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GP-2021-C-0435
PYGP-2021-C-0435
xxxxxxxxxxxxxxx办事处 东丽区军粮城东堼垃圾坑种植土回填及垃圾搬倒分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08 月
东丽区军粮城东堼垃圾坑种植土回填及垃圾搬倒分捡项目
PYGP-2021-C-0435 公开招标
目 录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8
1.本 招 标 文 件 除 封 面 及 目 录 外 共 64 页 ,请 投 标 人 在 领 取文 件 时 自 行 核 对 ,如 发 现 缺 页 、错 装 等 情 况 ,请 于 购 买 招 标文 件后 24 小 时 内 向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提 出 ,以 便 及 时 更 正 ,否 则造 成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投 标 人 自 负 。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xxxxxxxxxxxxxxxxxxxx,xxx宇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东丽区军粮城东堼垃圾坑种植土回填及垃圾搬倒分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东丽区军粮城东堼垃圾坑种植土回填及垃圾搬倒分捡项目
(二)项目编号:PYGP-2021-C-0435二、项目内容:
东堼垃圾坑种植土回填及垃圾搬倒分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1,823,171.00(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贰万叁仟壹佰柒拾壹元整)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 2020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
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 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 2021 年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
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xx)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原件备查)。
(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2021 年 08 月 04 日至 2021 年 08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xxxxxxxxx 00 xxxxx 0 xx 000 x。
(x)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2) 提供以下两种方式:
a. 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
b. 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PYGP-2021-C-0435 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大沽南路支行银行帐号:698198982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 xxxx@xxxxxx.xxx,并电话至我公司予以确认。
(3)邮件主题为:PYGP-2021-C-0435 报名信息。
(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四)招标文件售价
¥500.00/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七、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08 月 24 日 09:30 (北京时间)。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xxxxxxxxx 00 xxxxx 0 xx 000)。
(x)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详见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及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递交到指定地点,并领取《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1 年 08 月 24 日 09: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第二评标室。
九、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高老师
(二)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xxxxxxxxxxxxxxxxxx
(x)采购人地址:xxxxxxxxxxxxxxx 00 x
(x)采购人联系人:王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开户信息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xxxxxxxx 00 xxxxx 0 xx 000
(x)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 1. 邮政编码:300200
3.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
4. 服务热线:
(1) 招标文件咨询 招投标部 022-88391127
(2) 财务往来咨询 财 务 部 022-88391128
(四)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
1. 单位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2.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大沽南路支行 3. 银行帐号:698198982
十二、质疑方式
(一)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 系 人:王老师
2.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x 00 x
3.联系方式:022-84854933
(二)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08 月 03 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东丽区军粮城东堼垃圾坑种植土回填及垃圾搬倒分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东堼垃圾坑种植土回填及垃圾搬倒分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二、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费用、服装费、劳保费、交通费、装卸费、垃圾清运费、机械设备费、材料费、工具耗材费、场地租赁费、工具耗材费、苫盖费、土方费用、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3.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自主报价,一旦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及相关风险,其报价已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接受任何因中标人原因引起的服务期延长或费用增加。
4.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予以考虑。
5.验收涉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xxxxxxxxxxxxxx。(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期限:
(1)种植土回填、垃圾搬倒分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完成并经过采购人验收(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2)场地租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3.服务过程中尽量做到噪音控制。投标人必须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服务期、质量、安全,并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延长服务期和增加费用。投标人因没有遵守xx施工规定,造成噪声超标、环境污染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解决,由此
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追偿。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通过采购人验收。
5.中标人须达到“零伤亡,对周围环境零破坏,零污染”的安全管理目标,并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目标进行承诺。
6.该项目涉及的一切手续(消防、公安、市容、规划、占道、城管、环卫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只负责确认盖章等一般手续。
7.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服务位置、情况、道路、xx协调工作、储存空间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8.中标人必须对相关人员办理保险,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并
负责赔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投标报价中必须考虑安全防护措施、劳动保护及其相关费用。
9.用水、排水、电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0.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禁止转包。否则,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四)付款方式:
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出具检查合格的报告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具体支付事宜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协商确定。(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
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35,000.00(大写: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1)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建议采用银行汇款形式交纳保证金),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备注:PYGP-2021-C-0435保证金);若投标人以个人名义汇款的,我公司概不接受。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递交至:
单位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大沽南路支行银行帐号:698198982
