询标事宜,评标委员会通过互联网向投标人发起询标。投标人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受评标委员会发起的询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起不超过 15 分钟),对询标内容答复并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八、取消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内容。
九、投标人可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BZWZ/),查看评
审结果。
十、投标人须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进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可以通过交易平台中的“模拟解密”功能,自行验证其解密环境,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解密不成功的,后果自负。投标人不得通过非加密电子报价文件(光盘)直接将电子投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
十一、本补充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十二、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特此说明。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亳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如有变动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公告为准。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以上内容不一致的,按以上内容为准。)
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一、注册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参与,注册用户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参与,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二)投标企业自行上传投标企业资料,投标企业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认定。
(三)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
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现场办理(地址: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A窗口,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008804959 )。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发布期内,持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参与、打印参与凭证、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三、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
文件等),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五、投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为了保障电子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投标人必须在网上递交加密的投标文件。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人员(如要求)准时参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签字登记。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采购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
7.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
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未
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
4.投标人进行开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 60分钟 内完成;对特殊情况,由采购人或开标主持人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间。(注:本项目可以在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解密机进行解密。)
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评标
(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标活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
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投标人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负。
(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
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项目评审如涉及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
九、其他
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及需求、交货时间和地点
1.3.1 采购内容及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供货)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2 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 1 个投标联合体,以 1 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
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6)采购单位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7)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响应和偏差
1.9.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9.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或服务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9.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采购内容及需求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具体时间见采购内容及需求。
1.9.4 招标文件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0 定义
1.10.1 采购(招标),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以及货物采购中所伴随的服务。
1.10.2 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
供应商:是指对本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实际参与了该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澄清(下同)。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公共资源业务系统告知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
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修改(下同)。
2.4 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规格响应表;
(5)供货及投标技术方案;
(6)投标人关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承诺;
(7)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业绩、信誉等相关材料);
(8)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招标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投标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
3.2.4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5 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6 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风险,并认真履行合同,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他成员递交,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评标办法。
3.6.1 除招标文件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但备选投标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其投标报价。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执行。
4.2.2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或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确定。
6.1.2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6.1.3 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或者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
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采购单位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7.2 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7.3 履约担保
7.3.1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政府采购合同
7.4.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7.4.2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4.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 1 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7.4.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媒
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4.5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7.4.6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质疑与投诉
