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hui Shengyun Environment-Protection group Co., Ltd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Shengyun Environment-Protection group Co., Ltd
(xxxxxxxxxxxxxxx)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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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2017 年 3 月 21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期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2016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编号为(证监许可 [2016]3198号)《关于核准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基础额度为3亿元,超额配售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
二、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的净资产为565,124.55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52.54%,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5.01%;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530,198.68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52.69%,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7.61%;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38,175.50万元(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算术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根据发行人于2017年2月28日公告的2016年度业绩快报(未经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 2016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198.99万元,因此2014-2016年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预计为36,850.23万元,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三、根据发行人于2017年2月28日公告的2016年度业绩快报(未经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2016年度发行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13,198.99万元,同比下降82.16%,主要系发行人201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76,582.36万元,2016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仅为5,600万元左右。2015年度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较大主要系出售参股公司丰汇租赁有限公司股权所致。2016年度发行人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70,104.44万元,同比增长3.70%。
四、2013年9月,发行人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33,461,039股和支付现金44,880,000元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责任有限公司 80.36%的股权,每股发行价格14.51元;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430,422股,每股发行价32.41元。共计发行38,891,461股,盛运股
份注册资本由25,527.22万元增至29,416.36万元。根据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2011 年度及2012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中审国际鉴字 [2013]01020037号),发行人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94,829.00万元,净利润9,243.6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88.45万元;而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3年审计报告(CHW证审字[2014]0045号),发行人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17,007.01万元,净利润18,522.6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73.84万元。相较于2012年,发行人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情况均有大幅增加。
2014年12月6日,发行人对外出售所持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机械”)70%股权和新疆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煤机”)60%股权。对传输机械业务相关业务资产的剥离,发行人以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为支柱的产业转型升级的路线更加清晰明了。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4年审计报告(CHW证审字[2015]0091号),发行人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17,007.01万元,净利润18,522.6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73.84万元;发行人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21,013.68万元,净利润23,995.5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212.62万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发行人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情况均稳步上升。
综上所述,2013年9月和2014年12月的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加快实现了以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为支柱的产业转型升级规划。随着发行人主业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收入规模逐年提升,资产重组所带来的投资收益亦大幅增长,公司盈利能力得到提升,进而对本期债券的偿付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五、2015年12月8日,公司获取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安徽盛运环保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30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0,963,852.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65,999,971.60元,公司股本增加至1,319,952,922.00股。 2015年12月31日,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CHW证验字[2015]0095号),经审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65,999,971.6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及会计师、律师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24,379,391.60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260,963,852 元。本次定增后公司股本增至1,319,952,922 元,注册资本为
1,319,952,922元。
六、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七、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交易流通事宜,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一定能够获得深交所的同意,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如果深交所不同意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或本期债券上市后在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活跃,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八、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和现金流。2013年、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117,007.01万元、121,013.68万元、164,032.50万元及116,635.55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7,174.81万元、23,385.92万元、73,965.77万元及
16,506.9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7,319.60万元、19,212.62万元、
-25,062.84万元及-18,920.98万元,均低于当期净利润,主要系公司因融资需要支付的保证金增加,导致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增加较大,且公司项目建设购买上游供应商原材料,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大所致。目前,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属于资金密集型业务,存在前期投资大、回收期较长、受宏观经济影响明显等特点。发行人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未来主营业务收入资金不能及时回笼、融资渠道不畅、不能合理控制融资成本或未来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及上下游行业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持续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
九、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1.48亿元、 1.57亿元、0.97亿元和1.36亿元,2013-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平均值为1.34亿元。若本期债券成功募集资金10亿元,预计2013-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净利润对本期债券利息的覆盖倍数为2.25左右,因而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偿付能力较强。但最近三年,发行人净利润中来自于投资收益的占比逐渐增加,若未来该部分非经常性损益不能持续获取,将对发行人按时足额偿还本期债券造成不利影响。
十、根据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报问询函的说明》,发行人2015年度向新疆煤机和安徽盛运重工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分别为38,064 万元、63,904 万元,日最高发生金额分别为9,000万元、23,300万元。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10.1.6条规定,发行人上述相关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发行人未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已完成对上述关联方财务资助资金的清理工作,财务资助款项已清零,同时发行人完成并补充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上述事项完成了相应的整改。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关联交易制度》处理涉及关联方的相关交易事项,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说明本期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违约风险较低。但发行人未来几年在建、拟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较大,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公司新承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较多,随着公司未来业务范围的进一步扩展,公司可能在人才储备和资源整合等领域面临挑战;目前公司以短期债务为主的债务结构使得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公司债务期限结构有待改善。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上述问题或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
相 关 信 息 将 通 过 联 合 信 用 评 级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xx)和发行人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予以公告。如果未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发生波动从而给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十二、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出具的《2015年度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评级为 AA-。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出具的《2016年度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针对本期债券于2016年7月25日出具的《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评级评级为AA。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发行人主体评级调整主要系以下几个原因:1.公司经营的环保产业属于我国战略新兴产业,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受政府扶持力度大,公司发展空间广阔,发展机遇良好; 2.公司环保业务产品体系完整,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产品附加值较高。3.公司未来三年将达产的垃圾发电项目较多,并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4.公司逐渐剥离输送业务,正在逐步向环保工程、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的总包商转型,收入及盈利呈增长态势。5.公司完成定向增发实现了一定的资本溢价,资本实力得到增强。
发行人经过2013、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由原来的输送机械类业务及环保类业务转变为以环保类业务为主,加快实现了以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为支柱的产业转型升级规划,公司收入规模逐年提升。经过2015年定向增发,公司资本实力显著增强、资本结构得到明显改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因此,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发行主体的评级确定为AA。
十三、近年来,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发行人作为该类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主体,其投资项目存在项目密集性强、需要资金量大、投资回收周期较长的特点。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总体融资金额合计(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分别为 130,322.38万元、203,557.38万元、434,805.77万元及471,248.79万元。近年来由于
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相应的有息债务也不断增加,预计发行人在未来几年内,有息债务仍将保持较高的水平。投资建设项目的大幅增加,有益于公司规模的扩大,但如果财务费用增长过快,有可能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到期的本息可能增加公司刚性债务支出的压力,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四、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受限资产金额共计90,986.12万元,包括被抵押的房屋、土地和货币资金等资产,占发行人资产总额的8.12%,占发行人净资产的17.16%。受限资产可能会影响发行人资产变现能力,进而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十五、发行人通过对外投资,与多家公司通过成立合资公司共同经营多项业务,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经营业绩对发行人有着重要影响。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0,517.22万元、20,970.75万元、87,821.94万元和-600.09万元,对公司净利润的贡献占比分别为57.71%、87.39%、118.60%和-3.63%。如果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盈利减少,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此外,发行人与联营和合营伙伴之间的任何重大争议或纠纷可能影响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业绩及财务状况,若争议或纠纷不能得到解决,则可能影响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甚至导致联营协议和合营协议的终止。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所有联营和合营安排可继续顺利进行或在合约届满时续约,联营和合营合作关系的终止可能不利于公司的业务。因此,公司面临着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较大的收益依赖风险。
十六、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十七、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
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八、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所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持有、受让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九、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二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行业现状与发行人竞争优势 129
十、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 141
十一、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 143
十二、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152
十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54
十四、发行人资金占用情况 165
十五、信息披露工作安排 171
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 174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175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93
三、报告期内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的行为 199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
六、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231
七、本次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233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234
九、资产受限情况 236
第八节募集资金运用 237
一、 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计划 237
二、 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238
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239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239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条款 239
第十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248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248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248
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 258
一、担保情况 258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61
第十二节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262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 272
一、备查文件目录 272
二、查阅时间 272
三、查阅地点 272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盛运股份 | 指 |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发行人经股东大会批复,公开发行的 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次发行 | 指 | x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
余额包销 | 指 | x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主承销协议约定在规定的发售期结束后剩余债券全 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
兑付款项 | 指 | x期债券的本金与本期债券年度利息 之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登记 托管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 |
中证登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 记管理人/华福证券 | 指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
通合伙)(现更名为“中审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律师事务所 | 指 | 北京纬文律师事务所 |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 | 指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为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安徽盛运 |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 |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 | ||
持有人会议规则》 |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
受托管理协议》 | ||
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债券数 | ||
簿记建档 | 指 | |
量和价格的意愿的程序 | ||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 | ||
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 | ||
投资者、持有人 | 指 | |
有本期债券的主体,两者具有同一涵 | ||
义 | ||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股东大会 | 指 | |
股东大会 | ||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董事会 | 指 | |
董事会 | ||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监事会 | 指 | |
监事会 | ||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 | ||
《公司章程》 | 指 | |
司章程》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盛运环保 | 指 | 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盛运科技 | 指 | 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盛运 | 指 | 北京盛运开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盛运 | 指 | 上海盛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盛运 | 指 | 深圳盛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新疆煤机 | 指 | 新疆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盛运技术 | 指 | 安徽盛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中科通用 | 指 | 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带式输送机 | 指 | 由驱动装置、拉紧装置、输送带、中部构架和托辊组成,输送带作为牵引和承载构件,借以连续输送散碎物料 或成件品。 |
二噁英 | 指 | 一种无色无味、毒性严重的脂溶性物质,具有强致癌性,它包括200多种化合物。具有热稳定性、低挥发性、脂溶性、环境稳定性。它的毒性十分大,是氰化物的130倍、砒霜的900倍,有 “世纪之毒”之称。 |
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尾气净化处理技术 | 指 | 通过向含有粉尘和二氧化硫的烟气中喷射熟石灰干粉和反应助剂来实现脱 硫脱有害气体和除尘等功能的技术。 |
垃圾发电 | 指 | 把各种垃圾收集后,进行分类处理。对燃烧值较高的进行高温焚烧,产生的热能转化电能;对不能燃烧的有机物进行发酵厌氧处理,最后干燥脱硫,产生甲烷后再燃烧,把热能转化为电 能。 |
最近三年及一期/近三及一期 | 指 | 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9 |
年/报告期 | 月 | |
工作日 | 指 | 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交易日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制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 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
发行公告 | 指 |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
发行文件 | 指 | 在本期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 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 |
x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xxxx Xxxxxxxx Environment-Protection group Co., Ltd