注: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到帐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需将递交保证金后获取的电子回单、汇款凭证、支票、本票、汇票复印件、保函等相关证明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可在开标前领取,开标时须准备好收据原件备验。
(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 开评标结束后,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将根据以下五种情况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① 对开评标过程中依法作为无效投标、废标或因投标方不足三家、投标方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而造成的流标等,在结果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于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④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⑤对其他情形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处理,依据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由银行予以无息返还,投标人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的。 4.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项目需求书的要求,结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二)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职称、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经历。
(三)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四)投标人按照项目需求中的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总体服务方案、作业安全、环保、现场维护及xx作业保证措施、实施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及车辆调配计划及其服务质量的保证措施、针对本项目中重点、难点环节的把握和分析、分解、分拣后垃圾的运输计划方案、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并接受采购人指导监督、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等,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
(五)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三、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分(10 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 分 |
第二部分 客观分(16 分) | 分值 | ||
1 | 投标人 业绩 | 投标人提供签订日期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 间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服务案例。每 | 4 分 |
提供一项案例 2 分,最高得 4 分。 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A.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双方名称及盖章。 B.验收报告复印件; C.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截至目前合同履行良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须由用户盖章; D.第 B、C 可任意提供一项。 注: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 |||
2 | 运输车辆评价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作业车辆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垃圾运输车辆),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加分。每提供一辆车辆的有效证明材料得 2 分,最高得 12 分。车辆有效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车辆若为投标人自有车辆,须同时提供车辆照片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车辆若为投标人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车辆照片及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第(1)、(2)项可提供任意一项即为车辆有效证 明材料。 | 12 分 |
第三部分 主观分(74 分) | 分值 | ||
1 . | 总体服务方案评价 | 结合本项目,提出针对垃圾坑种植土回填及垃圾搬倒分捡的服务方案管理,包括种植土运输、垃圾分解、垃圾分捡、运输等。 (1)总体服务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性高:10 分; (2)总体服务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较强,操作性较高:8 分; (3)总体服务方案考虑基本全面,专业性、系统性一般, 操作性一般:6 分; | 10 分 |
(4)其他:0 分。 | |||
作业安全、环保、现场维护及xx作业保证措施应包含但 | |||
是不限于以下几点: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现场维护措施、 | |||
xx施工措施。 | |||
作业安 | (1)相关措施具体、完整、可行,各阶段措施详细,且 | ||
全、环保、 | 能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措施合理并可以按照措施实施 | ||
2 | 现场维护 及xx作 | 的:10 分; (2)相关措施具体、完整、无缺项漏项,并能简要叙述 | 10 分 |
业保证措 | 各阶段措施,但无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措施合理并可以按照 | ||
施 | 措施实施的:8 分; | ||
(3)相关措施有明显的缺项漏项,但能简要叙述各阶段 | |||
措施,无相关证明材料:6 分; | |||
(4)其他:0 分。 | |||
3 | 实施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根据项目进度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1)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计划科学、合理、高效,时间安排合理,切实可行性强的:9 分; (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全面,时间安排合理,具有可行性的:7 分; (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基本全面,时间安排简单,可行 性欠缺:5 分; | 9 分 |
(4)其他:0 分。 | |||
针对本项 | 从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各岗位人员配备和职责划分、年龄 | ||
目的人员 | 结构、持证情况、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职责、车辆的调配计 | ||
配备及车 | 划及其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分析评价。 | ||
4 | 辆调配计 | (1)拟投入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设置合理、分工明确; | 10 分 |
划及其服 | 车辆调配计划合理;项目保证措施详细、规范、合理的, | ||
务质量的 | 完全能保证其服务质量:10 分; | ||
保证措施 | (2)拟投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设置和分工有条理但考 | ||
虑不全面;车辆调配计划有可行性;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 |
条理但考虑不全面:8 分; (3)拟投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设置和分工简单,没有针对性;车辆调配计划简单;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漏项,可行性不强:6 分; (4)其他:0 分。 | |||
5 | 针对本项目中重 点、难点环节的把握和分析 | 从投标人对本项目中垃圾坑种植土回填及垃圾搬倒分捡的重点难点的分析和处理措施等分析评价。 (1)投标人对本项目考虑全面,重点、难点描述非常详细:9 分; (2)投标人对本项目考虑全面,重点、难点描述较详细: 7 分; (3)投标人对本项目考虑全面,重点、难点描述较少:5分; (4)其他:0 分 | 9 分 |
6 | 分解、分拣后垃圾的运输计划方案 | 针对项目实际,对分解、分拣后垃圾的运输清理及卸地,运输车辆安排等进行分析评价。 (1)针对项目实际,对分解、分拣后垃圾的运输清理及卸地,运输车辆安排等提出切实可行的运输计划方案等保证措施,措施得力:8 分; (2)针对项目实际,对拆除后垃圾的运输清理及卸地,运输车辆安排等提出基本可行的运输计划方案等保证措施,措施基本得力:6 分; (3)运输计划方案简单,没有针对性:4 分; (4)其他:0 分。 | 8 分 |
7 | 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并接受采购人指导监 督评价 | 从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的全面性、及时性、可行性等分析评价。 (1)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并接受采购人现场指导监督,配合、沟通方案详细、可行性强,与采购人沟通回复及时:9 分; (2)有专人不定期与采购人沟通,并接受配合采购人现 | 9 分 |
场指导监督,配合、沟通方案较详细、可行性一般,与采购人沟通回复基本按时:7 分; (3)无专人与采购人沟通,接受配合采购人现场指导监督,配合、沟通方案简单:5 分; (4)其他:0 分。 | |||
8 | 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评价 | 从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响应程度、应急保障措施、后续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等分析评价。 (1)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性强,有针对性:9分; (2)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有条理但过于简单、内容较为齐全有可行性但针对性不强:7 分; (3)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内容不明确,有可行性,但有偏差,有漏项:5 分; (4)其他:0 分。 | 9 分 |
合计 | 100 | ||
第四部分扣分条款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减 1 分,最多减 5 分 1. 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 2.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 3. 技术或商务点对点应答完全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4. 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无法辨认的。 5. 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