8.5.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5.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5.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5.4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5.5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8.5.6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5.7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8.5.8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监督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程序:
(一) 资格性检查
项目开标结束后,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标处理。
《资格审查表》如下: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法有效的“多证合一”证件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要求 (格式附后) |
3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4 | 投标人信用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 ||
5 | 联合体协议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二)符合性检查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1 | 履行合同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3 | 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格式附后) |
4 | 其他资格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中的其他资格要求 |
5 | 投标文制作机器 码 | 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得相同。 |
6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有效“多证合一”证件一致 |
7 | 投标文件格式 | 按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清晰、可以辨认,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 |
8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唯一 |
9 | 投标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10 | 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资格性检查结束后,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检查表》如下:
11 | 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审查《规格响应 表(格式)》) |
12 | 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报价、交货时间、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措施等 |
注:
1.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投标单位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装入电子投标文件或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系统中上传,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7.3。
(三)综合评审表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货物需求产品参数”中所有参数要求的,得 10 分;主要参数(标注★的参数) | |||
每有一项经评委会评审认可的正偏离参数加 0.5 分,本项最 | |||
技 术参数 | 多得 2 分;非主要参数(未标注★的参数)每有一项经评委 会评审认可的负偏离参数扣 2 分。 注:本项最高 12 分,最低 0 分。以投标响应表及采购需求中 | 0--12 分 | |
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作为评审依据。其中教师移动终端、学 | |||
生移动终端、无线 AP 和充电柜产品提供彩页或说明书反映产 | |||
品的技术参数和功能,否则视为负偏离。 | |||
技 术方案 | 审查方案的可行性及合理性,投标产品是否有过相应的成功 案例,是否符合教学实际和教学需求;操作是否简便,维护、管理是否方便。由评委酌情评 0--2 分。 | 0--2 分 | |
技术分 ( 39分) | 实 施方案 | 集成标准是否符合行业相关文件,系统结构是否合理;设备集成度及设备的易用性,与班级多媒体设备的集成度。方案的完整度,是否包括集成安装、培训、运维保障等方面,是 否有遗漏项,排版、结构是否符合要求。由评委酌情评 0-2 | 0--2 分 |
分。 | |||
现场 | 根据专家论证的演示流程及评审细则(附后),投标供应商 | ||
演示 | 进行现场演示,评委根据演示的目标达成度进行评分。本项 | 0-8 分 | |
效果 | 满分 8 分。 | ||
1、所投智慧课堂系统生产厂家具有对互联网文本及音视频不 | |||
良信息进行安全监控的技术,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CMA”或 | |||
产 品 | “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评测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认 可 | 2、投标供应商所投教师教学系统均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 | 0--8 分 | |
度 | 记证书得 1.5 分;投标供应商所投学生学习系统均具有计算 | ||
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 1.5 分。 满分 3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 件及 | |||
其所对应的系统功能截图。无法体现所要求系统 所有功能 |
的不得分。 3、所投智慧课堂系统(包含教师教学系统、学生学习系统、自主学习系统)的适用性和易用性,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检测通过的,得 1 分。提供检测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少提供不得分。 4、提供教师、学生移动终端检测报告,需包含防水、防尘、视觉舒适度认证等内容,缺 1 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 件。扣 1 分,满分 2 分。 5、充电柜生产厂家提供 CMA 权威检验中心出具的充电柜检测报告(能承受 2000V 电压,持续 10min 以上不击穿)、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社会责任标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SA8000:2014 标准(认证范围需包含:充电柜),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满分 1 分,缺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项 目 组 织 实 施 和 本 地 化 服 务保障 | 1.投标供应商承诺驻点服务人员数量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的基础上,每县区多增加 1 人及以上的,得 2 分; 2.投标供应商承诺提供驻点服务期限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的基础上,服务期限每延长 6 个月加 1 分,本项最 多得 3 分。延长不满 6 个月的不加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3.投标供应商具备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的得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 0--7 分 | |
资 信 分( 11分) | 投 标 供 应 商 资质 | 投标供应商具有: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④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满分 4 分,缺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权威机构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 0--4 分 |
投 标 供 应 商 业 绩 及 运 营能力 |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 具有中小学校校园信息化项目业绩:(1)单个合同包含 5-10 个学校的,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1 分;(2)单个合同包含 11 个及以上学校的,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2 分。满分 7 分,得满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及验收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或验收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类型、学校数量等内容,须另附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 印件。教学点等同于学校。 | 0--7 分 | |
价格分 ( 5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得 50 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50%)×10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 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 0--50 分 |
二、演示流程及评审细则
序号 | 演示功能 | 演示内 容 | 得分说明 |
1 | 与省平台互联互通 | 1.演示者用省平台教师帐号登录教师教学系统,所有专家用省平台学生帐号登陆学生学习系统。 | 演示项,满分为 8 分,投标人逐项演示,一项不满足扣 1分,扣完为止(自主学习功能及课堂教学★ 备注除外,按备注要求 评分 )。 括总人 |
2.专家通过学生移动终端后能看到学生姓名、学校、 班级等信息。 | |||
3.采购人现场提供章节(单元)名称,演示者在备课系统中打开省平台的资源。能够便捷打开。 | |||
2 | 备课 | 采购人现场提供章节(单元)名称,演示者用备课工具打开一个可二次加工的 PPT 课件,插入一条资源 (课件和资源均来源于所投系统云端)。 | |
3 | 课堂教学 | 1. 演示者将教师终端与大屏幕同屏,一步同屏。 | |
2.演示者将教师移动终端屏幕广播到所有学生移动终端。 | |||
3.展示上述课件,并对课件进行文字批注。能够批 注。 | |||
4.展示锁屏和解锁功能。 | |||
5.演示者将含一道单选题、一道多选题、一道主观题(能够通过手写完成)的课堂作业推送到所有学生端,专家和投标供应商工作人员现场作答(要有答错情况),实时展示其中一位同学的主观题答题 过程。 | |||
6.前项展示信息中包含是否开始作答、作答完成人数、作答时间作答轨迹等信息。 | |||
7.展示上述课堂作业的客观题分析结果,分析结果包 数、参与人数、正确率、正确及错误学生的具体名单、分析图表,以及个人分析报告等信息。 | |||
8. 个人分析报告发到个人空间,不通过空间就能打开报告。 |