法定代表人:开xx
成立日期: 1997年9月28日股票简称:盛运环保
股票代码:300090
注册资本:1,319,952,922元实缴资本:1,319,952,922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桐城市经济开发区新东环路办公地址:安徽省桐城市经济开发区新东环路邮政编码:231400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号码:0556-6205898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8001539014918互联网网址:http:// xxx.xxxxxxxxxx.xxx/电子邮箱:xxxx00@000.xxx
经营范围:专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卫生垃圾、包装垃圾、填埋垃圾、污泥垃圾、工业废旧垃圾)焚烧发电,农林废弃物(生物质)焚烧发电,医疗废弃物处置,建筑垃圾处置,飞灰处置,电子垃圾处置,废旧橡胶轮胎处置,废旧汽车拆解处置;水污染环境治理,城市自来水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工业废水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城乡环卫(垃圾收集、储运)一体化工程建设,城市城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智慧城市、集群城市的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总包、
以及专业技术咨询、工艺技术设计,专用设备制造,建设安装调试,生产运营管理;成套新型环保设备(顺推式和逆推式炉排焚烧炉,循环流化床焚烧炉,干法加半干法烟气尾气净化处理设备,袋除尘、电除尘设备,餐厨垃圾处理设备,污泥干化处理设备,脱硫、脱硝、脱氮、脱汞处理设备,城乡环卫收集储运一体化专用环保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服务及项目工程总承包;新型高端各类工程输送机械设备,高层、多层钢结构建筑建设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服务及其项目工程总包;环保工程技术与装备的技术咨询设计、技术与设备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国家禁止、限制类除外);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
(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6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
行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的议案》。2016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该议案明确了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3198 号”核准,
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
(三)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发行主体: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基础额度为3亿元,超额配售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
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分两期发行。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
协商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前2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1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2年票面利率加上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1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1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3月23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2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3月23日。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3月2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19年3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期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发行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配售规则: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
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开发区支行。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所募集资金款项,在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年3月21日。发行首日:2017年3月23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24日,共2个交易日。网下发行期限: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24日,共2个交易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x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一)发行人
名称: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开晓胜
注册地址:安徽省桐城市经济开发区新东环路办公地址:安徽省桐城市经济开发区新东环路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号码:0556-6205898
(二)主承销商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商银行大厦18楼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20655319
邮政编码:200120
项目负责人:xx、xxx
项目参与人:xx、成式微、代xx、xxx、xx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纬文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99-1号金隆基大厦11B-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99-1号金隆基大厦11B-6室电话:x00 00 0000 0000
传真:x00 00 0000 0000
邮政编码:100010
经办律师:xxx、xxx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天津开发区广场东路20号滨海金融街E7106室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000传真:022-88238268
注册会计师:xxx、xxx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85171273
邮政编码:100022
评级人员:xx、xxx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商银行大厦18楼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20655319
邮政编码:200120联系人:xxx
(七)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银行账户:117000172600002062开户行号:309391000020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开发区支行负责人:xxx
办公地址:安庆市光彩二期五区一栋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深业中心2-5层、7-19层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755-82083667
(十)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755-25988122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等实质性利害关系。
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期债券不存在主承销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的情况。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由于本期公司债券采取固定利率形式且期限相对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虽然本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
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为了充分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或无法完全得到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流动性和较强的盈利能力,能够按时足额偿付债务本息。公司在最近两年与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公司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公司自身的相关风险或不可控制的因素,使公司的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导致不能按约定偿付贷款本息或在业务往来中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将可能使公司资信状况恶化,影响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从而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受到不利影响。
(六)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x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是由资信评级机构对债券发行主体如期、足额偿还债务本息能力与意愿的相对风险进行的以客观、独立、公正为基本出发点的专家评价。债券信用等级是反映债务预期损失的一个指标,其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规避风险的参考值。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的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了任何判断。
虽然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无法保证长期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公司的长期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一)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规模较大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8.91亿元、8.90亿元、10.38亿元和10.84亿元,公司应收账款整体小幅增加。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有可能将继续增加,如果公司对应收账款催收不力,或者公司客户资信状况、经营状况出现恶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收回,将可能给公司带来坏账风险。
2、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0.73亿元、1.92亿元、-2.51亿元和-1.89亿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幅度较大,产品销售和材料采购以及应收账款的回笼和存货的xx情况对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产生较大的影响,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大幅波动将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发行人存在较大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风险。
3、资本支出显著增加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30亿元、
-7.54亿元、-9.55亿元和-16.13亿元。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规模较大,发行人加快了对外投资和并购步伐,2013年发行人在全国垃圾发电同行业开发项目市场业务方面上发展成为争夺项目最多、拓展最快、影响最大的投资总包运营商之一,新增了多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资本性支出规模明显增加,未来发行人将继续保持一定的对外投资规模。发行人对外投资占用了发行人较多的可用资金,一旦投资的项目不能够产生预期的效益将给发行人带来较大的风险。
4、受限资产较多风险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在申请融资时,发行人将多项土地、房产和应收账
款已抵、质押给贷款银行,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5.54 亿元,
受限的固定资产余额为 2.20 亿元,受限的无形资产余额为 1.35 亿元,受限资产
总计 9.10 亿元,占 2016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比重 17.16%,占 2016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比重 8.12%,企业存在受限资产较多风险。
5、刚性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和债务期限结构欠合理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银行借款余额分别为100,974.56万元、156,750.00万元、231,180.78万元和257,327.51万元,银行借款占发行人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6.74%、39.92%、36.96%和43.59%。其中短期借款占发行人银行借款的比例分别为88.37%、48.96%、68.42%和和74.97%。发行人银行借款占发行人负债规模比例较大,以刚性债务为主,且发行人银行借款基本上是短期借款,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发行人存在刚性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和债务期限结构欠合理风险。
6、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风险
由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主要为非标定制产品,产品销售价格执行合同价格,合同价格由发行人采取“成本+利润”的方式确定,因此,产品销售价格高于产品生产成本,且产品销售已经确定,即发行人不存在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规定,发行人未提存货跌价准备。但是若发行人产品生产成本大幅上升,或购货方未能按照产品销售合同约定采购,可能会导致发行人存货存在跌价的风险。
7、发行人部分股票质押风险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开晓胜共持有发行人220,738,40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6.72%,其中已质押股份190,568,080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4.44%。若开晓胜先生质押融资款项不能够按期足额兑付本息,其持有的发行人用于质押融资的股票将被强制执行或变现,可能会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将对发行人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8、发行人 BOT 项目较多导致未来资本支出规模较大风险
发行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标较多,且有一部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始进入建设期,资金需求较大。目前主要的BOT合同和框架协议约有63个,预计总投资 307.73亿元,计划未来三年资本支出59.89亿元,发行人存在未来资本支出规模较大风险。
9、对外担保额度较大的风险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共对外提供担保(不含对子公司的担保)14.80亿元,占同期净资产的比例超过25%,担保规模较大。主要被担保方为丰汇租赁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亿元,占发行人对外担保总额度比例为67.57%;目前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出现债务违约的可能性较小;但考虑到单笔担保规模较为显著,一旦出现债务违约情形,债务代偿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10、其他应收款回收风险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69,229.15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4.12%,占同期净资产比例为13.06%,占同期总资产比例为 6.18%,主要为项目建设保证金和融资租赁保证金。因保证金形成的其他应收款若短期内无法收回,对公司资产流动性构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11、发行人银行授信余额偏低风险
截至2016 年9 月30 日,发行人有效授信额度为309,000.00 万元, 已使用 221,328.00万元,尚未使用87,672.00万元。发行人可用银行授信余额一般,间接融资空间有限,发行人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期,未来面临较大的资金投入,较低的银行授信余额无法为发行人后续的项目建设支出提供充足保障。
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偏低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 1.48 亿元、
1.57 亿元、0.97 亿元和 1.36 亿元,2013-201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平均值为 1.34 亿元。若本期债券成功募集资金 10 亿元,预计 2013-201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对本期债券的覆盖倍数为 2.25 左右,因而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偿付能力较强。但近年来,发行人净利润中来自于投资收益的占比逐渐增加,若未来该部分非经常性损益不能持续获取,将对发行人按时足额偿还本期债券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行业市场高度分散,参与者众多,竞争激烈,增加了公司未来获取新项目、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难度;同时可能导致公司被迫降低对于垃圾处置费的要求,使得公司未来项目的利润率水平有所下降。虽然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输送机械产品、环保设备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定的优势,公司通过培育各行业稳定的高端客户(如安徽海螺集团、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等)来防范市场竞争加剧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但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强化自身竞争优势并抓住机遇提高市场份额,将有可能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公司存在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经营风险。
2、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的输送机械产品和环保设备产品主要应用于建材、水泥、电力、钢铁、矿山、垃圾焚烧尾气处理等行业,其市场需求与下游行业的发展和景气状况有较强的联动性。如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产品需求、成本及价格等方面造成较大影响。
3、技术风险
公司是安徽省2008年首批xx技术企业;发行人的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较同业竞争者有较大的优势;发行人生产的产品较同类产品具有技术指标优化、运营成本低等特点。技术优势是公司输送机械产品和环保设备产品竞争优势的重要体现,但是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客户对公司现有产品在技术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发行人具有持续的创新研发能力,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无法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从而导致发行人竞争优势被削弱甚至丧失的风险。
4、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经营风险
公司已投产、在建和拟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以BOT项目为主,工程的建设需要多项审核和批准,项目开工的前期时间长,且投资规模较大,回收周期长。虽然公司与政府已签署保障权益的法律合同,但若由于一些不可预知的情况政府未能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则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5、合同集中跨年度执行可能导致收入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主要是输送机械和环保设备销售收入,输送机械产品和环
保设备产品均为非标大中型机械设备产品。销售结算一般分为合同签订、生产加工、发货安装、质量保证四个环节。发行人发出商品余额一般较大,主要原因为部分大额合同集中跨年度执行,期末商品已发出,但未完成安装并交付使用所致。根据发行人收入确认原则之一:销售合同条款规定该产品需要售货方指导安装、调试的,商品发出后待安装、调试结束,购货方(使用方)验收合格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上述产品虽已发出但未达到收入确认时点,因此无法予以确认收入。如上述情况集中跨年度出现可能导致发行人当年收入确认的波动,因此发行人存在合同跨年度执行可能导致当年可确认收入波动的风险。
6、成本上升风险
发行人生产输送机械和环保设备的主要生产成本是钢材和劳动力成本。发行人在机械设备的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钢材。近年来我国钢铁价格波动频繁,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成本管控难度加大,盈利空间也可能会受到侵蚀。此外,国内劳动力供给紧张、工资成本上升均会增加该公司的成本控制压力。若发行人不能通过技术提高和产品价值消化和转移成本上升而带来的不利影响,将对发行人经营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7、环保运营管理风险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气、污水和固废等污染物,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由于设备暂时性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环境保护风险,从而对公司的项目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8、资产出售导致主营业务重大变化和经营规模下降的风险
发行人将所持有重工机械70%股权和新疆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出售给安徽润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发行人将不再持有与输送机械业务相关的资产,主营业务将完全转型为环保行业相关的产业。虽然输送机械业务的利润水平持续下滑,但是其营业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重依然较大。因此,短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水平可能会面临一定程度的下降。
9、业务过渡期内产品质量的风险
发行人将所持有重工机械70%股权和新疆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
出售给安徽润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发行人输送机械业务将全部转移至重工机械。考虑到资产及资质的转移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保证业务的持续性,在此期间,相关输送机械业务的承接及销售工作可能仍由发行人完成,而加工生产工作则由重工机械开展。若未来重工机械生产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合规生产问题,仍将会对发行人造成一定影响。
10、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垃圾处理业务在焚烧过程中极易产生烟尘、硫化物、二噁英等有害物质,有害物质的不当排放有可能使xx环境受到污染;发行人目前拥有5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目前大多数项目处于在建拟建状态,未来施工过程中有可能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等突发事项,尽管发行人指定了一系列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但相关突发事件的发生仍将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1、民众抵制导致拖慢项目进度、增加项目投资的风险
垃圾焚烧过程中会产生烟尘及二噁英等有毒有害气体,若处理不当将对xx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尽管发行人具有一定的处理经验和技术,但在民众环保意识日益增强的背景下,垃圾焚烧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普遍会遭遇不同程度的民众抵制,若地方政府协调不力,或民众抵制力度过大,必将拖慢项目进度、增加项目投资,甚至放弃项目建设造成前期投资的无法收回。
1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持续获取能力下降的风险
垃圾焚烧项目具有明显的排他性特征,特定区域内一般只有一家,多由地方政府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相较于国企,民企获取项目的能力明显偏弱,往往难以中标一二线大城市的项目。若发行人未能持续保持一定数量的新增项目,将对发行人盈利水平的持续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13、垃圾处理量及垃圾发电收入难以保证导致发行人收入波动的风险
公司已投运、建设中和已签约的垃圾发电项目多位于三、四线城市或县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较低,地方政府及当地民众对垃圾焚烧缺乏正确认识。尽管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处理规模普遍较小,仍然存在开工不足的风险。在实际垃圾处理量低于设计能力的情况下,公司垃圾处理费收入和
发电收入均难以保证,投资回收期将被拉长。
14、单体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经济性相对较差的风险
公司目前已投产运营浙江桐庐、山东济宁、黑龙江伊春、安徽桐城和安徽宣城五个垃圾发电项目,从单体垃圾处理能力来看,除济宁项目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500 吨/日外,其他三个项目垃圾处理能力均不超过500 吨/日。垃圾焚烧项
目若低于 500 吨/日的规模,一般较难形成规模效益,经济性相对较差。但是,
2015 年发行人垃圾发电收入为 19,221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 11.72%,发行人对垃圾发电收入的依赖较小,进而该部分业务对本期债券偿还及公司整体偿债能力的影响较小。
(三)管理风险
1、重大资产重组整合风险