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C 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五、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详细情况
(一)外购土回填
x项目中,外购种植土、外购工程土、外购白灰,要包含运输车司机及运输车的装车费、卸车费、运费、场地平整费、排轧费、土价等所有相关费用。
二、作业范围及作业内容
(一)外购土回填
(1)种植土回填:①外购种植土进行回填,运距 15 公里,预计需 1870 车,预计每车 17m3。②工作内容:装车,运输,卸车,平整,排轧。
(2)外购工程土:①用于大坑中间修一条临时路,清坑底 1 米深的垃圾及淤泥,预计需 240 车,预计每车 15m3。②临时路规格:长*宽*高=预计 8m*3m*150m。
(3)外购白灰:用于戗坑底带水垃圾及淤泥,防止外运时候撒漏。预计需 20车,预计每车 35m3。
(4)挖掘机:①用于戗白灰翻垛、装车、卸车、排压。②每天预计 3 台挖掘机,预计 90 台班(8 小时)。
(5)外运工程土:将工程土运至指定位置,运距约 44 公里,预计需 310 车,预计每车 17m3。
(6)铁板租赁:用于临时道路处,预计租赁 100 块。
(二)3000 吨垃圾搬倒分捡
(1)垃圾装车:要求用 820 挖掘机装车,预计需 200 车。
(2)垃圾外运(大型环保车):垃圾外运,运至指定区域。用大型环保车运输,运距约 90 公里。预计需 200 车,预计每车 15t。
(3)小型挖掘机:小型挖掘机(80 型,斗容量 0.28m3)用于分拣垃圾。预计需 6 台班(8 小时/天)。
(4)装载机:用于分解垃圾、归垛。用 5 吨装载机整理,预计需 6 台班(8 小时/天)。
(5)场地租赁:租赁期一年,共需 10 亩。
(6)场地苫盖:用于租赁场地的苫盖,预计需 6666.7m2。
(7)人工分拣垃圾:①用于人工分拣垃圾。②预计按 60 天(8 小时/天)考虑。
(8)现场指挥:①此项为现场指挥人员,用于指挥现场人员、机械调动。②预计 12 天(8 小时/天)考虑。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军粮城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2.3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
4.2 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投标
《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7)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 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法规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不接受分公司参加投标。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投标人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小微企业投标
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服务。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 合格的服务
5.1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6. 中标服务费用
6.1 本项目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的文件规定收取。
中标人须交纳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在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电汇至代理机构对公账户。
7. 信息发布
x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xxxx://xxxx.xx.xx.xxx.xx)公开发布。
8. 询问与质疑
8.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
8.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3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8.4 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5 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
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8.6 质疑受理部门: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00-00000000。提交质疑文件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8.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受理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8 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9. 其他
x《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招标文件说明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招标项目要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1.2 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3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将及时通知已报名的投标人,并以邮件的形式将《更正公告回执》发至已报名投标人邮箱。请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及时关注更正公告,填写《更正公告回执》,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4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5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3.4 关于更正公告回执的要求:
1)如果项目需要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将发布在原招标信息公告的网站平台。
2)更正公告发布后,我司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通讯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各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应携带加盖公章的《更正公告回执》在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同资格性检查文件一并递交。当天未递交《更正公告回执》的,按其视同默认更正公告内容处理。
3)《更正公告回执》模板参照下文: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 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 的更正公告第 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公章)
XX 年 XX 月 XX 日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人。
15.3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15.4 投标文件(除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正文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
16. 投标报价
16.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6.3 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18. 投标文件
18.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服务范围和内容的详细描述;
(2)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应答,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应答的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18.3 投标文件中服务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所列要求。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8.4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符合本项目执行采购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18.5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报价表及相关分项一览表。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9.2 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具体包封详见本须知第 22.1),纸质投标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1.3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
章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21.4 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 word 或 Wps 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
(签字盖章除外)。
21.5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21.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递交日期、正本或副本。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分别胶装成册,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文件1 份(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全部密封在一起。《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密封, 如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的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字样。
密封袋封面参考格式: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代表:投标人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递交日期: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指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不准启封
包封方法参考下图:
包封内容:
开标一览表 1 份
包封内容:正本 1 份
副本 4 份
电子文件 1 份
22.2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代表,投标人电话,法定代表人,递交日期,并在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正式开启之前(指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详见22.1密封袋封面参考格式)。密封袋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盖章。
22.3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按本 22 条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2.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标记要求且包封不存在破损情况的、保证投标文件的不外露均视为密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将要求各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在递交后至开标前密封是否完好、有无被拆封的痕迹进行核查、确认。
22.5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22.6 每个投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2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4.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本须知第 23 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
25.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21 条和第 22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5.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销其投标。
E 开标和评标
26. 开标、评标
26.1 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所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6.2 开标程序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并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时,应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以备查验。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各投标人“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3)投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4)开标结束,转入评标阶段。
26.3 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7. 评标委员会
27.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其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7.3 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7.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
28. 投标人资格审查、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8.1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组织采购人代表或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后协助其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审阶段。
资格审查内容:
(1) 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2) 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8.2符合性检查。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28.3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接受。开标以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澄清材料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主动递交的材料。
28.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服务期及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3)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或经评标委
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4)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5)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7)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服务不是唯一服务投标的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服务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
(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字或盖章的;
28.5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其他部分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8.6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8.7 报价如有漏项,将被视为已包括在已报价的其他分项中,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价格。投标人若不接受此价格,其投标文件将做无效处理。
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9.2 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以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9.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9.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0.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31.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1.1 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1.2 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4)报价最低不是中标的唯一决定因素。
32. 其他注意事项
32.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
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2.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2. 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F 授予合同
33. 中标人的产生
33.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3.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人。
34. 中标通知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5. 签订合同
35.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5.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6. 履约保证金
36.1 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服务期满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36.2 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7. 根据财库便函〔2019〕154号《关于采购人是否有权顺延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等问题的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财政部门报批。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报告供应商违规行为,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供应商法律责任。政府采购活动或中标供应商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递补供应商的经济性和效率等因素,自主确定是否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或确定下一候选人
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38. 合同分包
38.1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分包合同。
38.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合同一般条款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xx)中标人(乙方):(盖章)采购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及承诺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签订本采购合同的依据
x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二、合同组成
1.分项报价一览表;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其他相关承诺;
三、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
1、甲方以 公开招标方式 采购乙方提供的服务。
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四、合同金额
x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本合同金额以人民币结算,包括:
五、服务质量标准为:六、验收方及验收标准
七、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九、付款方式: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一、保密条款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十二、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 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不可抗力