★★★按时序结构化呈现 1-7 项课堂教学过程记录 结果,完成展示得分否则扣 4 分。 | |||
4 | 自主学习 | 1、自主学习系统功能符合性演示,完成展示得分,否则扣 2分。 | |
5 | 错题本 | 演示者用学生移动终端展示前面作业中的错题和系统自动推送对应知识和难度的试题。完成所有展示。 | |
6 | 学生行为管控 | 专家在学生移动终端无法打开网页。 | |
演示者将所有学生移动终端一键关机。 |
1.评标总得分=F1 +F2 +„„+Fn(F1、F2„„Fn 分别为综合评审表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2、3、„)。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依据投标人填写的相关声明函。
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扣除 6%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 |
注: (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 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分值 |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3、投标产品为单一产品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的,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单一产品规定处理。
(四)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1 评审原则
1.1 合法、合规原则。
1.2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
1.3 高分优先原则。衡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各项评审标准的程度,折算为综合得分分值,依据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
2.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
3.1 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3.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1.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
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供应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投标报价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讨论后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相应的评审讨论过程的纸质材料并签字)。
5.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5.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5.2.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5.3.评标方法和标准;
5.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5 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5.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6.保密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7.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7.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7.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7.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7.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7.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7.3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形成文字材料并签字)。
8.无效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若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投标、但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
(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注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只简单写上“响应”、“符合”或“满足”等字样的;
(7)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的;
(8)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9)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不符合招标文件错误修正
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10)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11)投标人名称与网上报名时不一致的;
(1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
(1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段)的不同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备注:评标委员会对其否决的投标,应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并向投标人公布结果。
9.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附则: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得证据。
一、采购需求总体说明
利辛县 2021 年度智慧学校建设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包,第一标包最高限价:
序号 | 学校类型 | 学校名称 | 学区 | 需要配备数量 | |||
教师机(含教 师教学系统) | 学生机(含学 生学习系统) | 充电柜 | 无线 AP | ||||
第一标包合计数量 | 625 台 | 6558 台 | 138 台 | 230 台 | |||
1 | 小学 | 城北学区大管小学 | 城北 | 12 | 61 | 2 | 4 |
2 | 小学 | 城北学区侯寨小学 | 城北 | 12 | 62 | 2 | 4 |
3 | 小学 | 阚疃二小 | 阚疃 | 55 | 691 | 12 | 12 |
4 | 小学 | 吕台小学 | 阚疃 | 11 | 59 | 1 | 4 |
5 | 小学 | 张湾小学 | 阚疃 | 10 | 99 | 2 | 4 |
6 | 小学 | 宋圩小学 | 阚疃 | 11 | 163 | 3 | 4 |
7 | 小学 | 东风小学 | 阚疃 | 10 | 83 | 2 | 4 |
8 | 小学 | 崔园小学 | 阚疃 | 11 | 132 | 3 | 4 |
9 | 小学 | 向阳小学 | 阚疃 | 8 | 100 | 2 | 4 |
10 | 小学 | 胡圩小学 | 阚疃 | 17 | 190 | 4 | 6 |
11 | 小学 | 侯土楼小学 | 阚疃 | 10 | 71 | 2 | 4 |
12 | 小学 | 茆庙小学 | 阚疃 | 11 | 143 | 3 | 4 |
13 | 小学 | 河南小学 | 阚疃 | 10 | 60 | 1 | 4 |
14 | 小学 | 郑庄小学 | 大李集 | 7 | 61 | 2 | 4 |
15 | 小学 | 解老郢小学 | 大李集 | 11 | 70 | 2 | 4 |
16 | 小学 | 高集小学 | 大李集 | 9 | 46 | 1 | 4 |
17 | 小学 | 马寨小学 | 大李集 | 12 | 107 | 2 | 4 |
18 | 小学 | 车寨小学 | 巩店 | 9 | 102 | 2 | 4 |
19 | 小学 | 马庙希望小学 | 巩店 | 10 | 141 | 3 | 4 |
20 | 小学 | 周庄小学 | 巩店 | 10 | 112 | 2 | 4 |
21 | 小学 | 肖寨小学 | 巩店 | 9 | 50 | 1 | 4 |
22 | 小学 | 大李小学 | 巩店 | 9 | 108 | 2 | 4 |
23 | 小学 | 宋寨小学 | 巩店 | 8 | 145 | 3 | 4 |
24 | 小学 | 刘寨小学 | 巩店 | 9 | 64 | 2 | 4 |
7813638.80 元、第二标包最高限价:7770171.20 元。第一标包
25 | 小学 | 巩沟小学 | 巩店 | 10 | 80 | 2 | 4 |
26 | 小学 | 白鸡小学 | 巩店 | 9 | 173 | 3 | 4 |
27 | 初中 | 王店中学 | 巩店 | 15 | 287 | 5 | 6 |
28 | 小学 | 李圩小学 | 胡集 | 9 | 180 | 4 | 4 |
29 | 小学 | 张大小学 | 胡集 | 10 | 125 | 3 | 4 |
30 | 小学 | 杨湾小学 | 胡集 | 12 | 80 | 2 | 4 |
31 | 小学 | 炉店小学 | 胡集 | 10 | 88 | 2 | 4 |
32 | 小学 | 张庄小学 | 胡集 | 7 | 39 | 1 | 4 |
33 | 初中 | 板集中学 | 胡集 | 14 | 134 | 3 | 4 |
34 | 小学 | 利辛县江集学区孙 小寨小学 | 江集 | 9 | 55 | 1 | 4 |
35 | 小学 | 利辛县江集学区郑 大楼小学 | 江集 | 10 | 67 | 2 | 4 |
36 | 小学 | 利辛县江集学区孙 营小学 | 江集 | 9 | 74 | 2 | 4 |
37 | 小学 | 利辛县江集学区纪 伦寨小学 | 江集 | 9 | 50 | 1 | 4 |
38 | 小学 | 利辛县江集学区江 东小学 | 江集 | 10 | 106 | 2 | 4 |
39 | 小学 | 旧城学区陆暗楼小 学 | 旧城 | 11 | 112 | 2 | 3 |
40 | 小学 | 旧城学区盛黄小学 | 旧城 | 10 | 72 | 2 | 4 |
41 | 小学 | 旧城学区老王集小 学 | 旧城 | 10 | 126 | 3 | 4 |
42 | 小学 | 旧城学区王集小学 | 旧城 | 10 | 80 | 2 | 4 |
43 | 九年 一贯制 | 利辛县汝集学区陈园学校 | 汝集 | 12 | 158 | 3 | 3 |
44 | 小学 | 利辛县汝集学区后 路小学 | 汝集 | 13 | 116 | 2 | 4 |
45 | 小学 | 利辛县汝集学区西 李小学 | 汝集 | 8 | 68 | 2 | 4 |
46 | 九年一贯 制 | 宋寨学校 | 孙集 | 30 | 341 | 6 | 8 |
47 | 小学 | 栗土楼小学 | 孙集 | 11 | 62 | 2 | 4 |
48 | 小学 | 冯楼小学 | 孙集 | 9 | 75 | 2 | 4 |
49 | 小学 | 镇东小学 | 孙集 | 12 | 90 | 2 | 4 |
50 | 九年 一贯制 | 孙庙学区夏寨学校 | 孙庙 | 15 | 264 | 5 | 6 |
51 | 九年 一贯制 | 孙庙学区高堂学校 | 孙庙 | 16 | 323 | 6 | 6 |
52 | 小学 | 孙庙学区周寨小学 | 孙庙 | 14 | 129 | 3 | 4 |
53 | 小学 | 孙庙学区振兴小学 | 孙庙 | 10 | 84 | 2 | 4 |
第二标包
序号 | 学校类型 | 学校名称 | 学区 | 需要配备数量 | |||
教师机(含教 师教学系统) | 学生机(含学 生学习系统) | 充电柜 | 无线 AP | ||||
第二标包合计数量 | 664 | 6477 | 135 | 227 | |||
54 | 九年一 贯制 | 王人学区邓寨学 校 | 王人 | 15 | 81 | 2 | 4 |
55 | 小学 | 王人学区东车小 学 | 王人 | 8 | 48 | 1 | 4 |
56 | 小学 | 王人学区王维小 学 | 王人 | 12 | 81 | 2 | 4 |
57 | 小学 | 王人学区五里小 学 | 王人 | 11 | 103 | 2 | 4 |
58 | 小学 | 王人学区辛车小 学 | 王人 | 14 | 90 | 2 | 4 |