2013年三季度,公司完成了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对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的重组事项,2014年7月31日发行人以自有自资金5,820万元收购中科通用剩余股权。根据发行人目前的规划,未来中科通用仍将保持其经营实体存续并在其原管理团队管理下运营。为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从发行人经营和资源配置等角度出发,发行人和中科通用仍需在财务管理、客户管理、资源管理、制度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一定程度的融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并购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甚至可能会对中科通用乃至发行人原有业务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2014年12月,公司发布公告,出售与输送机械有关的资产,交易完成后,发行人将不再持有与输送机械业务相关的资产,主营业务将完全转型为环保行业相关的产业,此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自公司成立以来,输送机械板块即为发行人第一大业务板块,此次资产重组彻底改变公司业务构成,发行人将全力发展环保产业。公司资产重组后,业务的发展情况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如整合未能达到预期,将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2、多元化经营带来的管理风险
发行人从传统的输送机械设备制造业务,逐步发展环保设备制造业务、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虽然发行人各类业务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度,但由于各细分行业具有各自特点,经营策略和盈利模式均有较大的差异性,这对发行人管理提出较大的要求,若发行人管理模式和理念不能符合市场对各细分行业的要求,将对发行人经营发展带来一定程度的阻力,发行人存在多元化经营带来的管理风险。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的发展要依靠技术,新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专业人才,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的保持做出了重大贡献。若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状况,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甚至造成公司的核心技术泄密。
4、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与关联企业存在一定的货物销售和提供劳务方面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均有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资产出售事项可能增加关联交易的风险,发行人将所持有重工机械 70%股权和新疆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出售给安徽润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为保证业务的持续性和连续性,交易对方可能会要求发行人授权其有偿使用发行人拥有的与输送机械业务相关的商标。若上述约定确定履行,会增加了发行人的关联交易。虽然发行人具备完善的治理结构,公司章程也对关联交易需履行的程序规定明确,但是增加的关联交易仍有可能损害发行人的利益。
5、突发事件引发的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风险
当突发事件引起发行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出现缺员,或者引发负面新闻等情况,会对发行人的管理机制、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声誉等造成影响,并最终影响到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以及发行人管理决策的有效性和及时性,给发行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带来一定风险,对发行人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6、公司规模扩大后面临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拓展和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子公司越来越多。公司经
营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在逐步加大,对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现有的管理组织架构、人力资源可能会对公司的发展构成一定的制约,若不能及时提升管理能力并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可能存在管理不到位,导致内控制度失效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1、环保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生产环保设备,并从事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公司生产的环保设备需要达到有关环境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并接受国家有关环保部门的检查。公司从事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符合污染物国家排放标准。目前,发行人生产的环保设备和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要求,但是,如果国家的环保政策作出调整,环保标准进一步提高,对公司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这将增加公司的环保投入,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目前,发行人享受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xx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政策有效期限内具有可持续性。但如果公司将来发生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事项或国家调整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公司存在由于税收政策变化引起的风险。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6]519号),该评级报告在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予以公布。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盛运股份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从事属于我国战略新兴产业的环保产业,受政府扶持力度大,发展空间广阔。公司正在逐步向环保工程、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的总包商转型。2015年12月末,公司完成定向增发募集资金21.66亿元,资本实力得到增强,财务结构得以优化。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公司在建及拟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较多,未来面临的资本支出压力较大,以及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债务负担较重、对外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风险等因素对公司信用水平带来的不利影响。
1、优势
(1)公司经营的环保产业属于我国战略新兴产业,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受政府扶持力度大,公司发展空间广阔,发展机遇良好。
(2)公司环保业务产品体系完整,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产品附加值较高。
(3)公司未来三年将达产的垃圾发电项目较多,并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4)公司逐渐剥离输送业务,正在逐步向环保工程、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的总包商转型,收入及盈利呈增长态势。
(5)公司完成定向增发实现了一定的资本溢价,资本实力得到增强。
2、需要关注的风险因素
(1)近三年,公司BOT项目承揽量增加较快,对公司的资金实力、项目组织实施能力和技术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2)公司在建及拟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较多,未来面临的资本支出压力较大。
(3)公司正处于资本快速扩张期,存在持续且较大的融资需求,而公司目前主要依赖债务融资支撑业务增长,刚性债务急剧上升,利息负担加重。
(4)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回收期较长,存在回收风险。
(5)公司关联担保比重较大,被担保方所处行业景气度下行,公司存在或有负债风险。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联合信用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联合信用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联合信用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联合信用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人、担保人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和担保人应及时通知联合信用并提供相关资料,联合信用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联合信用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联合信用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
告披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和担保人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联合信用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出具的《安徽盛
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发
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4月 22 日出具的《2016 年度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主体评级调整主要系以下几个原因:
1、环保政策和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政府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为环保行业发展提供良好机遇。近年来我国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环保标准与环境执法更趋严格。政府和公众对环保问题的关注,有利于改善环保企业的外部经营环境。
2、领先的技术优势和较强的研发实力。公司拥有较强的研发实力,通过自主研发、产学研技术合作等途径获取核心技术,公司在环保设备制造方面同时拥有炉排炉制造能力和循环流化床技术,具备很强的环保设备制造能力和丰富的经验,行业竞争优势突出。
3、融资渠道较为通畅,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显著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作为 A 股上市企业,公司具有较为通畅的融资渠道。2015 年末,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批并顺利完成,募集资金 21.66 亿元,公司资本实力显著增强、资本结构得到明显改善。
由于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不具备公司债券评级资质,本期债券由具有公司债券评级资质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进行资信评级。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与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后评级结果一致。
(一)征信情况
经查询征信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以及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网站,除发行人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外,发行人以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其他子公司不存在不良记录,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被列入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或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的情形。
根据民事调解书、执行案件立案审批表,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工程”)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原因为:2015 年 4 月 16 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就“原告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宜昌市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作出(2015)包民二初字第 00329 号《民事调解书》,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民事调解书》作出后,被告宜昌市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调解书约定按时向环保工程支付货款,环保工程遂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取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批。被告宜昌市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环保工程未按照调解书约定履行义务为由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环保工程与宜昌市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因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单位:万元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环保工程 | 91,876.05 | 13,710.76 | 19,203.71 | 225.65 |
发行人 | 1,190,615.42 | 565,124.55 | 164,032.50 | 73,965.77 |
比例 | 7.72% | 2.43% | 11.71% | 0.31% |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环保工程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其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关项目的比例如下:
由于针对本次事项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环保工程的义务金额较小,环保
工程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占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比例较小,环保工程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对发本期债券的发行和本息的偿付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银行金融机构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并持续获得其授信支持,间接融资能力较强,这也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支持。
截至2016 年9 月30 日,发行人有效授信额度为309,000.00 万元, 已使用 221,328.00万元,尚未使用87,672.00万元。发行人畅通的间接融资渠道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了支持。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授信银行 | 授信 额度 | 已使用 数额 | 未使用 数额 | 额度性质 |
光大银行 | 15,000.00 | 8,100.00 | 6,900.00 | 信用证、保函、保理、银票、流贷 |
杭州银行 | 2,000.00 | - | 2,000.00 | 信用证、保函、保理、银票、流贷 |
华夏银行 | 20,000.00 | 17,250.00 | 2,750.00 | 项目贷款 |
徽商银行 | 22,000.00 | 20,500.00 | 1,500.00 | 信用证、保函、保理、银票、流贷 |
建行 | 52,000.00 | 5,500.00 | 46,500.00 | 保函、保理、银票、流贷、项目贷 |
交行 | 20,000.00 | 16,000.00 | 4,000.00 | 信用证、保函、保理、银票、流贷 |
浦发银行 | 15,000.00 | 8,000.00 | 7,000.00 | 信用证、保函、保理、银票、流贷 |
农行 | 20,000.00 | 15,000.00 | 5,000.00 | 信用证、保函、保理、银票、流贷 |
兴业银行 | 40,000.00 | 38,466.00 | 1,534.00 | 信用证、保函、保理、银票、流贷、项 目贷 |
招商银行 | 3,000.00 | - | 3,000.00 | 信用证、保函、保理、银票、流贷 |
中国银行 | 28,000.00 | 24,250.00 | 3,750.00 | 保函、保理、银票、流贷、项目贷 |
中信银行 | 25,000.00 | 24,000.00 | 1,000.00 | 信用证、保函、保理、银票、流贷 |
工商银行 | 12,000.00 | 12,000.00 | - | 信用证、保函、保理、银票、流贷 |
民生银行 | 20,000.00 | 18,262.00 | 1,738.00 | 信用证、保函、保理、银票、流贷 |
合肥科技 农商行 | 2,000.00 | 1,000.00 | 1,000.00 | 信用证、保函、保理、银票、流贷 |
桐城农商 银行 | 3,000.00 | 3,000.00 | - | 信用证、保函、保理、银票、流贷 |
授信银行 | 授信 额度 | 已使用 数额 | 未使用 数额 | 额度性质 |
渤海银行 | 10,000.00 | 10,000.00 | - | 流贷、银票 |
合计 | 309,000.00 | 221,328.00 | 87,672.00 |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现象。
(四)发行人已发行债券及其偿还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情况如下:
年度 | 债券名称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发行金额 | 兑付情况 |
2013 | 12 盛运 CP001 | 2013 年 4 月 22 日 | 2014 年 4 月 22 日 | 2 亿元 | 已到期兑付 |
2014 | 14 盛运环保CP001 | 2014 年 3 月 31 日 | 2015 年 3 月 31 日 | 2 亿元 | 已到期兑付 |
2014 | 14 盛运环保CP002 | 2014 年 6 月 26 日 | 2015 年 6 月 26 日 | 2 亿元 | 已到期兑付 |
2014 | 14 盛运环保PPN001 | 2014 年 4 月 22 日 | 2015 年 4 月 22 日 | 3 亿元 | 已到期兑付 |
2015 | 15 盛运环保CP001 | 2015 年 6 月 8 日 | 2016 年 6 月 8 日 | 2 亿元 | 已到期兑付 |
2015 | 15 盛运环保PPN001 | 2015 年 6 月 17 日 | 2016 年 6 月 17 日 | 1 亿元 | 已到期兑付 |
2015 | 15 盛运环保PPN002 | 2015 年 11 月 20 日 | 2016 年 11 月 20 日 | 2 亿元 | 尚未到期 |
2015 | 15 盛运 01(非公开) | 2015 年 12 月 24 日 | 2018 年 12 月 24 日 | 5 亿元 | 尚未到期 |
2016 | 16 盛运环保CP01 | 2016 年 5 月 4 日 | 2017 年 5 月 4 日 | 1.6 亿元 | 尚未到期 |
2016 | 15 盛运 02(非公开) | 2016 年 8 月 2 日 | 2019 年 8 月 2 日 | 5 亿元 | 尚未到期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出现过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未偿付情形。
(五)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按本期债券申请发行规模上限 10 亿元计,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累
计发行公开公司债券余额为 10 亿元,占本公司 2016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含少数股东权益)530,198.68 万元的比例为 18.86%。
(六)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9 月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度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度 |
流动比率 | 1.73 | 1.92 | 1.13 | 0.95 |
速动比率 | 1.43 | 1.73 | 1.02 | 0.78 |
资产负债率(%) | 52.69 | 52.54 | 65.21 | 58.13 |
利息保障倍数 | - | 4.71 | 2.42 | 2.86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保障倍数=EBIT/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本期债券无担保。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3 月 2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
息日为 2018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3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2、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偿付
1、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0 年 3 月 2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3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2、本期债券本金的偿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偿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具体偿债计划
x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偿债资金来源
x期债券的偿债资金来源为发行人日常经营所得的自有资金、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以及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
发行人 2013-2015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117,007.01 万元、121,013.68 万元和
164,032.50 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18,225.07 万元、23,995.54 万元和 74,048.46万元,均可以覆盖本期债券年度利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97,896.79 万元、141,161.65 万元和 151,321.09 万元,维持在较高水平。同时,发行人与十多家银行等金融机构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间接融资渠道畅通。综上,本次偿债资金来源可靠,偿还压力较小。
(五)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发行人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流
动资产余额为 490,263.88 万元,不含存货的流动资产余额为 405,882.82 万元。货
币资金余额为 139,539.86 万元,其中非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84,120.96 万元。公司良好的流动性为其稳定的偿债能力提供保障。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兴业银行、建设银行、华夏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公司资信优良。虽然公司通过金融机构借款筹措资金不具有强制性,但是,若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不足以偿还到期利息或本金,公司可通过银行借款等融资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偿付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
为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为本期债券采取了如下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发行人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用。
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开发区支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开发区支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设立募集资金偿债保障金专户
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开发区支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偿债保障金专户监管协议》,规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开发区支行监督偿债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偿债保障金专户内资金专门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规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每年付息日的 5 个工作日前、本金兑付日前 5 个工作日将每年应付的利息和/或本金付至偿债资金专户,每年利息为债券本金余额×当期利率。
本公司指定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通过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偿债资金主要来自发行人不断增长的经营性现金净流入。
发行人同意华福证券有权无条件地、随时调看偿债资金专户中的资金进出情况,对此,专项偿债账户的监管人兴业银行应给予完全的配合,并向华福证券提供偿债资金专户的明细日记账、原始凭证和银行对账单,并提供复印件。偿债资金专户资金只能付款至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未经华福证券书面同意,偿债资金专户不应被兑换、解付、汇出、提款、转移、划转、出售、赠与、转让、贴现、设定担保权益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予以处置,但有权机关发出指令时
除外。
(三)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x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华福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从制度上保障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按时、足额偿付。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本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以及承诺履行情况,并在本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华福证券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四)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x公司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x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本公司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六)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股东大会批复,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至少采取以下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除上述偿债保障措施外,公司承诺: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公司不得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一)违约事件
