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ZWDGP-2022-0145
无棣县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采购(征集)文件
(服务类)
项目名称:无棣县 2022 审计年度公共投资项目工程审计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BZWDGP-2022-0145
包号:A01
采购(征集)人:无棣县审计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二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征集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二、 采购(征集)文件三、 投标文件
四、 投标保证金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六、 开标
七、 评标步骤和要求八、 履约保证金
九、 代理服务费、公证费十、 签订合同
十一、 抄告、询问和质疑十二、 保密和披露
第四部分 项目说明第五部分 评审方法
第六部分 封闭式框架协议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部分 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第一部分 征集公告
无棣县 2022 审计年度公共投资项目工程审计框架协议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征集)文件,并于 2022 年 09 月 16 日上
午 09:00 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BZWDGP-2022-0145
中国山东政府网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623000202202000155
注: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为 37162300020101320220002。项目名称:无棣县 2022 审计年度公共投资项目工程审计框架协议采购
预算金额:200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0 万元最高限制单价:
1、★造价咨询服务费计价原则:
(1)跟踪审计按如下付费:
①房建类工程:5000 万元(含)以下的按 2.5‰付费,5000 万元至 8000 万元
(含)按 2.4‰付费,8000 万元至 12000 万元(含)按 2.3‰付费,12000 万元以上的按 2.2‰付费。
②市政基础设施、农田水利、道路桥梁等其他类型工程:3000 万元(含)以下的按 2.5‰付费,3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含)按 2.3‰付费,5000 万元至 8000万元(含)按 2.1‰付费,8000 万元至 12000 万元(含)按 2.0‰付费,12000 万元以上的按 1.9‰付费。
(2)决算审计审减 5%内(含)不付费,超出部分按 2%-3%付费(市政基础设施、农田水利、道路桥梁等其他类型工程按 2%,房建类工程按 3%)。
(3)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进行复审,按复审审减额的 5%付费。
(4)临时交办的应急工程,跟踪+决算类的按审定工程造价的 4.5‰付费(注:该类型工程决算审计不按照审减额付费)。
采购需求:1、本项目为无棣县 2022 审计年度公共投资项目工程审计框架协议采购,通过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征集入围投标人
数量上限为 12 家,框架协议期限内的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决算审计、对中介出具的报告进行复审等造价咨询服务。
2、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无棣县 2022 审计年度政府投资工程、国有企业参与或主导、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公共投资工程、信息化建设等项目,主要服务内容是辅助国家审计机关进行跟踪审计或决算审计的审核工作,对社会中介出具的报告进行复审,并提交成果性文件(成果性文件应包括纸质资料及电子版:成果汇编不少于 5 份,若采购(征集)人另有要求,需执行采购(征集)人要求;相关工作底稿等采购
(征集)人需要的其他资料)。
(2)采购(征集)人要求的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服务。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 2 年。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20】46 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 号、财库【2004】185 号、财库【2006】90 号等。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征集)人或服务对象范围:无棣县审计局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征集)文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征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服务要求;
3.2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三、获取采购(征集)文件
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采购(征集)文件。
完成注册并完善信息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
项目下载采购(征集)文件,未办理注册的投标人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大厅—企业入口”栏目免费注册。
其他说明:除采购(征集)人自行委托项目外,政府采购项目将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进行项目立项、备案信息、确定结果、录入合同等相关程序操作。该种情况下,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前需要完成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务必确保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与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活动及办理相关程序。具体登记注册事宜请各投标供应商联系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自行办理。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22 年 09 月 01 日 18:00 前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采购(征集)文件(文件格式为.BZZF),逾期将无法下载。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投标,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请各投标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 年 09 月 16 日 09:00
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22 年09 月16 日 09:00 至 09:30注: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CA 数字证书相关办理请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阅,办理咨询电话:0000-0000000。
2 、地点: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开标签到解密”栏目进行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具体操作可以参考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的《交易乙方操作手册及视频教程》,技术咨询电话:0000-0000000。
2、发布媒体:《中国滨州》(xxxx://xxx.xxxxxxx.xxx.xx)、《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x/)、《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征集)人信息
名 称:无棣县审计局地址:无棣县财政大厦
联系方式:0543-6781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x x:xxxxxxxxxx 00 xxxxx X x 0000 x联系方式:18054303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xx 采购(征集)人: 马主任
电话(采购代理机构):18054303800 采购(征集)人: 0543-6781783
2022 年 08 月 25 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采购(征集)人 | 无棣县审计局 |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服务要求; 3.2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
4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封面 | (1) 投标文件封面; |
商务部分 | (2) ★投标函;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除银 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报价,自然人报价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 2020 或 2021 年度财务报告或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扫描件,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附开标之日前近 6 个月内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⑤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开标日前 6 个月内任意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5) 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指的是第五部分 评审方法中服务部分中的“项目管理机构(1 和 2)”和“类似经验”。按照采购(征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的评分标准所述内容,提供评审时所需合同、证书及其他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6) 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投标人以下材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 ②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③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 | |||
报价部分 | (7) ★开标一览表; (8) ★报价分析表; 附:进口原装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节能产品明细表; (9) 小、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 | ||