59 | 小学 | 王人学区曹店明 德小学 | 王人 | 14 | 199 | 4 | 4 |
60 | 小学 | 王人学区邵庙小 学 | 王人 | 12 | 130 | 3 | 4 |
61 | 九年一 贯制 | 老张集学校 | 西潘楼 | 15 | 224 | 4 | 4 |
62 | 小学 | 大李庄小学 | 西潘楼 | 12 | 64 | 2 | 4 |
63 | 小学 | 新张集学区金桥 小学 | 新张集 | 9 | 75 | 2 | 4 |
64 | 小学 | 利辛县新张集学 | 新张集 | 9 | 56 | 1 | 4 |
区黄桥小学 | |||||||
65 | 小学 | 新张集学区姜庄 小学 | 新张集 | 7 | 81 | 2 | 4 |
66 | 小学 | 新张集学区李桥 小学 | 新张集 | 9 | 71 | 2 | 4 |
67 | 小学 | 新张集学区春晖 小学 | 新张集 | 12 | 90 | 2 | 4 |
68 | 九年一 贯制 | 硷场希望学校 | 望疃 | 12 | 294 | 5 | 4 |
69 | 九年一 贯制 | 丹凤学校 | 望疃 | 20 | 343 | 6 | 6 |
70 | 小学 | 陆楼小学 | 望疃 | 10 | 70 | 2 | 4 |
71 | 小学 | 何寨小学 | 望疃 | 11 | 61 | 2 | 4 |
72 | 小学 | 赵长郢小学 | 望疃 | 12 | 89 | 2 | 4 |
73 | 小学 | 陈堂小学 | 望疃 | 11 | 46 | 1 | 4 |
74 | 小学 | 草寺小学 | 望疃 | 11 | 79 | 2 | 4 |
75 | 小学 | 汪桥小学 | 望疃 | 13 | 99 | 2 | 4 |
76 | 小学 | 刘桥小学 | 望疃 | 12 | 151 | 3 | 4 |
77 | 小学 | 汪大小学 | 望疃 | 10 | 83 | 2 | 4 |
78 | 小学 | 中疃学区谢疃寺 小学 | 中疃 | 12 | 154 | 3 | 4 |
79 | 小学 | 中疃学区时信小 学 | 中疃 | 11 | 228 | 4 | 4 |
80 | 小学 | 中疃学区曙光小 学 | 中疃 | 17 | 159 | 3 | 4 |
81 | 小学 | 中疃学区高皇小 学 | 中疃 | 13 | 156 | 3 | 4 |
82 | 小学 | 中疃学区第二小 学 | 中疃 | 26 | 378 | 7 | 8 |
83 | 初中 | 中疃学区高皇中 学 | 中疃 | 19 | 243 | 5 | 6 |
84 | 小学 | 永兴学区金汇解 集小学 | 永兴 | 10 | 153 | 3 | 4 |
85 | 小学 | 永兴学区徐寨小 学 | 永兴 | 11 | 94 | 2 | 4 |
86 | 九年一 贯制 | 苏湾中学 | 展沟 | 3 | 49 | 1 | 1 |
87 | 小学 | 中心小学 | 展沟 | 14 | 108 | 2 | 3 |
88 | 小学 | 黄井小学 | 展沟 | 8 | 62 | 2 | 4 |
89 | 小学 | 王刘小学 | 展沟 | 9 | 43 | 1 | 3 |
90 | 小学 | 南圩小学 | 展沟 | 10 | 103 | 2 | 4 |
91 | 小学 | 黄小集小学 | 展沟 | 9 | 62 | 2 | 3 |
92 | 小学 | 利辛县马店孜学 区双沟小学 | 马店 | 13 | 51 | 1 | 4 |
93 | 小学 | 张郢小学 | 程家集 | 14 | 139 | 3 | 4 |
94 | 九年一 贯制 | 王市学区吴庙小 学 | 王市 | 12 | 68 | 2 | 2 |
95 | 小学 | 王市学区朱寨小 学 | 王市 | 9 | 73 | 2 | 3 |
96 | 小学 | 王市学区希望小 学 | 王市 | 8 | 68 | 2 | 3 |
97 | 小学 | 纪王场学区灰菜 郢小学 | 纪王场 | 10 | 67 | 2 | 4 |
98 | 小学 | 纪王场学区李大 庄小学 | 纪王场 | 11 | 58 | 1 | 4 |
99 | 小学 | 纪王场学区孙老 家小学 | 纪王场 | 10 | 47 | 1 | 4 |
100 | 小学 | 纪王场学区纪桥 小学 | 纪王场 | 13 | 53 | 1 | 4 |
101 | 小学 | 纪王场学区四里 桥小学 | 纪王场 | 12 | 59 | 1 | 4 |
102 | 小学 | 纪王场学区纪大 寨小学 | 纪王场 | 11 | 42 | 1 | 4 |
103 | 小学 | 桃园小学 | 张村 | 11 | 88 | 2 | 4 |
104 | 小学 | 王寨小学 | 张村 | 12 | 87 | 2 | 4 |
105 | 小学 | 致远民族小学 | 张村 | 14 | 86 | 2 | 4 |
106 | 小学 | 李集小学 | 张村 | 27 | 445 | 8 | 9 |
107 | 小学 | 淝东小学 | 张村 | 14 | 234 | 4 | 8 |
108 | 小学 | 第六小学 | 张村 | 10 | 112 | 2 | 4 |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技术需求
序 号 | 品目 | 功 能 | 需求内容 | 备注 |
备课 | 1.投标人通过云端提供备课资源服务: | |||
(1)备课资源符合国家课程、《教育部关于数字教育资源 | ||||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标准、相关法律法 规和其它有关规定; | ||||
(2)备课资源与本地教材相配套(其中语文、道德与法治 | ||||
和历史为教育部统编教材),覆盖小学和初中所有学科, | ||||
到教材章节和知识点,满足日常教学需要(投标文件中提 供承诺函)。 | ||||
(3)提供教学资源(小学和初中全科)配套清单,具备资 | ||||
源目录开放功能(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 ||||
(4)每节课时至少包含可二次编辑成品 PPT 课件。 (5)提供配套的语文、英语、音乐等学科教材的教学多媒 | ||||
体资源。 | ||||
2.实现省平台资源(含国家平台资源,省平台已与国家平台 | ||||
打通,能够获取国家平台资源)、本地资源和其它渠道资源 的接入,教师根据教材、年级、学科、知识点、类型等选 | ||||
定需要备课的知识点,系统自动获取并推送不同渠道相应 | ||||
知识点的备课资源。推送的资源可按下载次数倒序排列, | ||||
支持资源浏览、下载和插入等操作,方便教师使用。 3.提供该知识点前序知识点或章节的学生掌握情况和课前 | ||||
教 师 | 预习情况的分析结果,为教师备课提供支撑。 | |||
1 | 教 学 | 4.实现本地的教学设计、微课、课件和试题等资源上传至 | ||
系统 | 省平台教师个人空间。 5.投标人通过云端提供试题和作业服务: | |||
(1)试题和作业须符合国家课程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 | ||||
有关规定; | ||||
(2)试题和作业须与各地教材相配套,覆盖中小学语文、数 学、英语等学科,到教材章节和知识点,满足日常教学需 | ||||
要; | ||||
(3)支持按照教材、年级、学科、知识点、题型、难易程度 | ||||
等进行筛选,支持多种题型。 6.提供备课工具: | ||||
(1)提供在线和本地资源离线备课功能。其中在在线备课 | ||||
中,支持在线资源(保存链接,资源不在本地)和离线资源 | ||||
插入两种方式。 (2)提供集成备课资源功能,教师通过设置自动获取对应章 | ||||
节和知识点的教学资源,方便教师备课时即点即用。 | ||||
(3)提供必要的学科工具,包含而不仅限于数学学科的常用 | ||||
符号,汉语拼音,以及其他学科的学科符号,方便教师使 用。 | ||||
(4)提供课件制作常用功能,包含而不仅限于链接、热区、 | ||||
动画、视频等多媒体。课件保存格式应支持常见格式。 | ||||
(5)提供教学设计、微课和课件等可以同步至省平台个人空 |
间的功能。 | ||||
资源推 送 | 支持教师通过智能终端、电脑等将多渠道提供的资源、个人空间内资源或本机上的资源推送到学生的省平台个人空间内。 | |||
课堂教学 | 1.提供屏幕广播功能。教师将教师终端屏幕发送到所有学 | |||
生终端。 | ||||
2.提供同屏教学功能。支持教师在线打开个人空间内的课件等资源进行课堂教学,支持移动终端与班级多媒体设备 | ||||
同屏教学(包含声音和画面)。 | ||||
3.具有锁屏功能。支持教师将所有学生终端锁屏。 | ||||
4.提供课件批注功能。提供相应的教学工具,实现教学过程中对课件进行预览、跳转、书写批注等功能。 | ||||
5.提供课堂过程记录功能。系统根据教师需要备份课件、 | ||||
板书、微课、互动报告等内容,全程有效记录教师的课堂 | ||||
教学重点环节,内容按时序结构化呈现,便于课后教师快速定位查找,完成课后反思教研。 | ||||
6.提供拍照讲解功能。支持对学生作业、试卷、图片等拍 | ||||
照讲评功能;支持现场拍照和从图库调取图片讲解;支持 | ||||
图片旋转、图片裁剪等必要的处理功能;支持缩略图展示和滑屏浏览功能,点击缩略图可放大成单图模式;支持对 | ||||
单图进行批注。 | ||||
7.提供实物展台功能。支持教师移动终端拍摄实时视频, | ||||
进行投屏显示,支持保存视频并推送给学生。 8.提供白板教学功能。支持白板书写、放大、缩小、扩展、 | ||||
自由批注、擦除等功能,支持笔迹保存功能;支持将白板 | ||||
内容一键推送给学生。 | ||||
9.提供作业讲评功能。教师便捷调取课后作业进行讲评,支持查看班级全体、学生个体每题的答题情况,同时支持 | ||||
对典型答题进行展示、推送;支持多个学生的同屏对比讲 | ||||
评。 | ||||
10.提供微课录制功能。教师可在使用电子教材、PPT 课件、电子白板、图片、作业批改、第三方教学应用时进行微课 | ||||
录制,支持微课的导出、上传与推送功能。 | ||||
11.提供小组学习功能。教师可通过手动或学生自主加入进 | ||||
行分组,教师可发送一个或多个话题至各小组,学生选择后进行分角色讨论学习,可查看话题相关学习文件资源, | ||||
并由记录员提交学习成果;能进行临时小组学习,学生能 | ||||
查看所有话题内容,并自主选择小组及要讨论的话题,开 | ||||
始讨论后能进行组内在线交流。 12.提供小组合作学习和自主学习、探究学习控制功能。教 | ||||
师可在课堂上根据教学进度开启或关闭小组学习和自主学 | ||||
习。 | ||||
课 堂作 | 1.提供作业互动功能。支持全班作答、分组作答、抢答、 | |||
随机选人等方式的课堂作业互动活动。 | ||||
2.提供利用已生成的作业或现场从自带题库、省平台提供 |
业辅导 | 的题库(暂缺,但要考虑到拓展)中随机生成作业。 3.支持作业批改功能。 4.提供生成作业分析报告功能。 5.提供本地作业题导入功能。 6.提供分学科分学生分时段生成分析报告功能。 7.提供报告推送功能。教师根据需要可将个人分析报告推 送到学生个人空间。 | |||
课后作业评价 | 1.提供作业布置功能。支持教师按教材、年级、学科、知识点、题型、难易程度从自带题库、省平台提供的题库中选取作业题目,推送给学生个人空间。支持个性化作业功能,教师可分层分类布置作业,也可选择由系统根据前期预习和作业的完成情况智能推送个性化的学习资源和课后作业。 2.提供作业批改功能。同课堂作业对应功能。 3.提供解题过程录制功能。同课堂教学录制功能。 4.提供作业重做功能。教师在批改作业时,可指定学生重做某题或多题。 5.提供生成作业分析报告功能。同课堂作业对应功能。 6.提供报告推送功能。同课堂作业对应功能。 | |||
教学评价 | 1.根据教学和学习的行为数据自动生成分析报告,为教师的教学提供决策支撑,帮助教师精准化、个性化教学。 (1) 提供根据教师智慧课堂使用数据生成教师数据分析功能,指导教师认识个人教学特征,实现精准化教学,辅助教研分析; (2) 提供学生各学科作业完成情况分析功能,知识点掌握情况,帮助教师认识各学生特征分析,支持全班学生总体作业成绩和学生作业完成效率分析,依据课堂表现生成学生画像。 2.提供评价分析报告推送功能。 | |||
2 | 教 师 移 动 终 端设备 | 教师移动终端 | 1.屏幕尺寸:10 英寸及以上,Android6.0 及以上系统或 windows10 以 上系统。 ★ 2.核心数量:≧八核处理器,CPU 主频≧1.8GHZ。 ★ 3.内存容量≧4G。 ★4.存储容量≧64GB,最大可扩展至 128G。 5.屏幕类型:IPS,分辨率≧1920×1200。 6.前置摄像头≧200 万像素,后置摄像头≧800 万像素。 7.支持无线蓝牙。 8.WiFi 功能:双频 2.4GHz+5GHz,支持 802.lla/b/g/n/ac无线协议。 9.配置皮套和手写笔。 10.终端电池容量≧7000mAh。 11.具有防蓝光护眼功能、防摔功能(带皮套 ,70cm 瓷砖或水泥地面掉落无损坏)提供国家认证的省级及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2.须提供 3C 认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 |
3 | 学 生 学 习系统 | 课前预习功 能 | 1.提供学生查看教师推送的课前预习资源进行在线学习和记录学习笔记功能。 2.提供学生对教师推送的作业进行作答功能。 | |
课堂互动参与功 能 | 1.提供学生通过移动终端完成教师下发的随堂测试题目功能,并支持勾选、拍照、批注作答等方式提交答案,提交后即时生成统计分析报告。 2.支持收藏习题或教师推送的内容。 3.提供完成抢答、随机选人、投票、讨论、分组答题等互动任务的功能。 | |||