以下情形将构成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购(若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2、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本息,且该违约持续超过 30 天仍未得到纠正;
3、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抵押或质押权利以致对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的重大的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以致对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的重大的不利影响;
4、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且将实质的重大影响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且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持续 30天仍未得到纠正;
5、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6、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违约责任
如果上述违约事件发生且一直持续 30 日仍未得到纠正,受托管理人可根据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50%以上(不含 50%)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所有未偿还的本期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下述救济措施,受托管理人可根据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50%以上(不含 50%)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通知发行人豁免其违约行为,并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1、向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
(1)受托管理人及其代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2)所有迟付的利息;
(3)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4)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延迟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
2、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豁免;
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如果发生违约事件且一直持续 30 个连续工作日仍未解除,受托管理人可根据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50%以上(不含 50%)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依法采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回收未偿还的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
(三)争议解决机制
x期债券履约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交由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中文名称: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Shengyun Environment-Protection Group Co., Ltd.
法定代表人:开晓胜
成立日期:1997年9月28日注册资本:1,319,952,922 元实缴资本:1,319,952,922 元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所属行业: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800153901491B
经营范围:专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卫生垃圾、包装垃圾、填埋垃圾、污泥垃圾、工业废旧垃圾)焚烧发电,农林废弃物(生物质)焚烧发电,医疗废弃物处置,建筑垃圾处置,飞灰处置,电子垃圾处置,废旧橡胶轮胎处置,废旧汽车拆解处置;水污染环境治理,城市自来水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工业废水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城乡环卫(垃圾收集、储运)一体化工程建设,城市城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智慧城市、集群城市的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总包、以及专业技术咨询、工艺技术设计,专用设备制造,建设安装调试,生产运营管理;成套新型环保设备(顺推式和逆推式炉排焚烧炉,循环流化床焚烧炉,干法加半干法烟气尾气净化处理设备,袋除尘、电除尘设备,餐厨垃圾处理设备,污泥干化处理设备,脱硫、脱硝、脱氮、脱汞处理设备,城乡环卫收集储运一体化专用环保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服务及项目工程总承包;新型高端各类工程输送机械设备,高层、多层钢结构建筑建设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服务及其项目工程总包;环保工程技术与装备的技术
咨询设计、技术与设备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国家禁止、限制类除外);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CHW证审字[2016]006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90,615.42万元,负债总额625,490.87万元,所有者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561,230.59万元,资产负债率52.54%。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4,032.50万元,净利润(不含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73,965.77万元。
根据公司未经审计的2016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120,597.63万元,负债总额590,398.95万元,所有者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526,296.83万元,资产负债率52.69%。2016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6,635.55万元,净利润(不含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16,506.93万元。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盛运股份”)前身为桐城市输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桐城市输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由开xx先生于1997年9月投资成立,注册资本52.8万元人民币,主要生产各种系列输送机械产品及配套件。经桐城市审计事务所审验,并于1997年7月31日出具桐审验字1997-168号验资报告,报告表明开晓胜、开胜利、xxx、xx辞和xx辞分别出资48.8万元、1万元、1万元、1万元和1万元。公司设立时取得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15393856-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9年该公司在桐城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购入位于桐城市龙眠街道同安路
106亩土地,该公司自此走向快速发展的道路,该公司生产的DT型、DX型、SDJ型、SSJ型输送机械产品先后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煤炭安全标志认证》、《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认证》和《环境工程施工许可证》。2000年该公司除生产各种系列输送机械产品外,该公司研发的城市生活、医疗垃圾焚烧发电尾气净化处理设备及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设备正式投产。
2001年2月,桐城市输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增加投入资本365.9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418.7万元,其中开晓胜、开胜利、xxx、xx辞和xx辞分别出资373.7万元、14.5万元、11万元、10.7万元和8.8万元。此次增资已经桐城中实
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1年2月28日出具桐中实验字(2001)036号验资报告。 2001年2月26日,桐城中实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于投资入股的实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桐中实评字[2001]017号资产评估报告。此次变更已取得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40881239916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3年2月,桐城市输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751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2169.7万元,新增资本全部由开晓胜以实物出资。同时,开xx将其持有的桐城市输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115万股权无偿转让给开胜林、xxx、xx辞和xx辞。转让股份金额分别为:开胜林25.5万股、xxx29万股、xx辞 29.3万股和xx辞31.2万股。开晓胜与股权受让方于2003年2月26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此次增资已经桐城中实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3年2月28日出具桐中实验字(2003)028号验资报告。投入实物已经太湖中诚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并出具了太诚会评报字[2003]第002号资产评估报告。此次变更已完成工商登记 (注册号:3408812399167)。
桐城市输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历次增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 1997年 | 2001年 | 2003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开晓胜 | 48.8 | 92.4% | 373.7 | 89.25% | 2009.7 | 92.64% |
xxx | 1 | 1.9% | 11 | 2.63% | 40 | 1.84% |
开胜林 | 1 | 1.9% | 14.5 | 3.46% | 40 | 1.84% |
xx辞 | 1 | 1.9% | 10.7 | 2.56% | 40 | 1.84% |
xx辞 | 1 | 1.9% | 8.8 | 2.10% | 40 | 1.84% |
合计 | 52.8 | 100% | 418.7 | 100% | 2,169.7 | 100% |
2003年该公司和产品先后荣获中国重型机械协会带式输送机分会行业前“十强”企业,“桐城市10强企业”、安徽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称号,成为安庆市有影响力的企业。
2004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证书》(皖政股[2004]第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桐城市输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变更为
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皖国资办函[2004]18号)文件批准,公司以桐城机械截至2004年2月29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2,232.05万元按1.028:1的比例折成股份2,169.70万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此次变更已经桐城中实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桐中实验字(2004)069号验资报告。2004年6月7日,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0002400061),公司注册资本2,169.7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开晓胜,开晓胜持有公司92.64%的股份。
经安庆市国资委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05]581号),2005年12月13日,发行人增资3,020万元,其中,利润分配转增股本650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60.60万元,开晓胜增资1,469.40万元,xxx、开胜林、xx辞、xx辞分别增资60万元,xxx、开琴琴分别增资100万元。2005年9月3日,开胜林、xxx、xx辞、xx辞等人作为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开晓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将2005年7月31日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所获得的47.84万股股份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所获得的33.88万股股份无偿转让给开晓胜。本次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5,189.7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开晓胜,开晓胜持有公司88.48%的股份。本次增资已经桐城中实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桐中实验字(2005)227号验资报告。投入实物已经桐城中实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并出具了桐城实评字[2005]089号资产评估报告。此次变更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号:3400002400061)。
2007年12月,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5,749.70万元,其中xxx以现金1000万元认购公司560万股股份,开胜林、xxx、xx辞、xx辞和xxx所持股份全部转让给开晓胜,并于2007年12月20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开晓胜,开晓胜持有公司88.5%的股份。本次增资已经桐城中星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桐中星验字(2007)197号验资报告。此次变更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号:3400002400061)。
2007年12月,北京老友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老友”)以现金人民币3000万元认购公司961.5385万股股份,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6,711.2385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开晓胜,开晓胜持有公司75.84%的股份。本次增资已经桐城中星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桐中星验字(2007)199号验
资报告。此次变更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号:3400002400061)。
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历次增资
单位:万股
股东名 称 | 2004年 | 2005年 | 2007年(1) | 2007年(2) | ||||
股份 | 比例 | 股份 | 比例 | 股份 | 比例 | 股份 | 比例 | |
开晓胜 | 2009.7 | 92.64% | 4589.7 | 88.48% | 5,089.7 | 88.5% | 5,089.7 | 75.84% |
xxx | 40 | 1.84% | 100 | 1.92% | - | - | - | - |
开胜林 | 40 | 1.84% | 100 | 1.92% | - | - | - | - |
xx辞 | 40 | 1.84% | 100 | 1.92% | - | - | - | - |
xx辞 | 40 | 1.84% | 100 | 1.92% | - | - | - | - |
开琴琴 | - | - | 100 | 1.92% | 100 | 1.8% | 100 | 1.49% |
xxx | - | - | 100 | 1.92% | - | - | - | - |
xxx | - | - | - | - | 560 | 9.7% | 560 | 8.34% |
北京老 友 | - | - | - | - | - | - | 961.5385 | 14.33% |
合计 | 2,169.7 | 100% | 5,189.7 | 100% | 5,749.7 | 100% | 6,711.2385 | 100% |
姓名 | 拥有股份 | 占股比例 |
开晓胜 | 5,074.7 | 75.62% |
北京xx | 884.6185 | 13.18% |
xxx | 560 | 8.34% |
开琴琴 | 100 | 1.49% |
xx | 53.46 | 0.80% |
xx | 38.46 | 0.57% |
合计 | 6,711.2385 | 100% |
2008年1月,发行人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导致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转让结果如下:
2008年1月10日,北京老友将其持有的公司38.46万股转让给xx、38.46万股转让给xx、以及884.6185万股转让给北京xxx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北京金惠”),并与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日,开xx将其
持有的公司15万股转让给xx,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8年4月29日,开xx与安徽达鑫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达鑫”)签订投资及上市合作协议,并将其持有的公司350万股股份受让给安徽达鑫。此次股权转让后,开晓胜持有公司4,724.7万股,持股比例70.4%,安徽达鑫持有公司股份350万股,持股比例5.22%。
2008年7月,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投资”)以现金人民币4000万元认购公司1,552.37万股股份,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8,263.6085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开晓胜,开晓胜持有公司57.17%的股份。本次增资已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深南验字(2008)YA1-028号验资报告。此次变更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号:340000000017035)。
2008年7月20日,开xx与xx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开晓胜将其持有的公司
115万股股份转让给xx。2008年8月15日,北京金惠与北京中融汇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融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北京金惠将其持有的公司 600万股股份转让给北京中融汇。 2008年12月28日,北京xx与自然人xxx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284.6185万股股份转让给xxx。2009年6月,发行人增加股本1,300万元,其中: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绵阳基金”)认购1,000万元,北京中融汇认购3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9,563.6085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开晓胜,开晓胜持有公司48.20%的股份。此次增资由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深南验字(2009)第YA1-007号验资报告。此次变更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号:340000000017035)。
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化及股权转让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 2008年7月 | 2008年股权转让 | 2009年6月 | |||
股份 | 比例 | 股份 | 比例 | 股份 | 比例 | |
开晓胜 | 4,724.7 | 57.17% | 4,609.7 | 55.78% | 4,609.7 | 48.2% |
北京xx | 884.6185 | 10.70% | - | - | - | - |
xxx | 560 | 6.78% | 560 | 6.78% | 560 | 5.86% |
开琴琴 | 100 | 1.21% | 100 | 1.21% | 100 | 1.05% |
xx | 53.46 | 0.65% | 53.46 | 0.65% | 53.46 | 0.56% |
xx | 38.46 | 0.46% | 38.46 | 0.46% | 38.46 | 0.40% |
安徽达鑫 | 350 | 4.24% | 350 | 4.24% | 350 | 3.66% |
国投投资 | 1,552.37 | 18.79% | 1,552.37 | 18.79% | 1,552.37 | 16.23% |
北京中融 汇 | - | - | 600 | 7.26% | 900 | 9.41% |
何香 | - | - | 115 | 1.39% | 115 | 1.20% |
xxx | - | - | 284.6185 | 3.44% | 284.6185 | 2.98% |
绵阳基金 | - | - | - | - | 1000 | 10.46% |
合计 | 8,263.6085 | 100% | 8,263.6085 | 100% | 9,563.6085 | 100% |
2010年6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204号)同意,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盛运股份”,股票代码“300090”。同时,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55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763.6085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开晓胜,开晓胜持有公司36.12%的股份。此次增资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01020013号验资报告。此次变更已完成工商登记
(注册号:340000000017035)。
股东名称 | 2010年6月 | |
股份 | 比例 | |
开晓胜 | 4,609.7 | 36.12% |
xxx | 560 | 4.39% |
开琴琴 | 100 | 0.78% |
xx | 53.46 | 0.42% |
xx | 38.46 | 0.30% |
安徽达鑫 | 350 | 2.74% |
国投投资 | 1,552.37 | 12.16% |
北京中融汇 | 900 | 7.05% |
何香 | 115 | 0.90% |
林殷平 | 284.6185 | 2.23% |
绵阳基金 | 1000 | 7.83% |
社会公众投资者 | 3,200 | 25.08% |
合计 | 12,763.6085 | 100% |
2011年4月19日,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12,763.61万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变更后注册资本为25,527.22万元。此次增资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1]01020160号验资报告。此次变更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号:340000000017035)。。
2013年9月,根据2012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13年7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 870 号核准,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
33,461,039股和支付现金44,880,000元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80.36%的股权,每股发行价格14.51元;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面值为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430,422 股, 每股发行价32.41 元。共计发行 38,891,461股,盛运股份注册资本由25,527.22万元增至29,416.36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开晓胜,开晓胜持有公司31.34%的股份。此次增资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3】第01020007号验资报告和中审国际验字【2013】第01020009号验资报告。此次变更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号:340000000017035)。
2013年12月4日,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改名称的议案》。2013年12月16日安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000000017035),公司正式更名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9日,发行人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94,163,63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 52,949.4535万元。此次增资已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了CHW证验字【2014】0010号验资报告。
2015年9月15日,经公司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2,949.4535万元。2015年11月5日,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52,949.4535万股,每股面值1元,合计增加股本52,949.4535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05,898.9070万元。此次增资已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CHW证验字【2015】0095号验资报告。
2015年4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2015年12月8日,公司领取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30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60,963,852.00 股,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3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65,999,971.60元,公司股本增加至1,319,952,922.00股。2015年12月31日,中审
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CHW证验字 [2015]0095号),经审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65,999,971.60元,扣除支付给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40,020,580.00元及会计师、律师费用1,6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24,379,391.6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60,963,852.00元。本次定增后公司股本增至1,319,952,922元,注册资本为1,319,952,922元。