1.因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疫病、禁运以及政府行为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本合同的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的一方不能或延误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该方可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买卖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在 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由公证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4.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 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十四、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五、税费
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六、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留存 份,乙方留存 份,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壹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人和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请各投标人注意:投标文件,1 正 4 副,须单独成册,并按照投标须知第 22.1 条要求
进行密封)
正本(副本)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xx):投标人电话:
投标人详细地址:投标人代表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文件目录格式
(投标人自行编制)
二、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页码检索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除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中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1: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我单位承诺此次投标属于非联合体投标,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20 年 月 日
附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xxxxxx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与 项目投标,现xxxx:
我方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20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4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系 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司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面及背面
由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的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及内容也可自拟)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系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面及背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司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xx):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投标人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正面及背面
附件5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审查相关的材料
附件 6
致: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书
根据贵方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及服务期为:服务投标总价¥元(人民币),大写。 ,服务期:
2.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
4. 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60 天。
5. 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7.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0.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投标总价 | 服务期 | 备注 |
1 | |||||
2 | |||||
… | |||||
合计 | 大写: 小写: |
投标人名称(xx):日期:年月日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单价 | 总价 |
(一)外购土回填 | |||||
1 | 种植土回填 | 车 | 1870 | ||
2 | 外购工程土 | 车 | 240 | ||
3 | 外购白灰 | 车 | 20 | ||
4 | 挖掘机 | 台班 | 90 | ||
5 | 外运工程土 | 车 | 310 | ||
6 | 铁板租赁 | 块 | 100 | ||
(二)3000 吨垃圾搬倒分捡 | |||||
1 | 垃圾装车 | 车 | 200 | ||
2 | 垃圾外运 | 车 | 200 | ||
3 | 小型挖掘机 | 台班 | 6 | ||
4 | 装载机 | 台班 | 6 | ||
5 | 场地租赁 | 亩 | 10 | ||
6 | 场地苫盖 | m2 | 6666.7 | ||
7 | 人工分拣垃圾 | 天/人 | 60 | ||
8 | 现场指挥 | 天/人 | 12 | ||
合计总价 | 大写:小写: |
注:本表中“合计总价”一栏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合计”一致。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投标人名称(公章):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一)报价要求 | ||||
(二)服务要求 | ||||
(三)...... | ||||
(四)...... | ||||
(五)...... | ||||
(六)...... |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4.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名称(xx):日期:年月日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
1 | |||||
… | |||||
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 | |||||
条款序 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技术支撑材料所在 页码 | |
注: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
业绩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项目内 容 | 实施地点 | 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 额 | 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在页 码 |
备注: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名称(xx):日期:年月日
附件 12 服务承诺及内容
投标人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xx):日期:年月日
附件 13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拟投入设备/工器具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工器具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投标人名称(xx):日期:年月日
附件 14
拟投入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从业年 限 | 资格证 书 | 拟任 职务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投标人名称(xx):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单位:元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
小微企业 | ( )我公司为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 |
监狱企业 | ( )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页。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我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 |
投标人名称(xx):日期:年月日
附件 16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东丽区军粮城东堼垃圾坑种植土回填及垃圾搬倒分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 1,属于 企业(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xx):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20 年 月 日
附件 17
1、投标人开票信息
2、其他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 18(该表格仅供中标人在履约后使用)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东丽区军粮城东堼垃圾坑种植土回填及垃圾搬倒分捡项目 (合同编号:PYGP-2021-C-0435-01) |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大写): 元整 |
中标人: | |
合同签订日期: | 验收日期: |
用户意见 | 经办人签字: 部门盖章: |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制
附件 21(中标结果确定后,中标人须持该表(经签章)至我司,换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送达回执单
文件制作单位 |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东丽区军粮城东堼垃圾坑种植土回填及垃圾搬倒分捡项目 |
项目编号 | PYGP-2021-C-0435 |
中标人 (加盖公章) | |
签收人 | |
送达日期 | 年 月 日 |
送达地点 | |
代理机构派发人 |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