课后作业 | 1.提供在线答题功能。学生可在个人空间内查看教师下发的课后作业,并支持勾选、拍照、输入文本的方式提交答案;在任意终端答题后,支持保留答题记录,方便继续答题。 2.查看作业报告功能。学生可查看作业完成的整体情况以 及答案和正确答案对比、题目解析,并支持查看教师对学生答案的批注。 | |||
自主学习功能 | 1.提供独立的自主学习资源及应用系统: (1)资源须符合国家课程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规定; (2)提供符合学生阅读认知能力的阅读资源; (3)资源须与当地教材相配套(其中语文、道德与法治为教育部统编教材),覆盖中小学所有学科需按照附表中资源清单提供(另见附表),到教材章节和知识点,满足自主学习需要(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实现省平台资源(含国家平台资源)和其它渠道资源的接入; 3.实现学生按照教材、年级、学科、知识自行选择自主学 习资源进行学习; 4.实现学生按照教材、年级、学科、知识自行选择试题进行作答,答题完成后支持查看题目正确性以及答题解析。 | |||
错题本功能 | 1.提供错题本功能。对于答错的所有题目,自动分学科归纳至错题本,推送到个人空间。 2.支持查看错题题面、我的答案和正确答案对比、知识点、 难度 和题目解析等。 3.支持智能推送错题对应知识点和难度的试题,对应学习资源,以及其它同学的优秀答题结果。 4.提供错题导出功能。 | |||
4 | 学 生 移 动 终 端 设备 | 学生移 动 | I.屏幕尺寸:9.6 英寸及以上,Android6.0 及以上系统或 windowslO 以上系统(和教师终端对应)。 ★ 2.核心数量:≧四核处理器,CPU 主频≧1.5GHZ。 ★ 3.内存容量≧4G。 |
终端 | ★ 4.存储容量≧32GB,最大可扩展至 128G。 5.屏幕类型:IPS,分辨率≧1920×1200。 6.前置摄像头≧200 万像素,后置摄像头≧500 万像素。 7.WiFi 功能:双频 2.4GHz+5GHz,支持 802.lla/b/g/n/ac无线协议。 8.实现教师远程控制关机。 9.终端电池容量≧4500mAh,且待机时间≧36 小时(提供国家认可的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10.配置皮套。 11.具有防蓝光护眼功能和防摔功能(带皮套 70cm 及以上或水泥地面掉落无损坏)。提供国家认证的省级及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2.提供屏幕手写功能。 13.提供学生行为管控功能:自成应用生态体系,屏蔽原生态应用,提供可控制的浏览器、文档管理、相机、wifi 管理,限制学生访问未经授权的网页和安装软件,自动检测屏蔽涉黄涉非内容,限制学生通过外接设备等方式进行应用安装,经教师授权后安装软件。 ★ 14. 须提供 3C 认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 | |||
5 | 充 电柜 | 充电柜 | 1.采用全封闭防盗结构、工艺上耐酸碱腐蚀、耐磨、防静电等。 2.支持 60 台及以上配套的平板电脑同时充电。 3.环保 ABS 工程塑料单机隔断,隔断板具有扎线口,同时方便拿取电脑。 4.机柜具有静音脚轮,四轮万向,四轮刹车,便于移动和 固定。 5.温控双风扇或多风扇强制散热,具有智能散热功能,充电过程中设备产生的热量由风扇强制排出,温度在安全范围内时不动。 6.外柜上至少具备 2 个 5V USB 扩展接口。 7.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的国家认可的部门提供的防漏电安全检测报告。 8.具有稳压功能或提供稳压器。 ★9. 须提供 3C 认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 | |
6 | 教 室 AP | 教室 AP | 采用胖 AP 模式。 ★1.三路双频设计,不少于两路 5GHz 和一路 2.4GHz 射频输出。 2.支持 802.lla/n/ac/ac wave2 标准、支持 802.llac MU-MIM0o 3.整机最大接入速率 ≧ 2000Mbps;2 个及以上 10/100/1000Base-T 以太网端口,支持 POE 供电。 4.最大连接数不少于 80 个。 5.无线加密:支持 Open System,WPA-PSK,WPA2-PSK。 6.支持 IPv6 技术,包括 IPv6 报文透传,IPv6 终端接入 认证,保留测试权利。 |
其他要求:
注: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对实际供货的移动终端进行抽样送检,投标人完成施工后,由采购人及中标供应商共同指定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检验合格后,并完成验收,按照合同要求拨付合同款,检测结果不符合中标供应商响应指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系统功能:
1.教师和学生移动终端必须采用省平台帐号登陆,实现人与 | |||
帐号绑定,人与设备解耦。 2.必须与省平台统一资源元数据标准,必须和省平台进行资 | |||
源的无缝集成(用户可以直接检索、选择并调用省平台资源 | |||
时,不经过任何中转),实现省平台资源服务下沉。 | |||
与省平台 | 3. 必须与省平台空间无缝衔接(用户直接访问并获取省平台空间中的个人资源和信息),使空间实现用户个人资源的存 | ||
互联 | 储、中转、系统信息推送及个人之间的信息推送等。 | ||
互通 | 4. 能够按照提供的数据接入API 接口与省平台应用监管系统 | ||
(暂无,后期建立,中标供应商须在该系统建立后,配合完成该系统需要的对接工作,具体对接内容以安徽省电化教育 | |||
馆要求为准)对接,提供应用监管数据。 | |||
5.详细要求见《安徽省智慧课堂等应用系统与省平台互联互 | |||
通技术规范 V2.0》。 | |||
使用云端架构模式,在教育局账户(至少 5 个账号)下实现 | |||
1 | 互联互通功能需求 | 如下功能: 1.支持对班级、学校及全县等授课次数统计及对比,支持在 | |
具体授课场景的使用次数对比; | |||
2.支持对班级、学校及全县课堂互动细分场景的使用情况统 | |||
计以及互动参与情况的统计; | |||
县教 | 3.支持班级、学校及全县在作业布置、作业批改、作业提交 | ||
育局 | 场景下的全县使用情况; | ||
数据统计 | 4.支持班级、学校及全县整体的智慧课堂产品覆盖用户数、活跃情况的统计; | ||
5.支持对班级、学校及全县资源使用过程中的使用量、下载 | |||
量情况统计; | |||
6.支持根据教师智慧课堂使用数据生成教师数据分析功能, | |||
指导教师认识个人教学特征,辅助教研分析; | |||
7.支持学生各学科作业完成情况分析功能,知识点掌握情 | |||
况,帮助教师认识各学生特征分析,支持全班学生总体作业 |
成绩和学生作业完成效率分析,依据课堂表现生成学生画像,辅助教研分析; 8.支持智慧课堂环境下分时段对学生、班级群体知识点、章节掌握情况对比; 9.支持不同分辨率下以合理画面布局、图文并貌、可选择地展示示上述各项统计结果的图表、图示、数字等,以及通过网页端账号进行查看。 10.预留后续建设智慧课堂项目接入并实现以上功能接口,后 续项目数据标准与本次相同,技术上由本次项目中标商和后续项目中标商在遵守《安徽省智慧课堂等应用系统与省平台互联互通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协作完成,质保满五年,按教 育局需要,可继续使用。 | |||
2 | 性能需求 | 稳定性 | 应通过完善云端服务能力、优化传输策略、提升学校端设备性能和增加学校端设备设施等方式,保障系统性能和稳定性。 1.智慧课堂系统能够持续运行 4 小时以上,状态无异常。 2.智慧课堂系统正常使用过程中,若遇到断电等突发事件,重新启动系统后,仍然可以继续上课,系统设置不变。 3.云端并发和在线使用量要求:为智慧课堂提供支撑服务的 企业云平台,登录功能的最大并发量不低于 1000(其中每秒请求数 QPS 不低于 1000),资源分享功能调用(具体指用户调用该功能到分享列表和分享信息的过程)的最大并发量不低于 120(其中 QPS 不低于 120),课堂作业互动功能调用(具体指用户调用作业功能到获取作业列表或作业信息的过程)的最大并发量不低于 120(其中 QPS 不低于 120),相关指标须通过 CNAS 和 CMA 认定资质的评测中心评测,供货前提供相关指标的评测报告。 4.智慧课堂教学中在双向 10M 独享带宽、60 个终端下作业推送和提交延迟时间≤1 秒,屏幕广播延迟时间≤1.5s,掉线概 率≤1%(即 100 次授课中出现 1 次,且不多于 1 台设备掉线)。 |
易用性 | 1.支持电脑和移动终端操作。即教师和学生可单独通过电脑或移动终端实现课前、课中和课后所有操作。 2.教师和学生移动终端界面操作简单,界面友好,让人一目了然,一看知意。 3.采用基于场景的操作界面,尽量减少与当前场景无关的操作按钮,其他操作可通过场景切换实现。 4.课堂教学中教师移动终端与班级多媒体设备,在教师教学 过程中需要进行同屏教学时,可一步完成同屏。 | ||
可维护性 | 系统线路标识清晰、易安装、易维护,系统组成模块清晰。 | ||
安全性 | 1.系统(含云端)的个人信息、应用行为等数据产权属于教育局。 2.为本项目提供支撑服务的企业云平台,必须按照三级等保要求建设,保证系统内的数据安全,防止泄露和被篡改。智 慧课堂云平台在与省平台进行统一身份认证及基础数据互联 |
互通时,应当采用国产算法对数据进行加密传输,不得使用明文传输。 3.中标供应商承诺所有数据,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并且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否则依法追究相关企业的责任。 4. 中标供应商承诺五年质保到期后,中标供应商将根据教育局的需要,免费将应用行为数据迁移或打包给教育局,并在 本系统内进行彻底删除。 |
集成标准:
1 | 系统集成 | 1.与班级多媒体设备无缝集成。 2.安装布线需按照《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有关布线规范施工:电源线应符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16),负载满足要求;电源插座符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满足连接需求;VGA、 音视频等线缆符合《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464-2008),满足传输要求;线路需加以钢制或 PVC 线槽保护,施工布线墙面上使用方形 PVC 线槽,地面上走线一律使用金属线槽,金属或 PVC 线槽及扣条,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以上线缆、管材等辅材,均要求用知名品牌优质材料。施工依照综合布线标准设计,墙面强弱电规范(分槽)施工,所有布线,两端要按实际情况留有冗余。 3.提供其它必要的配件,应根据学校的需求配备。 4.与原有班级多媒体设备进行整合,并运用音视频传输优化技术进行系统优化,确保各种设备连接无误、音视频传输流畅、信号切换准确无误、操作简单方便、系统运行可靠,功能满足教学需 要。 |
二、售后保障
2.1 项目培训
中标供应商须派有培训资格的培训教师到县区学校授课,并提供使用和运维培训资料(纸质、电子和微视频等);提供用于培训的相关设备。培训计划的实施要与项目验收相衔接,服从工程项目的整体系统集成验收计划。培训过程应做到有详细培训方案、有培训通知文件、有进度安排表格、有能力达标考核。
1.现场培训:调试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应在施工现场负责向项目学校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教师提供基本使用、管理和维护培训。
2.技术管理人员培训:校级验收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县级技术管理人员集中培训,为每所学校培训 1 名技术管理人员,培训由利辛县教育局组织并提供培训场地。县级技术管理人员培训要搭建或在真实的环境中进行,要进行考核,确保人人过关。
3.教师使用培训:校级验收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教师使用集中培训,为每个项目学校至少开展一次教师使用集中培训,培训组织和标准同县级技术管理人员培训。
4.教师使用跟进培训:在实际使用一段时间后,根据需求和安排,再次对项目学校的学科教师进行跟进培训,培训时长 1 天。培训主要聚焦前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有较强的针对性。
5.分年度教师使用培训:质保期内根据要求,每年对新进教师开展一次使用培训。此项培训由企业免费提供培训讲师,其余费用由县区承担。
2.2 维保服务
项目建成后,提供具体产品和整体系统的运维保障相关工作。
1.已明确提出质保要求以外的设备及配件投标供应商应标明设备的质保期,保修承诺等,设备应实行全省联保,并提供全省联保的承诺书。
2.所投教学与学习软件必须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设备和软件投入使用后,应运行可靠、稳定。在验收合格之前,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免费予以更换。