2016年10月28日,经发行人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发行人因业务发展需要,将原《公司章程》第十二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城市生活、餐厨及污泥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废及医废焚烧处置工程、土壤污染修复工程、飞灰处置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及垃圾渗透液治理工程项目投资的总承包、技术咨询、设计、运营管理;干法尾气处理系统、脱硫、脱硝、脱汞、及各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各类工程新型输送机械设备(带式、矿用、链板、螺旋、斗提、移动、大倾角、管状、气垫输送机及除渣给料机)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有机物处理(不含危险品)工程项目总承包;技术与设备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国家禁止、限制类除外);
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以工商局核定登记为准)” 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专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卫生垃圾、包装垃圾、填埋垃圾、污泥垃圾、工业废旧垃圾)焚烧发电,农林废弃物(生物质)焚烧发电,医疗废弃物处置,建筑垃圾处置,飞灰处置,电子垃圾处置,废旧橡胶轮胎处置,废旧汽车拆解处置;水污染环境治理,城市自来水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工业废水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城乡环卫(垃圾收集、储运)一体化工程建设,城市城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智慧城市、集群城市的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总包、以及专业技术咨询、工艺技术设计,专用设备制造,建设安装调试,生产运营管理;成套新型环保设备(顺推式和逆推式炉排焚烧炉,循环流化床焚烧炉,干法加半干法烟气尾气净化处理设备,袋除尘、电除尘设备,餐厨垃圾处理设备,污泥干化处理设备,脱硫、脱硝、脱氮、脱汞处理设备,城乡环卫收集储运一体化专业环保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服务及项目工程总承包;新型高端各类工程输送机械设备,高层、多层钢结构建筑建设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服务及其项目工程总包;环保工程技术与装备的技术咨询设计、技术与设备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国家禁止、限制类除外);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x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x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开晓胜 | 合计持有股份 | 220,738,400 | 16.72% | 204,138,400 | 15.4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470,320 | 3.07% | 23,870,320 | 1.8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0,268,080 | 13.66% | 180,268,080 | 13.66% |
2016年12月22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xx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60万股给重庆信托沪赢5号-领航一号私募基金,占公司总股本1.26%。本次减持后开xx先生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x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x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开晓胜 | 合计持有股份 | 204,138,400 | 15.47% | 180,738,400 | 13.6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870,320 | 1.81% | 470,320 | 0.04% |
2016年12月28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晓胜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77%。本次减持后开xx先生的持股情况如下: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0,268,080 | 13.66% | 180,268,080 | 13.66%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开晓胜 | 220,738,400 | 13.69%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88,730,640 | 6.72% |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4,216,867 | 4.87% |
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60,240,963 | 4.56% |
xxx先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240,963 | 4.56% |
北京开源xx投资有限公司 | 40,120,481 | 3.04% |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众禄 A 股定 增 2 号基金 | 36,144,578 | 2.74% |
江阴湧金稀土投资有限公司 | 21,585,110 | 1.64% |
上海博融贸易有限公司 | 19,352,170 | 1.4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宝盈转型动力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500,000 | 1.33% |
2013年9月,发行人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事项系发行人购买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80.36%的股权,中科通用80.36%的股权成交金额为 53,040 万元, 占上市公司2011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00,003.65 万元的
53.0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此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对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80.36%的股权收购,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1)向赣州湧金稀土投资有限公司等5名法人或有限合伙企业发行21,088,902股股份收购其合计持有的中科通用46.36%的股权;(2)向xxx等 38名自然人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其合计持有的中科通用34%的股
权,其中,发行股份数量为12,372,137股,支付现金金额为4,488万元;(3)向不
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7,6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本次交易,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中科通用全部股东权益进行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中科通用全部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结论。以201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中科通用100%股权评估值为66,040.81万元,经交易各方确认,中科通用100%股权作价66,000万元,据此计算的本次交易标的中科通用80.36%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53,040万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经实施并完成了本次重组相关的股份发行、对价支付、资产过户、股权登记、股份上市、工商登记等事宜,重组已经实施完毕。资产重组完成后,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90.36%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9,416.3631万元。此次重组事项所履行的法律程序和重组过程均合法、合规,对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资格及决议未产生影响。
2014 年 12 月 6 日,发行人发生重大重组事项,事项系发行人对外出售所持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机械”)70%股权和新疆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煤机”)60%股权,发行人拟出售资产的营业收入为 72,986.75 万元,占上市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62.38%。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此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发行人发布公告,拟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各自所拥有的与输送机械业务相关的资产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增资、转让等方式转移至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将所持重工机械 70%股权和新疆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60%股权出售给安徽润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人将成为重工机械参股股东并不再持有新疆煤机股权。此次事项所履行的法律程序和重组过程均合法、合规。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开晓胜先生,持有发行人13.69%股份,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发行人6.72%股份,为发行人第二大股东。开xx先生是发行人创办人和最主要发起人,单独控制发行人的股份、表
决权超过发行人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能够决定发行人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因此,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开晓胜先生。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介绍
开晓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9月出生,毕业于安徽农业大学,高级经济师,桐城市人大代表,安庆市人大代表。1983年至1985年任桐城县麻纺厂销售员,1986年至1991年任桐城县运输机械厂销售员,1991年至 1995年桐城县香铺乡包圩村任民兵营长、党支部书记兼桐城县提运机械厂厂长,
1995年6月至1997年9月任桐城机器厂厂长。开晓胜1997年开始创业,并设立公司前身桐城机械,是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2007年被评为安庆市首届青年创业先锋,安庆市首届青年创业之星。
2013年11月29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开晓胜将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
15,428,000股股份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购回期限1年。2013年12月3日,开晓胜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25,560,000股(全为高管锁定股)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期限1年。2015年12月9日,开晓胜将持有的公司2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及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期限1年。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开xx先生共持有发行人220,738,400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6.72%,其中质押股份 190,568,080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4.44%。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开晓胜先生共持有发行人180,738,400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3.69%。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前十大股东的关系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与实际控制人 开晓胜的关系 |
开晓胜 | 13.69% | -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6.72% | 无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前十大股东的关系见下表所示: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87% | 无 |
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4.56% | 无 |
xxx先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6% | 无 |
北京开源xx投资有限公司 | 3.04% | 无 |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众禄A股定增2号基金 | 2.74% | 无 |
江阴湧金稀土投资有限公司 | 1.64% | 无 |
上海博融贸易有限公司 | 1.47% | 无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宝盈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3% | 无 |
(四)实际控制人开晓胜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开晓胜不存在对其他企业投资的情况。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关系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各职能部门岗位职责如下:
1、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公文和外部文件的起草、收取、归档等;负责公司级会议的召集、组织;负责公司公章管理;负责公司通讯、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2、人力资源部:编制人力资源规划及实施;招聘管理;员工培训;薪酬管理;员工绩效考核及特殊工种管理;人事信息及员工关系管理;劳动合同及各项社会保险实施及管理;劳动人事统计。
3、信息办公室:负责公司网站的建设、维护;负责公司对内对外网络的建设、维护;负责公司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负责公司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维护。
4、销售市场部:负责公司市场运作及销售管理,包括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市场开发、以及订单管理、合同评审、销售计划、交付管理等。
5、客户服务部:负责提供售前技术服务;了解、确认客户对产品的技术指标的要求;提供售后服务,处理客户投诉。
6、生产制造部:组织公司产品的生产和调试;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控制及改善;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下设备料车间、托辊车间、金工车间、铆焊车间、涂装车间、焊接车间、装配车间等。
7、生产管理部:生产计划编制及资源需求xx;采购计划编制及物流管理;生产进度管理;生产效率管理;库存管理。
8、设备动力部:负责外购设备的选型、招标、安装、调试与验收;负责设备的维修与保养;负责对生产工人有关设备使用与保养方面的培训与考核;负责水、电、气的供应;负责各机台工装、模具的配置与保养。
9、供应部:组织实施询价、采购;供应合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搞好配套协作件质量纠纷处理工作,配合品质管理部做好供方评估;协助生产部、财务部做好废旧生产物资的处理。
10、技术开发部:负责组织公司产品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对新产品的研
究、开发、改进设计以及成果审核、技术标准的制定;负责提供项目产品使用的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并对项目产品出厂调试提供技术指导;配合品质管理部编制产品检验标准以及零部件质量特性目录;负责组织制定工艺发展计划、工艺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
11、品质管理部:建立和完善、监督和协调质量体系的具体运行;编制产品检验计划,制定质量检验方法;生产现场检验和质量考核;不合格品的管理;重要件、关键件的可追溯性检查;外协产品检测;计量管理;签发质量证明文件。
12、研发中心:以公司发展目标和开发方向为宗旨,负责科研项目申请、落实工作;负责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及试验工作;同时在相关技术领域为公司研发方向定位,进行前瞻性研究和技术储备;负责按客户提供的技术参数及方案进行设计和编制技术文件。
13、财务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编制全年资金计划、利润计划、各种费用开支计划;实行成本监督;编制各类财务报表;编制公司的产品价格和采购价格,进行价格管理;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做好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
14、审计部:根据董事会要求,对公司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进行审核和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并提供改进的意见;对公司、子公司资产、管理层经营绩效进行审计,并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
15、证券事务部:拟定和执行公司各项与证券事务有关的制度;负责保持与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及各中介机构的联系;及时、规范、准确披露有关信息等。
(二)发行人主要权益投资
1、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共有子公司58家,相关情况如下表所示: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公司表决权比例 |
1 | 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5,800 | 100% | 100% |
2 | 北京盛运开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300 | 100% | 100% |
3 | 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 | 100% | 100% |
4 | 桐庐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5,000 | 100% | 100% |
5 | 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2,100 | 100% | 100% |
6 | 深圳盛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000 | 60% | 60% |
7 | 招远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22,000 | 100% | 100% |
8 | 拉萨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44,000 | 100% | 100% |
9 | 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24,865 | 100% | 100% |
10 | 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 | 100% | 100% |
11 | 凯里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47,500 | 100% | 100% |
12 | 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4,000 | 75% | 75% |
13 | 安徽盛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 | 100% | 100% |
14 | 巴彦淖尔市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500 | 100% | 100% |
15 | 乌兰浩特市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400 | 100% | 100% |
16 | 河北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100% |
17 | 西安市临潼区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0 | 100% | 100% |
18 | 延安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0 | 100% | 100% |
19 | 商洛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0 | 100% | 100% |
20 | 铜川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0 | 100% | 100% |
21 | 永州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000 | 100% | 100% |
22 | 辽阳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0 | 100% | 100% |
23 | 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4,500 | 100% | 100% |
24 | 宣城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5,588 | 100% | 100% |
25 | 白山中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 100 | 100% | 100% |
26 | 瓦房店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0 | 100% | 100% |
27 | 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5,650 | 55.75% | 55.75% |
28 | 苍山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0 | 100% | 100% |
29 | 淮阳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300 | 100% | 100% |
30 | 宣城中科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200 | 100% | 100% |
31 | 莘县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0 | 100% | 100% |
32 | 阜新中科热力有限公司 | 1,005 | 100% | 100% |
33 | 深圳前海盛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100% | 100% |
34 | 海阳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100% |
35 | 香港盛运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 8,800(港币) | 100% | 100% |
36 | 农安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500 | 100% | 100% |
序号 | 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公司表决权比例 |
37 | xxx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300 | 100% | 100% |
38 | 金乡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425 | 100% | 100% |
39 | 泗水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100% |
40 | 儋州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8,300 | 100% | 100% |
41 | 德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100 | 100% | 100% |
42 | 东宁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0 | 100% | 100% |
43 | 凤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100% |
44 | 哈尔滨市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100% |
45 | 乐陵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100% |
46 | 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6,900 | 100% | 100% |
47 | 商水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0 | 100% | 100% |
48 | 图们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2,000 | 100% | 100% |
49 | 乌兰察布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8,700 | 100% | 100% |
50 | 玉树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5,000 | 100% | 100% |
51 | 石家庄行xxx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2,000 | 100% | 100% |
52 | 包头市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0 | 100% | 100% |
53 | 祥云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0 | 100% | 100% |
54 | 石家庄行xxx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2,000 | 100% | 100% |
55 | 承德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0 | 100% | 100% |
56 | 平阴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0 | 100% | 100% |
57 | 蒙阴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0,000 | 100% | 100% |
58 | 呼伦贝尔盛运环保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 3,000 | 100% | 100% |
注:祥云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石家庄行xxx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承德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平阴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蒙阴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和呼伦贝尔盛运环保生物发电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新设立的子公司,暂无实质性经营,因此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发行人的合并报表范围符合财政部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工程”)
