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将拟投资的股票库(包括突出成长 A 类、高速稳定成长 B 类和高速周期成长 C 类的股票)、债券库等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 予以更新和调整,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根据上述投资范围对基金的投资进行监督,确保 A、B、C 三类股票的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