4.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内,免费提供运维保障,包含具体产品和整体系统的运维保障,以及设备免费质保到期后的运维保障服务工作,但不包含更换配件及配件运输产生的费用。通过定期运维保障和持续系统优化等,满足学校和教学常态化教学需要,其中师生终端电池满电持续使用时长低于 2 个小时必须更换。
5.质保期内应免费更换 1 次手写笔(或)笔尖。
6.教师教学系统和学生学习系统须支持远程自动更新。免费质保到期后,应根据县区或学校的申请继续免费提供云端资源和软件等支持服务,数据安全由县区、学校与相关企业共同负责。
7.须在项目地方设有项目管理站,为本次项目提供运维管理保障服务。提供售后服务协议,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8.中标供应商应在利辛县至少派驻 1 名技术人员,驻点时间从验收合格开
始,时长为 1 年,提供现场指导和培训,帮助解决使用问题。在线提供微视频、 FAQ 等使用和故障排除类教程,供技术管理人员和教师使用,教程要便捷获取。
9.对学校智慧课堂一般性问题可以通过电话、E-mail、公众号、传真、远程故障诊断等方式协调配合解决。以上方式无法解决的,中标供应商应在自报修开始起 24 小时内响应,并在自报修开始起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备件或维修服务。
三、注意事项
1.正版数据库软件、操作系统、云平台软件等系统或第三方软件,中标后,必须授权给利辛县人民政府,原厂授权函原件需提交县信息办备案;
2.服务器、PC 类产品必须提供正版操作系统,中标后,原厂授权函原件需提交县信息办备案;
3.项目中涉及的安装调试,必须包含相关线缆、线槽、电管、线卡、桥架、线盒、软管等所有辅材。
4.方案设备清单中技术参数部分所有描述为“支持”的,均表示具备、配
置、提供、实现等意思,是必须要满足的要求;
5.投标方对项目中的业务系统、软硬件平台必须免费承诺开放,与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并提供对应的业务协同软件接口。
6.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现与县信息办信息资源交换平台数据共享对接,提供数据字典,并将业务数据汇集至利辛县数据中心。
7.项目涉及到与其他系统对接的接口协调工作由业主协调免费解决,中标单位负责实施,实施费用包含在本次项目中。
附件 1:县区内教材版本(中小学)
高中 | 教材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美术 | 音乐 | 信息 | 体育 | 通用 | ||||
版本 | 人教 | 人教 | 译林 | 人教 | 人教 | 人教 | 人教 | 人教 | 人教 | 上美 | 音美 | 上科 | 人教 | 上科 | |||||
初中 | 教材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物理 | 化学 | 地理 | 生物 | 美术 | 音乐 | 信息 | 体育 | |||||
版本 | 人教版 | 沪科版 | 译林版 | 人教版 | 人教版 | 沪粤版 | 人教版 | 人教版 | 人教版 | 人民美术出版 社 | 人民音乐出版 社 | 安徽科技出版 社 | 人教版 | ||||||
小学 | 教材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道法 | 科学 | 美术 | 信息 | 音乐 | 体育与健 康 | 综合与实 践 | ||||||||
版本 | 人教版 | 人教版 | 人教版 | 人教版 | 苏教版 | 人民美术出版 社 | 电子工业出版 社 | 人民音乐出版 社 | 人教版 | 安徽大学出版 社 |
(一)验收结束后,履约保证金转换为质保金,存放在教育局,质保期满后,再根据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返还给中标供应商。因此,特制定本细则,对中标供应商的运维保障和质保金扣除进行量化考评。
(二)中标供应商是外地企业在本县未设置项目管理站的,按质保金的 20% /年扣除质保金,数据来源为教育局。
(三)培训未达到标书和投标书要求的,按 80 元/人/天扣除质保金,数据来源为教育局。
(四)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自报修开始起 24 小时之内未响应的,按 100 元/次扣除质保金,数据来源为运维保障系统。
(五)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出现自报修开始 3 个工作日之内未完成处理的情况,按 500
元/次/天扣除质保金,数据来源为省运维保障系统。经省电教馆或市县级电教馆鉴定,排除中标供应商的责任,可以在提供证明材料后免于扣除。
质保期内,未按照标书要求免费更换 1 次教师手写笔(或)笔尖,按 50 元/支扣除质保金,数据来源为教育局。
三、注意事项:
1.以上清单中所列品牌(如有)均为参考品牌,不作为指定品牌,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其它品牌报价,但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所报产品品质、档次、性能、技术参数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无效。
2.如中标人不是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供货时提供与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签定的合同和发票。如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标有 “★”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响应或优于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4. 采购需求为单一产品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采购需求非单一产品的,采购人须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用“◎”表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单一产品规定处理。
5.对于“采购需求” 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除评标办法中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及综合评审明确要求的外,投标时不作要求,供货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关要求与本条内容不一致,则以本条内容为准。
6.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7.投标价若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8.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9.其他:/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内容 |
1 | 交货期(交货时间):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后,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以及安装、调试等工作,并交采购人验收,保证货物正常使用。 |
2 | 交货地点:利辛县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付款条件: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95%,余款作为质保 金;质保期一年(如厂家质保期或承诺质保期高于一年,以最高质保期为准);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
4 | 索赔方式:见合同条款 12.1、12.2、12.3 条。 |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格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或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甲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6)“乙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7)“项目现场”系指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地点。
(8)“天”指日历天数。
2.来源地
2.1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部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物,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2.2 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乙方的国籍。
3.技术规格
3.1 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
3.2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4.专利权
4.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5.包装要求
5.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5.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6 .包装标志
6.1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a) 合同号: ;
(b) 收货单位: ;
(c) 出厂或装箱日期: ;
(d) 目的地: ;
(e)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
(f) 毛重/净重: kg;
(g)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或 cm 计): 。
6.2 如果每件包装箱重量在 2 号(t)或 2 吨(t)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7.运输及到货地点
7.1 乙方负责办理运输,直接送到项目现场,并承担运输和装卸费。
8.付款
8.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8.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 发票;
2. 装箱单;
3. 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4. 验收证书;
8.3 甲方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
9.伴随服务
9.1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的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在合同生效后五十六(56)天内寄给甲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9.2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具体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 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 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 在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9.3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10.质量保证
10.1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用一流的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前附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2 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0.3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1 .检验