环保工程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7日,原名为安徽盛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更名为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为 10,000.00万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发、制造、销售袋式除尘器,干法脱硫除尘器、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处理专用设备和各类输送机械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技术进出口业务。
2014年12月末,环保工程总资产47,738.89万元,净资产13,485.12万元,资产
负债率为71.75%;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19,819.57万元,净利润
827.80万元。
2015年12月末,环保工程总资产为51,550.59万元,净资产11,460.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77%;2015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203.71万元,净利润 225.64万元。
2016年9月末,环保工程总资产为32,978.35万元,净资产13,878.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92%;2016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168.58万元,净利润238.24万元。
(2)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运科技”)
盛运科技成立于2008年11月4日,注册资本为5,800万元,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干法脱硫除尘设备、垃圾焚烧尾气净化处理设备、输送机械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和代理进出口业务。
2014年12月末,盛运科技总资产59,536.03万元,净资产23,308.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85%;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27,280.72万元,实现净利 638.71万元。
2015年12月末,盛运科技总资产70,869.38万元,净资产22,883.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71%;2015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907.00万元,净利润
-425.52万元。
2016年9月末,盛运科技总资产50,874.41万元,净资产22,155.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45%;2016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246.86万元,净利润
-727.81万元。
盛运科技自2014年末剥离输送机械相关资产,由于其输送机械制造板块占比较大,该板块剥离对公司营业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净利润为负。目前公司正加大环保设备产能释放,尽快扭亏为盈。
(3)北京盛运开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盛运”)
北京盛运成立于2005年1月24日,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是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废气治理等业务。
2014年12月末,北京盛运总资产3,037.77万元,所有者权益-930.61万元,公司201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249.79万元,净利润-1,962.98万元。
2015年12月末,北京盛运总资产6,711.69万元,所有者权益-3,243.43万元;
2015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280.48万元。
2016年9月末,北京盛运总资产4,067.76万元,所有者权益-4,290.12万元;2016
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046.66万元。
北京盛运2014年12月末、2015年12月末和2016年9月末所有者权益均为负数,主要原因是北京盛运主要负责北方片区产品后续服务、技术指导和日常维护,营业收入很小,支出费用相对较大,导致该公司未分配利润负值,所有者权益为负数。
(4)深圳盛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运”)
深圳盛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6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发行人持股60%,深圳市年轮环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持股40%,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环保新技术研发,新型环保设备、环保新技术产品的设计、销售及上门安装等业务。
2014年12月末,深圳盛运总资产673.88万元,所有者权益573.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90%;2014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48.48万元。
2015年12月末,深圳盛运总资产632.65万元,所有者权益532.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84%;2015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00万元,净利润-41.01万元。
2016年9月末,深圳盛运总资产517.86万元,所有者权益516.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31%;2016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6.20万元。
深圳盛运主要负责垃圾焚烧设备的研发,目前仍然处于初期研发阶段,以研发支出为主,还没有产生研发收入,导致该公司净利润为负数。未来若能够获得可独立变现的研发成果,将能够获得一定的营业收入,并且带动发行人垃圾焚烧业务的发展。
(5)桐庐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庐盛运”)
发行人于2012年4月23日与桐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桐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协议。2012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桐庐盛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5,000.00万元设立桐庐盛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桐庐盛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
2014年12月末,桐庐盛运总资产31,596.73万元,净资产4,906.71万元,资产负债率84.47%;2014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1,469.11万元,净利润-318.79万元。
2015年12月末,桐庐盛运总资产40,290.76万元,净资产4,858.79万元,资产负债率87.95%;2015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32.74万元,净利润-47.93万元。桐庐盛运已投产运营,由于其前期仅有垃圾处理收入,尚未正式并网发电,收入较少,因此报表数据暂为亏损。
2016年9月末,桐庐盛运总资产19,982.10万元,净资产5,697.30万元,资产负债率71.49%;2016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79.10万元,净利润838.51万元。
(6)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中科”)
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2010年6月,现注册资本12,100万元,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活垃圾投资项目投资;余热发电项目投资。2012年6月8日,发行人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82.00万元收购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2012年6月21日发行人完成了本次收购,发行人于2012年7月开始,正式将该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2014年12月末,济宁中科总资产68,993.40万元,净资产16,761.25万元,资产负债率75.71%;2014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11,777.49万元,净利润3,234.97万元。
2015年12月末,济宁中科总资产64,967.01万元,净资产19,592.09万元,资产负债率69.84%;2015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344.27万元,净利润2,830.84万元。
2016年9月末,济宁中科总资产45,369.07万元,净资产21,237.39万元,资产负债率53.19%;2016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282.06万元,净利润 1,645.30万元。
(7)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通用”)
中科通用成立于1987年11月28日,现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垃圾焚烧及综合处理设备、烟气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循环硫化床燃烧技术及设备、工业节能设备及动力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工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工程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2013年9月,发行人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对中科通用 80.36%的股权收购,资产重组后,发行人持有中科通用90.36%的股权,2013年11月公司以540万元购买xx持有的中科通用0.818%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中科通用91.178%股份,2014年7月公司以5820万元购买xx等三人所持有的中科通用股份,收购完成后发行人持有中科通用100.00%股份。
2014年12月末,中科通用总资产77,126.39万元,净资产42,718.7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4.61%;2014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669.48万元,实现净利润 10,660.84万元。
2015年12月末,中科通用总资产93,491.99万元,净资产55,376.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24%;2015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710.32万元,实现净利润 12,657.25万元。
2016年9月末,中科通用总资产111,002.83万元,净资产61,523.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4.57%;2016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851.67万元,实现净利润6,147.52万元。
(8)招远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远盛运”)
招远盛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招远盛运成立于2013年8月14日,现注册资本为22,000万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发电;蒸汽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4年12月末,招远盛运总资产1,029.63万元,净资产376.99万元,公司尚未运营,无销售收入。
2015年12月末,招远盛运总资产33,354.42万元,净资产5,637.20万元,公司尚未运营,无销售收入。
2016年9月末,招远盛运总资产31,195.24万元,净资产5,610.83万元,公司尚未运营,无销售收入。
(9)拉萨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盛运”)
拉萨盛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拉萨盛运成立于2013年9月9日,现注册资本为44,000万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公司注册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54号。
2014年12月末,拉萨盛运总资产2,551.51万元,净资产331.76万元,公司尚未运营,无销售收入。
2015年12月末,拉萨盛运总资产84,439.80万元,净资产12,897.50万元,公司尚未运营,无销售收入。
2016年9月末,拉萨盛运总资产68,458.45万元,净资产12,821.29万元,公司尚未运营,无销售收入。
(10)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中科”)
枣庄中科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现注册资本为24,865万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对余热发电项目投资。
2014年12月末,枣庄中科总资产10,456.59万元,净资产9,725.18万元,公司尚未运营,无销售收入。
2015年12月末,枣庄中科总资产27,001.93万元,净资产9,638.03万元,公司尚未运营,无销售收入。
2016年9月末,枣庄中科总资产37,962.74万元,净资产9,555.18万元,公司尚未运营,无销售收入。
(11)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城盛运”)
桐城盛运成立于2010年2月11日,原名为桐城市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主要经营生活垃圾处理、余热发电项目投资,注册地址:桐城市龙眠街道快活岭。发行人于2014年一季度完成对该公司75%股权的收购,更名为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
截至2014年末,桐城盛运总资产26,529.51万元,净资产4527.29万元,公司
2014年末开始运营,当年无销售收入。
截至2015年12月末,桐城盛运总资产26,739.62万元,净资产5,005.71万元,
2015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17.52万元,实现净利润478.42万元。
截至2016年9月末,桐城盛运总资产10,974.94万元,净资产5,145.06万元,2016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00.48万元,实现净利润139.35万元。
(12)凯里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里盛运”)
凯里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现注册资本为47,500万元,法人代表开晓胜,经营范围为贵州凯里地区的垃圾余热发电项目投资运营;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尚未投产运营,正处于建设期。
截至2014年12月末,凯里盛运总资产1,920.26万元,净资产379.73万元,公司2014年末开始运营,当年无销售收入。
截至2015年12月末,凯里盛运总资产72,093.31万元,净资产16,087.14万元,公司尚未运营,无销售收入。
截至2016年9月末,凯里盛运总资产60,869.94万元,净资产16,043.14万元,公司尚未运营,无销售收入。
(13)安徽盛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运建安”)
安徽盛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3月7日,原名为桐城市粮食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注册资本2,010万元,法人代表xx,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送变电工程施工,园林工程施工等;发行人于2014年5月出资580万元收购该公司100%股权,更名为安徽盛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现注册资本为 10,000万元。
截至2014年末,盛运建安总资产9,084.70万元,净资产2,448.86万元,公司201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285.94万元,净利润1,868.86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末,盛运建安总资产148,376.34万元,净资产13,058.08万元,
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962.86万元,净利润10,540.43万元。
截至2016年9月末,盛运建安总资产32,983.92万元,净资产30,228.76万元,
2016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898.18万元,净利润7,239.48万元。
(三)主要参股企业情况表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所占权益比例 |
1 | 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34,185.30 | 30% |
2 | 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25,800.00 | 45% |
3 | 安庆皖能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5,690.00 | 30% |
1、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运重工”)
盛运重工成立于2013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为34,185.30万元,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带式、螺旋、链式、刮板输送机,斗式提升机,矿用皮带机,给料机,袋式除尘器,电除尘器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及其工程设备总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等。
2014年末盛运重工总资产120,139.18万元,净资产46,698.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13%;2014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24,985.8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325.84万元,净利润-311.41万元。
2015年12月末,盛运重工总资产182,474.03万元,净资产41,989.13万元,2015
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5,535.95万元,净利润1,234.15万元。
2016年9月末,盛运重工总资产222,247.01万元,净资产41,435.12万元,2016
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772.63万元,净利润815.99万元。
2、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皖能”)
淮南皖能成立于2009年11月20日,现注册资本为25,800万元,公司主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2014年12月31日淮南皖能总资产34,740.48万元,净资产5,843.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18%;2014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2,090.33万元,实现净利润
-320.72万元。
2015年12月末,淮南皖能总资产33,323.56万元,净资产6,461.86万元;2015
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817.85万元,净利润618.42万元。
2016年9月末,淮南皖能总资产34,780.36万元,净资产7,177.70万元;2016
年1-9月,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85.99万元,净利润715.84万元。
3、安庆皖能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皖能”)
安庆皖能成立于2007年4月3日,注册资本为5,690万元,公司主营固体废弃
物(生活垃圾,可接受的工业垃圾、污泥、秸杆等)处理;电力生产销售;供热生产、销售;电力服务(不含许可经营项目);灰、渣销售等。
2014年12月末,安庆皖能总资产26,537.15万元,净资产6,138.45万元;2014
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959.56万元,净利润-991.71万元。
2015年12月末,安庆皖能总资产25,436.40万元,净资产6,948.87万元;2015
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766.54万元,净利润810.42万元。
2016年9月末,安庆皖能总资产24,918.31万元,净资产7,468.52万元;2016
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492.59万元,净利润509.13万元。
(一)董事
发行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是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情况表
序号 | 人员名称 | 职务 | 本届任职开始 | 任职届满 | 是否持有发行人股份(股) | 是否持有发行人债券 | 是否有兼职情况 | 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 |
1 | 开晓胜 | 董事长 | 2016 年 4 月 21 日 | 2019 年 4 月 21 日 | 220,738,400 | 否 | 否 | 否 |
2 | xxx | 董事、总经理 | 2016 年 4 月 21 日 | 2019 年 4 月 21 日 | 119,800 | 否 | 否 | 否 |
3 | xxx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6 年 4 月 21 日 | 2019 年 4 月 21 日 | 20,800 | 否 | 否 | 否 |
4 | xxx | xx、副总经理 | 2016 年 4 月 21 日 | 2019 年 4 月 21 日 | 300,000 | 否 | 否 | 否 |
5 | xxx | 董事 | 2016 年 4 月 21 日 | 2019 年 4 月 21 日 | 否 | 否 | 否 | 否 |
6 | 张粮 | 董事 | 2016 年 12 月 14 日 | 2019 年 4 月 21 日 | 否 | 否 | 否 | 否 |
7 | xxx | 独立董事 | 2016 年 4 月 21 日 | 2019 年 4 月 21 日 | 否 | 否 | 否 | 否 |
8 | xxx | 独立董事 | 2016 年 4 月 21 日 | 2019 年 4 月 21 日 | 否 | 否 | 否 | 否 |
9 | 宋安宁 | 独立董事 | 2016 年 7 月 5 日 | 2019 年 4 月 21 日 | 否 | 否 | 否 | 否 |
开晓胜,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首届安庆市青年创业十大先锋”、“首届安庆市青年创业之星”、“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安徽省人大代表、安徽省第九届党代会代表、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04 年至今一直在公司工作,并任董事长。
xxx,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2 年xx,xxx,xxxxxx;0000 年任合肥无线电四厂副厂长;1990 年任xxxxxxxx;0000年任合肥市电子工业局副局长;1996 年任合肥市纺织控股集团董事长、合肥华建热能公司董事长;2001 年任安徽双龙地产集团总顾问、营销策划总监;2007年 4 月 9 日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 8 月 24 日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为公司总经理。
xxx,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大连理工大学生产过程自动化专业毕业,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1996 年-2004年在荣事达-MAYTAG 合资公司先后担任部门经理、全国客户服务总经理等职务,2004 年-2008 年任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8年-2011 年 3 月任 AKZONOBEL 粉末涂料有限公司预备运营总监;2011 年 3 月开始就职于盛运股份,任运营总监,同年 6 月开始任执行副总裁,后任常务副总经理,2014 年 12 月任公司董事。
xxx,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 年xx,xxxxxx, 0000 年毕业于安徽阜阳师范学院英语系;2006 年任西安保德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行部高级项目经理;2007 年 12 月-2013 年 6 月任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3 年 9 月-2014 年 9 月任合肥德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xxx,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 年出生,会计师职称,大学本科学历。1997 年 11-2004 年 6 月在桐城机械厂任会计。2004 年至今一直在公司财务部工作,2007 年 4 月起任公司董事。
张粮,男,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轻工部基建司干部,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机电轻纺业部干部、业务经理,国投机轻公司业务经理、项目经理部副经理(正处级)、副总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汽车零部件投资部责任项目经理,国投高科技投资公司责任项目经理、基建管理部经理。
xxx,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 年xx,xxxx,xxxxxx,0000 年-1988 年在安徽省xxxxxxxxxxx,0000 年-1993年在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任教师,1993 年-1998 年在安徽省政达律师事务所任主任,1998 年-2002 年在安徽皖强律师事务所任主任,2002 年至今安徽华人律师事
务所任执行主任。同时至今兼任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案件评审员、安徽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总干事、全国律协环境、资源、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安徽省检察院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2014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xxx,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 年出生,注册会计师,专科学历,1994 年-2000 年在蚌埠烟叶复烤厂任主办会计,2000 年-2010 年在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任部门副经理,2010 年-2013 年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任部门主任,2013 年成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全面负责安徽分所工作; 2014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xxx,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48年出生,东北石油学院炼制系化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士,科技经济专家,中国注册环保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82年-1990年在北京市机电研究院环保研究所担任研究主任,1990年-2000年在国家环境保护部科技司成果处担任调研员,2000年-2008年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担任主任,主要负责环境科技管理,2010年-2013年兼任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的顾问一职。