11.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11.2 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可向质监部门或有关部门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11.3 甲方可自行组织验收,也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产品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
质量、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质量检验合格证、竣工图纸)及包装等。
12 .索赔
12.1 甲方有权根据质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2.2 在合同第 10 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
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 10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2.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第 12.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3.乙方履约延误
13.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3.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违约终止合同。
13.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误期赔偿
14.1 除合同第 15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
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5 .不可抗力
15.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 13 条、14 条和 19 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5.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5.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
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六(126)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6 .税费及保险
16.1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所有有关货物运抵项目现场之前发生的保险均应由乙方负担。
17 .履约保证金
17.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18 .争端的解决
18.1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28)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亳州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18.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8.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9 .违约终止合同
19.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20.破产终止合同
20.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1.转让和分包
21.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1.2 如投标书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在本合同签约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无论原投标书或后来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适用法律
22.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3.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4.主导语言
24.1 本合同一式六份,以中文书就,甲方(2 份),乙方、见证方、公管局、财政局各执 1 份。
25.合同修改
25.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三、 合同格式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见证方”)
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
(2)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3)招标文件及附属资料;
(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补充承诺;
(5)中标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附件”。 4.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分项价
格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5.付款条件
本合同货物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6.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和交货地点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以
中文书就,甲方(2 份),乙方、见证方、公管局、财政局各执 1 份。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违约与处罚:
①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财政支付手续,每拖延 1 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但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延误工期的理由。
②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 1 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③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④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⑤乙方工期延误超过 天,视同乙方未能交付货物。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⑥ 系统经 次验收仍不合格,或者乙方未能交货,除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⑦以上违约金最高数额均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
9.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经双方及见证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甲方公章) 乙方(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单位公章):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利辛县 2021 年度智慧学校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LXCG2021120
投标文件
投标人:
年 月 日
评审评分项索引表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并标注评审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供。(盖章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后,可点击“一键签章”按钮进行批量电子签章。)
符合性检查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盖章要求 | 在投标文件 中的页码位置 |
1 | 营业执照 | 电子签章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投标 人资格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3 |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 明函 | 电子签章 | |
4 | 联合体协议书 | 电子签章 | |
符合性检查 | |||
5 | 电子签章 | ||
6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 | 电子签章 | |
7 | 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 电子签章 | |
8 | 其他资格要求 | 电子签章 | |
9 | 投标报价 | 电子签章 | |
10 | 投标函 | 电子签章 | |
11 | 承诺书 | 电子签章 | |
12 | 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 | 电子签章 | |
13 | 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 电子签章 | |
综合评审 | |||
14 | 技术(规格响应表) | 电子签章 | |
15 | 信誉一览表 | 电子签章 | |
16 | 业绩一览表 | 电子签章 | |
17 | 服务(货物服务技术方案及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承诺) | 电子签章 | |
18 | 安装、调试方案 | 电子签章 |
19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20 | 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 电子签章 | |
21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22 | 其他 | 电子签章 |
一、投标函(格式)
利辛县教育局:
1.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 项 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划分标包项目注明标包号) 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遵照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实施,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货物和服务。
2.我方同意接受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中心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中心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的此项目所有证件的扫描件与原件相符,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提供的综合业绩资料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证件或虚假陈述,我方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后果。
7.我方完全理解贵中心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第 标包) | |
投标报价或费率 (%) | 人民币大写(元): 人民币小写(元): 或 % |
交货期(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备注 |
注:1.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2.投标报价、折扣率或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最后一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填写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品牌及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交货(供货)期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合计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合计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4.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5.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投标人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四、规格响应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部分 | 投标文件响应部分 | 响应情况 | ||
技术参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数量 | |||
1 | ||||||
2 | ||||||
3 |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 本表填写时,应据实填写。
2.如果不提供规格响应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五、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投标人关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承诺
如:产品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长短及服务、保修期满后的服务等。投标人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产品质量承诺和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
1.营业执照
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
6.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格式附后)
7.承诺书(格式附后)
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后)
9.其他资格要求(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利辛县教育局: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发布关于“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清楚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如我方中标 ,我方愿意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向本项目采购人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二)、(四)、(六)项具体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验。如采购人发现我方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日期: 年 月 日
一、服务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购入时间 | 价值 | 数量 | 产地 | 备 注 |
二、服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手机号 | 证件 | |
名称 | 号码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他 其 | ||||||
注:1.上表列出的人员,需附其资格证书的扫描件;2.提供上述人员在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 如投标截止日之前 3 个月以内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3.关于项目人员职称:招标文件如对相关人员职称有要求的,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4: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我单位近三年(从 年 月至 年 月)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5(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姓 | 名: | 性别: | ||
年 | 龄: | 职务: | ||
系 |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者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 5(2):
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
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如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格式 6:
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存款账户:
提供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均予以认可。
2.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的复印件:
备注:缴纳保证金的开户行、账号等信息须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
格式 7:
承诺书(格式)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提交的所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合法、有效,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侵权。如因材料弄虚作假,或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给采购方的使用带来严重影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在投标过程中,无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为我公司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无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有效期内)。
四、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如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
六、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提供的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来源合法,不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投诉等行为。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或存在其他虚假、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并自愿放弃索要投标(履约)保证金的权利,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8:
联合体协议书
(如果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
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第 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注: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进行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 号 | 项 目 名 称 | 委托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项目所在地 (XX省 XX 市) | 中 标 金 额 (万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填表要求:1.依据综合评审中的业绩要求填写本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可只提供首页、含金额页、盖章页。2.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业绩一览表业绩项目名称排列顺序提交相应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相应的页面位置,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
序号 |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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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填报要求:1.填写投标人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或根据评分项对应内容的要求填写)2.请投标人按照本信誉证书一览表信誉证书名称的排列顺序提供相关的证书资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
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果是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 )行业(请填写所在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行业(请填写所在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 XXX 项目(项目编
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行业(请填写所在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年 月 日
说明: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该中小微企业的声明函(制造商)。
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如果是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和《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行业(请填写所在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是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且本单位参加 (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电子签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