(二)监事
发行人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
序号 | 人员名称 | 职务 | 本届任职开始 | 任职届满 | 是否持有发行人股份 (股) | 是否持有发行人债券 | 是否有兼职情况 | 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 |
1 | xxx | 监事会主席 | 2016 年 4 月 21 日 | 2019 年 4 月 21 日 | 否 | 否 | 否 | 否 |
2 | xxx | 监事 | 2016 年 4 月 21 日 | 2019 年 4 月 21 日 | 否 | 否 | 否 | 否 |
3 | xxx | 职工监事 | 2016 年 4 月 21 日 | 2019 年 4 月 21 日 | 否 | 否 | 否 | 否 |
过半数选举产生。发行人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监事会成员情况表
xxx,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6 年出生,中专学历;1974-1978年在济南军区服兵役;1981-1989 年在青草供销社任会计;1989-1997 年在大关供销社任主任;1997-2004 年在桐城太阳城公司任副总经理、支部书记;2004 年 1 月任公司企管副总经理,2007 年 4 月 9 日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2013 年 3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xxx,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 年出生,EMBA,2002
年入职本公司工作,先后任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4 月起任公司监事。
xxx,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汉族,中共党员,1979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2001 年 4 月入职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集团公司科技信息中心总经理兼任集团党委第一党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2006 年荣获安徽省科技技术二等奖,2010 年被推荐为第三届“桐城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候选人,2012 年 7 月份当选为共青团桐城市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常委、2012 年获得“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称号,拥有 12项实用新型专利、2 项科技鉴定成果和 1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多次获得集团“先进员工”、“先进管理者”、“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
序号 | 人员名称 | 职务 | 本届任职开始 | 任职届满 | 是否持有发行人股份(股) | 是否持有发行人债券 | 是否有兼职情 | 是否拥有 境外居 |
1 | xxx | 总经理 | 2016 年 03 月 25 日 | 2019 年 03 月 25 日 | 119,800 | 否 | 否 | 否 |
2 | xxx | 副总经理 | 2016 年 03 月 25 日 | 2019 年 03 月 25 日 | 20,800 | 否 | 否 | 否 |
3 | xxx | x总经理 | 2016 年 03 月 25 日 | 2019 年 03 月 25 日 | 300,000 | 否 | 否 | 否 |
4 | xx | 财务总监 | 2016 年 03 月 25 日 | 2019 年 03 月 25 日 | 否 | 否 | 否 | 否 |
5 | xxx | 副总经理 | 2017 年 01 月 24 日 | 2019 年 04 月 21 日 | 否 | 否 | 否 | 否 |
6 | xxx | 副总经理 | 2016 年 03 月 25 日 | 2019 年 03 月 25 日 | 416,816 | 否 | 否 | 否 |
7 | xxx | x总经理 | 2016 年 03 月 25 日 | 2019 年 03 月 25 日 | 否 | 否 | 否 | 否 |
8 | xxx | 总工程师 | 2017 年 01 月 24 日 | 2019 年 04 月 21 日 | 否 | 否 | 否 | 否 |
9 | xxx | 董事会秘书 | 2016 年 11 月 28 日 | 2019 年 04 月 21 | 否 | 否 | 否 | 否 |
xxx,总经理,xx同上。 xxx,副总经理,简介同上。xxx,副总经理,简介同上。
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在职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1988 年-1998 年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职业教育中心任讲师。1999 年-2001 年在北京京隆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01年-2003 年在北京紫恒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3 年-2009 年在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任财务总监。2009 年-2012 年在北京中视东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任副总裁,主管财务及投融资。2013 年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xxx,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 年 7 月中国矿业大学电厂热能动力工程专业毕业;同年 9 月参加工作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境保护研究分院,任环保节能技术研发工程师;1994 年调入杭州xx开发区热电厂,历任生产部、技术部、设备部部门经理和工程师;2003 年任浙江三元热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6 年任上海晨兴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并兼任总工程师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2009 年任浙江旺能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并兼任工程技术管理部部长。2013年任中德(中国)环保有限公司副总裁并兼任工程技术管理中心总经理和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2016 年任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三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二十多年以来,一直从事热电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技术管理工作,总项目达 30 多个。期间发表“国产循环流化床锅炉可以完善,值得推广”1 篇论文于市级专业期刊《杭州节能》上,发表“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热经济性试验研究”和“煤泥流化床燃烧脱硫试验研究”2 篇论文于国家一类期刊《锅炉技术》上。
xxx,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 年xx,xxxxx,xxxxxx,0000 年 7 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能源动力工程系热能工程专业, 1989 年中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先后担任高级工程师、科长、副总工程师等职务;2001 年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担任质量部部长、研发部部长、工程部处长、技术部总监、物资采购部总监、总助等职务,目前担任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本公司运营监管中心总经理, 2016 年 1 月 14 日任公司副总经理。
xxx,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 年xx,xxxxx,xxxx,0000 年-2007 年金京热电厂先后担任锅炉车间运行员、生产技术处专责工程师、锅炉车间副主任、生产技术处副处长、生产技术处处长、锅炉车间主任、工程处处长、副总指挥、金京热电分厂厂长;2007 年 5 月担任常州绿色动力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5 月-2011 年 9 月任职于创冠环保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创冠环保惠安区总经理、安溪区总经理、闽南区总经理、晋江区总经理; 2012 年 1 月任南安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 10 月-2013 年 2 月xxx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13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北京环
保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2016 年 1 月 14 日任公司副总经理。
xxx,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 年 7 月江苏大学动力工程系毕业;1985 年 7 月—2007 年 8 月任广重集团、广州劲马集团(广州汽轮机厂、广州锅炉工业公司、广州市公和祥机器制造公司国有企业重组)技术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2007 年 8 月— 2010 年 3 月任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广环投),技术总工,高级工程师。2010
年 3 月—2016 年 8 月,任德国主板上市公司中德(中国)环保有限公司副总裁、 CTO;福建省丰泉环保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负责人、博士生导师;“百人计划”专家;中国“6.18”虚拟研究院专家;中德环保昆明丰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省第一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环保能源业领军人物;福州市第一批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福州市第二届优秀人才;福州市仓山区第一届优秀人才;福建省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评选专家;福建省第四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评选专家。三十多年以来,一直从事环保能源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发表论文32 篇,专利获13 项,获世界华人重大学术成果奖,获中华全国工商联科技进步奖,获广州市科学技术发明奖。2016 年 8 月至今负责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炉排炉技术。
xxx,男,中国国籍,1979 年 6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2003 年 7 月入职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 8 月调入恒源煤电证券部,2006 年 6 月至 2016 年 9 月担任恒源煤电证券事务代表,2016 年 9 月至今担任盛运环保证券事务代表。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及一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及一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一)发行人业务情况介绍
发行人主要从事机械装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带式输送机、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尾气净化处理设备,广泛应用于建材、水泥、电力、钢铁、矿山、港口、化工、垃圾焚烧尾气处理等多个行业。公司目前拥有年产22万米输送机械产品产能和年产83台(套)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尾气净化处理设备产能。近两年发行人重点发展垃圾发电、矿山、港口、电厂、石化等成套环保设备和输送设备总包。同时发行人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充分利用垃圾发电成套环保设备的生产资质和资源优势,自主投资垃圾发电项目。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从事环保业务所取得许可资格或资质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名称 | 资质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单位 | 资质有效截止日期 | 已逾期或即将逾期资质的重新取得情况 |
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证书 | 皖环运营证字第 14002号 | 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2016年5月10日 | 已报送资料待相关部门审批 |
安徽盛运环保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环境污染治理总承包资质证书 | 皖环产治证字 (15)第2082号 | 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2016年9月12日 | 已报送资料待相关部门审批 |
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省环境污染治理总承包资质证书 | 皖环产治证字 (15)第2083号 | 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2016年11月1日 | 已报送资料待相关部门审批 |
安徽盛运环保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证书 | 皖环设证字(15)第1069号 | 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2016年9月12日 | 已报送资料待相关部门审批 |
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省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证 | 皖环设证字(15)第1070号 | 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2016年11月1日 | 已报送资料待相关部门审批 |
书 |
注: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出具的《关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环保业务资质证书有效期的说明》和《关于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从事环保业务资质证书有效期的说明》,针对上表中已逾期或即将逾期的资质,发行人已报送相关资料,申请资质证书更新,但由于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目前暂停资质审批业务,故发行人相关环保资质证书未能及时更新。发行人未曾涉及吊销从事环保行业资质的事项,未能及时更新相关资质系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资质审批业务暂停。
发行人2014年12月剥离输送机械业务,以3.42亿元出售重工机械70%及新疆煤机60%股权,资产出售不仅保证了公司资金充裕,同时环保主业更加明晰,为后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施工进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发行人是国内首家将干法脱硫与除尘工艺融为一体,生产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尾气净化处理设备的企业。该设备已获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立项,并被安徽省科学技术厅评为“安徽省xx技术产品”,能有效去除焚烧产生的烟尘、硫化物,减少二噁英等有害物质的排放,广泛用于水泥、火电、垃圾焚烧尾气处理等多个行业。经安徽省科技厅、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鉴定,该产品多项指标达到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先后通过省级和国家级技术鉴定,获得安徽省科技成果二等奖、全国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等荣誉。
发行人为安徽省2008年首批国家xx技术企业、安徽省xx技术企业、安徽省民营科技企业,曾荣获安徽省百强民营企业、安徽省先进中小企业、安庆市三十强工业企业、桐城市十强企业等荣誉。公司为中国重机协会带式输送机分会会员单位、中国重机协会矿山机械分会会员单位、安徽省环境保护创新试点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员单位。公司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荣获安徽省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安徽省质量奖。公司使用的“盛运商标”被认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2011年“盛运商标”又荣获“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和“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称号。
截至2013年末,公司总资产472,848.18万元,净资产197,975.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13%。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17,007.01万元,净利润18,225.07万元。
截至2014年末,公司总资产602,197.53万元,净资产209,492.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21%。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21,013.68万元,净利润23,995.54万元。
截至2015年末,公司总资产1,190,615.42万元,净资产564,124.5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54%。2015年份实现营业收入164,032.50万元,净利润74,048.46万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1,120,597.63万元,净资产530,198.6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69%。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6,635.55万元,净利润 16,514.82万元
(二)发行人产品结构分析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机械装备制造业,经营的主要业务为机械装备产品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带式输送机、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尾气净化处理设备。二者都属于大型机械装备产品,在技术、生产工艺、采购、销售、研发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和协同性,生产经营均属于同一业务类型。随着公司对垃圾焚烧及发电项目的投资效益的显现,该部分收入占公司的比重开始不断增长。 2014年12月,发行人将重工机械70%及新疆煤机60%股权出售给润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剥离了输送机械板块资产,发行人计划未来大力发展新兴环保产业板块,主营业务收入将由原来的输送机械类业务收入及环保类业务收入转变为单一的 环保类业务收入,加快实现了以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为支柱的产业转型升级规划。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 2016 年 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传统输送机械板块 | 6,182.26 | 5.30 | 27,584 | 16.82 | 38,370 | 31.71 | 58,968 | 50.40 | |
新兴环保产业板块 | 环保设备 | 57,467.69 | 49.27 | 52,168 | 31.80 | 49,470 | 40.88 | 37,637 | 32.17 |
垃圾发电 | 13,691.24 | 11.74 | 19,221 | 11.72 | 13,409 | 11.08 | 9,127 | 7.80 | |
建安工程 | 30,898.18 | 26.49 | 45,718 | 27.87 | 8,285 | 6.85 | - | - | |
其他 | 8,396.18 | 7.20 | 19,341 | 11.79 | 11,480 | 9.49 | 11,276 | 9.64 | |
合计 | 116,635.55 | 100.00 | 164,033 | 100.00 | 121,014 | 100.00 | 117,008 | 100.00 |
注1:环保设备中包括焚烧炉及其它设备;其他是指发行人为其他公司生产配件、发行人销售钢材边角料及废品业务以及专利许可收入。
注2:建安工程收入为2014年发行人新收购子公司安徽盛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垃圾发电项目建筑安装服务产生的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传统输送机械板块和新兴环保产业板块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占
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0.36%、90.51%、88.21%和92.80%,是公司收入主
要来源。
报告期内,传统输送机械板块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0.40%、 31.71%、16.82%和5.30%,传统输送机械板块收入占公司总营运收入的比重整体呈下降趋势,至2014年末剥离该板块后,2015年之后仅剩尚未完工输送设备合同产生的少量收入。
报告期内,新兴环保产业板块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9.97%、 58.81%、71.39%和87.50%。随着发行人加大环保产业的投入和市场拓展,公司新兴环保产业板块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将会有所增长,同时随着公司对垃圾焚烧及发电项目的投资效益的显现,其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开始不断增长, 2013年垃圾焚烧及发电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7.80%,2014年占比达到11.08%,
2015年占比达到11.72%,其比重稳步上升。2014年,发行人收购安徽盛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其主要承接发行人所签垃圾发电项目的建安工程,建安工程板块纳入新兴环保产业板块。2014年度,发行人建安工程收入板块占营业收入比重的6.85%;2015年度,该比例达到27.87%,工程收入占比大幅增加表明公司加大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为实现业务转型进一步努力。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将重工机械70%及新疆煤机60%股权出售给安徽润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剥离了输送机械板块资产,发行人计划未来大力发展新兴环保产业板块,主营业务收入由原来的输送机械类业务收入及环保类业务收入转变为以环保类业务收入为主,加快实现了以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为支柱的产业转型升级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板块收入(主要包括配件、销售钢材边角料及废品业务以及专利许可收入)分别为11,276万元、11,480万元、19,341万元和8,396.18万元,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64%、9.49%、11.79%和7.20%,基本保持稳定。2013年公司实现的其他业务板块收入中新增专利许可收入4,970万元;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9月公司实现的其他业务板块收入主要系配件及边角料收入增加导致。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 2016 年 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 | 2013 年 |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业务板块 | 2016 年 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 | 2013 年 |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
传统输送机械板块 | 5,859.51 | 8.43 | 25,893 | 22.63 | 28,292 | 37.17 | 42,392 | 53.82 | |
新兴环保产业板块 | 环保设备 | 32,217.35 | 46.35 | 32,469 | 28.38 | 34,266 | 45.02 | 27,927 | 35.45 |
垃圾发电 | 9,034.87 | 13.00 | 10,517 | 9.19 | 6,230 | 8.19 | 4,179 | 5.31 | |
建安工程 | 22,397.38 | 32.22 | 32,288 | 28.22 | 5,801 | 7.62 | - | - | |
其他 | - | - | 13,253 | 11.58 | 1,521 | 2.00 | 4,275 | 5.43 | |
合计 | 69,509.11 | 100.00 | 114,420 | 100.00 | 76,110 | 100.00 | 78,773 | 100.00 |
报告期内,发行人传统输送机械板块和新兴环保产业板块营业成本合计占发行人总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4.57%、98.00%、88.42%和100.00%,是公司主要成本支出。其中传统输送机械板块成本占发行人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53.82%、 37.17%、22.63%和8.43%,传统输送机械板块成本占发行人营业成本的比重整体呈下降趋势,至2014年末剥离该板块后,2015年度仅剩尚未完工输送设备合同结转的少量成本;新兴环保产业板块占发行人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40.76%、 60.83%、65.79%和91.57%,呈逐年上升态势,符合公司向新兴环保产业转型升级的规划。
报告期内营业毛利润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 2016 年 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 | 2013 年 | |||||
毛利润 | 占比 | 毛利 润 | 占比 | 毛利润 | 占比 | 毛利 润 | 占比 | ||
传统输送机械板块 | 322.75 | 0.68 | 1,691 | 3.41 | 10,078 | 22.44 | 16,576 | 43.35 | |
新兴环保产业板块 | 环保设备 | 25,250.35 | 53.58 | 19,700 | 39.71 | 15,204 | 33.86 | 9,710 | 25.39 |
垃圾发电 | 4,656.37 | 9.88 | 8,704 | 17.54 | 7,179 | 15.99 | 4,948 | 12.94 | |
建安工程 | 8,500.79 | 18.04 | 13,430 | 27.07 | 2,484 | 5.53 | - | - | |
其他 | 8,396.18 | 17.82 | 6,088 | 12.27 | 9,959 | 22.18 | 7,001 | 18.31 | |
合计 | 47,126.44 | 100.00 | 49,613 | 100.00 | 44,904 | 100.00 | 38,235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传统输送机械板块毛利润占公司毛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3.35%、22.44%、3.41%和 0.68%。由于发行人传统输送机械板块收入占比下降和输送机械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产品毛利润水平相对较低,该板块毛利润占发行人毛利润总额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2014 年末剥离该板块后,2015 年度该板块利润占比仅为 3.41%,为尚未完工合同产生的毛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新兴环保产业板块毛利润占公司毛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8.34%、55.38%、84.32%和81.50%。新兴环保产业板块毛利润逐年增加,且近
两年的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得益于发行人加大新兴环保产业板块投入和研发,加大市场拓展力度,调整客户结构,专注于高附加值的项目。随着发行人垃圾发电项目的不断投产运行,垃圾发电产品将成为公司利润增长的有利支撑。
报告期内毛利率结构分析
业务板块 | 2016 年 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传统输送机械板块 | 5.22% | 6.13% | 26.26% | 28.11% | |
新兴环保产业板块 | 环保设备 | 43.94% | 37.76% | 30.73% | 25.80% |
垃圾发电 | 34.01% | 45.28% | 53.54% | 54.21% | |
建安工程 | 27.51% | 29.38% | 29.99% | - | |
其他 | 100.00% | 31.48% | 86.75% | 62.09% | |
合计 | 40.40% | 30.25% | 37.11% | 32.68% |
报告期内,新兴环保产业板块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环保设备销售产生的毛利率分别为25.80%、30.73%、37.76%和43.94%;垃圾焚烧与发电的毛利率分别为54.21%、53.54%、45.28%和34.01%,为公司投资的高附加值项目带来的高毛利率。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32.68%、37.11、30.25%和 40.40%,发行人毛利率保持稳定,处于较高水平。主要原因在于:(1)发行人技术优势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技术上的领先优势使其在与同业竞争及与客户议价时占得先机。公司是国内首家将干法脱硫与除尘工艺融为一体,生产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尾气净化处理设备的企业,公司采用“完全雾化急冷反应塔+吸收剂和助剂喷射+涂层袋式反应器”技术,不但解决干法脱硫技术脱硫效率普遍较低的问题,而且对二噁英等有害物质的控制也取得重大突破(实现二噁英排放浓度达到 0.03ng-TEQ/Nm3,小于现阶段欧盟标准 0.1ng-TEQ/Nm3),公司环保产品主要指标优于国家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发行人适时调整客户结构,高端产品附加值较高。发行人紧抓市场机遇,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积极调整客户结构,开发相当数量的高端客户。高端客户资信良好,产品需求量大,对于产品的技术含量及品质、供应商生产能力、垫资能力要求较高,但同时给予的采购价格也相对较高。此外,发行人凭借其自身的技术及规模优势,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发行人产品定价一般通过对产品成本费用的估算,在此基础上附加一定比例的合理利润,并以此作为底价参考,通过合同谈判确定产品最终价
格。因而产品毛利率水平也相对较高。(3)发行人的业务特点决定发行人的定
价策略。发行人主要产品为输送机械和环保设备产品,两者都是非标准大中型
机械设备。销售模式主要是通过投标方式获取订单,定价方式则采取成本加成方式确定竞标参考底价,发行人每次在参与招投标之前均需要根据购货方的需求提供设计方案,发行人结合主要原材料和外购件价格的未来走势、原材料用量、生产周期、耗用工时等测算产品总成本,并在此基础上附加合理的利润空间作为投标参考底价。如果预期中标价格低于该产品参考底价,发行人则放弃该销售合同。因此,发行人签订的合同均具有较高的毛利率。其中:新兴环保产业板块营业毛利率水平高于传统输送机械板块营业毛利率水平。
(四)传统输送机械板块
发行人一直从事输送机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带式输送机。输送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发行人传统业务板块。2014 年末,发行人公告剥离该业务板块,截至 2015 年末,该板块仅剩少量未完工合同。
1、产品用途
带式输送机是一种摩擦驱动以连续方式运输物料的机械。带式输送机是通用型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建材水泥、冶金、矿山、港口、电力、化工、垃圾焚烧尾气处理等多个行业。应用带式输送机既可以进行碎散物料的输送,也可以进行成件物品的输送,既可以由单机或多机组合成运输系统,将物料在一定的输送线上,从最初的供料点到最终的卸料点间形成一种物料的输送流程,还可以与各工业企业生产流程中的工艺要求相配合,形成有节奏的流水作业运输 线。
2、产品技术服务内容
发行人所生产、销售的输送机械为非标机械设备产品,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主要提供如下技术服务:发行人根据客户的要求提供产品技术方案和图纸设计方案,同时为客户提供产品安装、设备售后维护、技术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
3、主要业务模式
公司在经营上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公司生产的输送机械产品为非标产 品,因此,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具体工况条件和工艺参数,自行组织进行产品设计。发行人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根据生产任务的需要进行原材料采购,
产品直接销售给预订的客户。具体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主要根据生产计划,通过采购部门向国内厂商及经销商采购原材料。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电动机、减速机、皮带、滤料及其他原辅材料。公司从事机械制造多年,与各主要供应商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商业关 系,原材料供应充足、渠道畅通。发行人生产输送机械产品所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电动机、减速机、皮带等。其主要供应商有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通配物资有限公司、上海华熊实业有限公司、xxx市瑞孚商贸有限公司、桐城市望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
(2)生产模式
公司以自有生产设备对各种原料进行加工组装,制造系列的输送机械产 品。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管理模式。公司销售中心在经过合同评审后签订供货合同,按合同要求向生产部传递生产通知单,生产部生产调度根据整个生产安排情况以及合同期限编制周、月、季生产计划,报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由技术部门根据购货方的技术要求制定生产工艺,生产调度根据生产工艺组织生产;由销售中心按合同期限协调仓库备货、联系货运单位,按期发货,现场组装、调试。
(3)销售模式
由于公司输送设备属非标大中型机械设备,客户针对性强,客户主要为建材水泥、钢铁、电力、矿山、化工、港口等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在业务模式上公司采用订单生产的模式,在销售模式上公司主要采用独立竞标和非竞标直接销售的模式,由公司市场部负责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制定营销计划、协调计划执行,并进行客户管理,长期跟踪客户的动态,并主要通过投标的方式获取客户订单。
①销售模式分类
A、独立竞标
独立竞标是指发行人作为投标方,独立直接参与投标,中标后,直接与招标方签订销售合同。独立竞标为发行人取得合同订单的主要模式。
B、非竞标直接销售
非竞标直接销售是指发行人未通过投标而直接与客户签订合同销售产品,非竞标直接销售所签合同金额一般较小。
输送机械销售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及其占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独立竞标 | 24,328.15 | 88.20% | 33,715.46 | 87.87% | 51,231.63 | 86.88% |
非竞标直接销 售 | 3,256.14 | 11.80% | 4,654.24 | 12.13% | 7,736.64 | 13.12% |
合计 | 27,584.29 | 100.00% | 38,369.70 | 100.00% | 58,968.27 | 100.00% |
②销售流程
发行人销售业务的具体流程如下:
A、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及项目投资的趋向,通过媒体、会议、网络,尤其是行业设计院、工程公司等各种形式获得客户项目信息。
B、通过以上途径获得的大量项目信息,公司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分析,定位客户对公司所能生产产品的需求情况。
C、对客户的需求情况进行价值评审,确定哪些项目中所需的产品值得竞标,哪些产品值得研发,并组织技术力量进行产品的技术准备或开发某种产品。
D、针对以上信息,将产品所服务行业分类、分组并配合专业技术力量进行销售。
E、项目分组后配以项目经理及技术主管,对客户进行产品宣传和技术交流,充分了解客户对产品的具体要求,即一般需求和特别需求,针对性地完成设计方案和工艺方案,并做好各种售前服务。
F、由项目组到客户所在地或相应的招投标公司购买投标文件,积极参与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例如勘察、了解系统工艺、用户的关系脉络。认真根据客户的要求编制各种投标文件,即商务标书(含各种资质文件及荣誉证书)和技术标书。合理地进行价格测算,有策略地确定投标价格。认真研究商务和技术信息,提升中标率。
G、获中标通知后即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在公司副总或市场部门负责人的带领下与用户进行商务及技术谈判。
H、签订合同时,根据谈判的实际情况由谈判人员在现场与用户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合同条款。经公司综合评审后,与客户签订正式合同。
I、经双方签署的销售合同,由生产管理部进行合同分解、并下发相关部门进行存档备查;
J、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即营销、技术、检验、工艺、供应等)开会,由生产管理部制定各相关部门的粗线条计划,同时各部门制定出本部门的详细计划。由市场部负责产品跟踪和计划修正,如修正后与合同发生冲突,则由项目组人员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生产部门及时安排并组织生产,确保按合同要求准时发货。
K、市场部负责各产品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并定期编制合同执行情况报告,及时向市场部经理汇报,针对那些与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产品生产,应首先进行内部协调,使之尽量满足要求,如确定有具体原因无法满足条款要求的,应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L、产品生产完毕,由市场部根据销售合同开具发货通知单,联系安排汽车、火车或轮船进行运输,确保准时将合同要求的产品运至规定地点。
M、货到现场后,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公司即派服务人员负责指导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试验、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工作。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签署验收手续,表示产权转移给客户。
N、设备正常运行后,公司每年将两次派人进行用户访问,了解产品运行的情况,以便及时解决即将出现的不良问题,为产品的改进获得第一手资料。
③产品定价
由于公司产品大多为非标大中型机械设备,在市场上较难取得相同产品的参考价格,产品定价一般通过对产品成本费用的估算,在此基础上附加一定比例的行业合理利润,并以此为参考,通过合同谈判确定产品最终价格。
④收入确认及结算方式
公司的销售结算和收入确认按照合同约定和生产发货进度确认,一般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A.预付款
合同生效之日起 7-45 天内,公司一般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一般为 20%)的预付款。
B.进度款、交货款
公司一般根据合同条款和加工进度收取进度款,一般在将产品加工过半并经过买方确认后收取 20%左右的进度款;在将产品加工完毕装箱出厂前收取 30%左右的进度款;在将产品在指定地点交付或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向客户提交该产品增值税发票,客户向公司支付除质保金外的全部剩余价款作为交货款。
C.质保金
公司完成产品的交付或安装后,根据合同规定将该批产品总价款的一定比例(一般为 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一般为 1 年)期满后收回。
4、主要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及变动情况
输送机械产品产能、产量、销量统计表
产品 | 期间 | 产能 | 产量 | 销量 | 产能利用 | 产销率 |
(万米) | (万米) | (万米) | 率(%) | (%) | ||
2013 年 | 26 | 24.26 | 25.11 | 93.31 | 103.50 | |
2014 年 | 26 | 17.82 | 17.67 | 68.54 | 99.16 | |
2015 年 | - | - | 13.68 | - | - |
(2)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公司的产品为非标准产品,由于产品差异较大,销售价格是在原材料和各项成本的基础上附加合理的利润后产生,并通过投标、谈判、协议和合同最终确定,主要受原材料价格和市场竞争情况的变化影响。
(3)结算方式
公司与客户的主要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和银行承兑汇票,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后,客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 10-20%的预付款,以后按生产或安装进度分批以银行转账和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进度款,产品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结算余款(5%的质量保证金)。
(4)产品的主要销售对象
公司输送机械产品主要销售给建材水泥、钢铁、电力、矿山、化工、港口等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尾气净化处理设备主要销售给电力、垃圾焚烧尾气处理等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及设备供应商。发行人的输送机械产品销售全国大部分省市地治区,其中主要销往西北、华东、华北地区,主要客户有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成套分公司,新丰越堡水泥有限公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五)新兴环保产业板块
2014 年以前,发行人新兴环保产业板块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和安装;二是垃圾焚烧发电产业投资和运营。2014 年收购安徽盛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后,该公司主要负责垃圾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建安工程收入逐渐成为发行人新兴环保产业板块中重要部分。
新兴环保产业板块是发行人产业链延伸的新兴业务板块,具有符合国家支持、市场空间广阔、技术含量高和盈利水平高的特点。
发行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般通过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模式来投资、建设和运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投资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包括山东济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浙江桐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黑龙江伊春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宣城垃圾发电项目等,并依据项目分别成立了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桐庐盛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宣城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等。
在发行人已成立的项目中,山东济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浙江桐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黑龙江伊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安徽桐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开始运营,山东济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发行人于 2012 年 6 月 21 日收购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40%股权而成为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发行人于 2012 年 7 月开始,正式将该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该公司目前已并网发电;山东招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拉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签订协
议,处于项目基建阶段;黑龙江伊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发行人于2013 年三季度并购中科通用而纳入合并范围。发行人参股的项目主要有淮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淮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尚在建设工程中,发行人对该参股项目的持股比例为 45%,由于发行人对参股项目未达到实际控制,故未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范围。截至2015 年末,发行人垃圾焚烧发电产业投资和运营业务已产生业务收入的项目,主要为桐庐垃圾发电项目、山东济宁垃圾发电项目、黑龙江伊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安徽桐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随着垃圾发电项目的不断投入运营,垃圾处理及发电收入将不断增长,其收入占比也处于上升水平。
1、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和安装
发行人生产的环保设备主要包括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尾气净化处理设备、炉排炉。该系统主要由进料装置、一燃室、二燃室、点火及助燃油系统、炉排驱动系统、翻转及拨火装置、排渣系统、控制系统等八部分组成。在保证垃圾燃尽的同时,要保证烟气中二噁英、呋喃等特殊毒害气体的抑制,和焚烧残渣中有机碳含量的二次燃尽。
主要部件的操作流程为:生活垃圾经抓斗放在进料斗后,通过进料装置连续均衡地送入焚烧炉内;在炉子底部设有可活动的通风蓖与透气孔,燃烧空气系统由炉子底部进入炉内,一次风既能通过风蓖冷却高温渣料,焚透渣料残留碳,又能预热进炉空气,保证竖型炉二燃室燃烧温度保持在850℃以上,当炉温大于 1,100℃时,通过对一燃室里喷水来降低二燃的温度。进炉后的垃圾在助燃
空气的作用下利用垃圾自身热值在焚烧炉中的燃烧,焚烧过程中不添加任何辅助燃料;焚烧炉在起炉时,要通过点火及助燃油系统,使垃圾焚烧。当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混合烟气温度低于900℃时,启动二燃室供氧或供油装置进行二次燃烧,使烟气在 900℃高温环境中行程时间达 2.5 秒以上;二燃室排出烟气进入急冷塔加布袋反应器组成干法脱硫脱有害气体一体装置进行尾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从烟囱排放。
该成套环保设备的八个组成部分,除部分零部件需外协,主体设备发行人均能自行生产,产品销售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部分设备需要在销售地组织安装调试。
(1)主要业务模式
公司在经营上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公司生产的环保设备产品为非标产品,因此,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具体工况条件和工艺参数,自行组织进行产品设计。发行人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根据生产任务的需要进行原材料采购,产品直接销售给预订的客户。具体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主要根据生产计划,通过采购部门向国内厂商及经销商采购原材料。公司从事机械制造多年,与各主要供应商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商业关系,原材料供应充足、渠道畅通。
发行人新兴环保板块所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空气压缩机、鼓风机、投药装置部分产品等。其主要供应商有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华洲制冷采暖设备有限公司等。
2)生产模式
公司以自有生产设备对各种原料进行加工组装,制造系列的环保设备产品。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管理模式。公司销售中心在经过合同评审后签订供货合同,按合同要求向生产部传递生产通知单,生产部生产调度根据整个生产安排情况以及合同期限编制周、月、季生产计划,报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由技术部门根据购货方的技术要求制定生产工艺,生产调度根据生产工艺
组织生产;由销售中心按合同期限协调仓库备货、联系货运单位,按期发货,现场组装、调试。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订单生产的模式,在销售模式上公司主要采用独立竞标、联合竞标和非竞标直接销售的模式,由公司市场部负责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制定营销计划、协调计划执行,并进行客户管理,长期跟踪客户的动态,并主要通过投标的方式获取客户订单。发行人结合盛运股份在产品业务和市场运营的良好能力和基础,环保领域机械制造行业借力资本市场,将迅速扩大产品市场份额,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发展。
发行人环保设备按销售模式分类及其占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 | 2015 年 | 2014 年 | 2013 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独立竞标 | 43,805.26 | 83.97 | 45,126.44 | 91.22 | 27,116.77 | 72.05 |
联合竞标 | - | - | - | - | 10,259.58 | 27.26 |
非竞标直接销 | 8,363.11 | 16.03 | 4,343.46 | 8.78 | 259.69 | 0.69 |
合计 | 52,168.37 | 100 | 49,469.90 | 100 | 37,636.04 | 100 |
①销售模式分类
A、独立竞标
独立竞标是指发行人作为投标方,独立直接参与投标,中标后,直接与招标方签订销售合同。独立竞标为发行人取得合同订单的主要模式。2013 年发行人并购中科通用以前,中科通用联合发行人共同参与投标的全过程,中科通用负责标书的总体制作,而发行人则负责标书中尾气部分的制作,具体包括尾气处理方案设计、报价,参与招标方组织的现场答疑等。在垃圾焚烧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发行人独立为招标方提供尾气处理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培训、后续维护等服务;2013 年发行人并购中科通用以后,发行人实现了“技术互补,强强合作”,目前独立竞标是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拓展模式。
B、联合竞标
联合竞标是发行人为迅速在垃圾焚烧设备和尾气处理领域推广公司环保设备产品的一种销售模式,主要合作对象为深圳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C、非竞标直接销售
非竞标直接销售是指发行人未通过投标而直接与客户签订合同销售产品,非竞标直接销售所签合同金额一般较小。
②销售流程
发行人销售业务的具体流程如下:
A、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及项目投资的趋向,通过媒体、会议、网络,尤其是行业设计院、工程公司等各种形式获得客户项目信息。
B、通过以上途径获得的大量项目信息,公司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分析,定位客户对公司所能生产产品的需求情况。
C、对客户的需求情况进行价值评审,确定哪些项目中所需的产品值得竞标,哪些产品值得研发,并组织技术力量进行产品的技术准备或开发某种产品。
D、针对以上信息,将产品所服务行业分类、分组并配合专业技术力量进行销售。
E、项目分组后配以项目经理及技术主管,对客户进行产品宣传和技术交流,充分了解客户对产品的具体要求,即一般需求和特别需求,针对性地完成设计方案和工艺方案,并做好各种售前服务。
F、由项目组到客户所在地或相应的招投标公司购买投标文件,积极参与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例如勘察、了解系统工艺、用户的关系脉络。认真根据客户的要求编制各种投标文件,即商务标书(含各种资质文件及荣誉证书)和技术标书。合理地进行价格测算,有策略地确定投标价格。认真研究商务和技术信息,提升中标率。
G、获中标通知后即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在公司副总或市场部门负责人的带领下与用户进行商务及技术谈判。
H、签订合同时,根据谈判的实际情况由谈判人员在现场与用户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合同条款。经公司综合评审后,与客户签订正式合同。
I、经双方签署的销售合同,由生产管理部进行合同分解、并下发相关部门进行存档备查;
J、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即营销、技术、检验、工艺、供应等)开会,由生产管理部制定各相关部门的粗线条计划,同时各部门制定出本部门的详细计划。由市场部负责产品跟踪和计划修正,如修正后与合同发生冲突,则由项目组人员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生产部门及时安排并组织生产,确保按合同要求准时发货。
K、市场部负责各产品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并定期编制合同执行情况报告,及时向市场部经理汇报,针对那些与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产品生产,应首先进行内部协调,使之尽量满足要求,如确定有具体原因无法满足条款要求的,应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L、产品生产完毕,由市场部根据销售合同开具发货通知单,联系安排汽车、火车或轮船进行运输,确保准时将合同要求的产品运至规定地点。
M、货到现场后,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公司即派服务人员负责指导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试验、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工作。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签署验收手续,表示产权转移给客户。
N、设备正常运行后,公司每年将两次派人进行用户访问,了解产品运行的情况,以便及时解决即将出现的不良问题,为产品的改进获得第一手资料。
③产品定价
由于公司产品大多为非标设备,在市场上较难取得相同产品的参考价格,产品定价一般通过对产品成本费用的估算,在此基础上附加一定比例的行业合理利润,并以此为参考,通过合同谈判确定产品最终价格。
④收入确认及结算方式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和计量销售活动。公司的销售结算和收入确认按照合同约定和生产发货进度确认,一般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A.预付款
合同生效之日起 7~45 天内,公司一般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一般为 30%)的预付款。预付款到账后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
B.进度款、交货款
公司一般根据合同条款和加工进度收取进度款,一般在将产品加工过半并经过买方确认后收取一定比例的进度款,会计核算是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在将产品加工完毕装箱出厂前收取一定比例的进度款;在将产品在指定地点交付或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公司确认销售收入并向客户提交该产品增值税发票,客户向公司支付除质保金外的全部剩余价款作为交货款,会计核算方面,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冲减借记预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C.质保金
公司完成产品的交付或安装后,根据合同规定将该批产品总价款的一定比例(一般为 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一般为 1 年)期满后收回。
D.结算方式
发行人与客户结算方式:首笔预付款通过银行转账转汇,后期的应收账款一般是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2)主要原材料及能源的供应情况
①主要原材料占成本比重情况
生产环保设备所需原材料主要为各类钢材、滤料、保温材料等。原材料采购主要以国内采购为主,少量配件向国外进口。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消耗主要为电力,公司所需电力主要从公用电网购买,供应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