技术部分 | (10)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按照采购(征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评分标准”中的技术部分所列评分点及对应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响应文件,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综合说明; |
<2>项目实施方案; ①人员组织管理方式; ②内部审核质量控制措施; ③质量保证措施; ④配备物力组织管理方式; ⑤xx执业保证措施,反商业贿赂建议、措施; ⑥保密制度措施; <3>进度保障措施; <4>合理化建议及技术规范偏离表。 | |||
服务部分 | (11) 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 <1>项目管理机构; <2>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 <3>类似经验; <4>服务项目偏离表。 | ||
5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否。 注:接受联合体投标且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等投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 | |
6 |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否。 □是。入围(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征集)人同意,可以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交由他人完成。此时,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 |
7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 □统一组织。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踏勘时间:{ }。 踏勘地点:{ }。 | ||
8 | 答疑澄清 | 2022 年09 月02 日11:00 前接受投标人疑问或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提交询问或澄清要求: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提问”栏目提出,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询问或澄清要求材料和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后,应当与采购(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联系告知;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询问或澄清要求可能不予处理,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 如有最新的答疑后采购( 征集) 文件( 文件格式为.BZCF),请投标人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完成上传并参与投标。 |
9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10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提交的文件 |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本表第 11 项) |
投标人认为参与投标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
11 | 投标文件 | 投标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bz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前往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大厅-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驱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更新通知”进行下载) 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
开标一览表及报价分析表填报特殊要求 | □无特殊要求 ☑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填报: (1)为方便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请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处填写“ 0 ” ,价格单位填写“ 元 ”。 (2)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和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按照制作工具的系统要求,在 “标书信息确认”弹窗中填报投标报价、项目经理、服务 |
期限以及 ,用于公开唱标。其中,服务期限应当包括 。 (3)按照制作工具的系统要求完成上述内容填报的同时,投标人还需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报价分析表。填写的内容与按照制作工具系统要求填报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按照制作工具系统要求填报的内容即公开唱标的内容为准,并进行修订。修正后的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其他内容请投标人自行填写。 | ||
12 | 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 □收取,具体要求如下:{ } |
13 |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规定执行;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如“投标人资格要求”明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否则按如下幅度进行价格扣除: ①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 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 |
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具体要求为: ☑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当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予以明确;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当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并在技术文 件中予以明确。 | ||
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 (1)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节能产品明细表中填报,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且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加分幅度: 环保价格分加分幅度:5%环保技术分加分幅度:5% 节能价格分加分幅度:5%(强制节能产品除外)节能技术分加分幅度:5%(强制节能产品除外)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价格扣除幅度: 环保产品价格给予 5%的扣除 节能产品价格给予 5%的扣除(强制节能产品除外) | |
14 |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 “暗标”评审方式 | ☑否。 □是。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征集)文件中有关“暗标的编制要求”等内容组织投标。 |
15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质量优先法 即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 |
采购(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投标人数量上限,确定入围投标人的评审方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服务部分得分较高的一方为入围(中标)人。 其他说明事项:(1)本项目征集入围投标人数量上限为12家。当有效投标人数量 N>15 家时,根据其最终得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取排名前12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入围 (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人数量 N≤15家时,根据其最终得分排名从高到低,按淘汰比例 20%(出现小数时向上取整数)且至少淘汰一家投标人选取本项目入围(中标)人。 (2)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 应当均不少于 3 家,少于 3 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 ||
入围(中标)人的确定 | □采购(征集)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确定入围(中标)人 ☑采购(征集)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入围(中标) 人 | |
中标候选人并列处理方式 | □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入围(中标)人。 ☑采用质量优先法,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一方为入围(中标)人;技术部分得分相同时,服务部分得分较高的一方确定为入围(中标)人。 □采用价格优先法,按照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技术指标较优 的一方为入围(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未认定技术指标优劣。 | |
16 |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收取,具体要求如下: (1)交纳形式:{如果收取,供应商可以银行、 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至采购(征集)人,对诚信供应商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或减低缴纳比例。 } |
(2)交纳时间:{ } (3)交纳金额:{ } (4)退还时间、方式和条件: (5)不予退还的情形: (6)逾期退还违约责任: | ||
17 | 代理服务费 | □不交纳。 ☑交纳,具体要求如下: (1)交纳时间:投标人征集入围(中标)后,于领取入围(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2)交纳标准或金额:执行滨政字[2021]32 号文件,人民 币贰万元(¥20000.00 元),由所有入围(中标)人均摊。 (3)收款单位及账号另行通知。 |
18 | 是否委托公证对开评标过程进行全程公证 | ☑不委托。 □委托。公证费收取情况如下: (1)交纳金额:{大小写} (2)交纳时间:入围(中标)人于获取入围(中标)通知书前向公证处交纳。 (3)联系人、地点和联系方式:{ } |
19 | 付款途径 | 国库集中支付 |
20 | 付款方式 | 第二阶段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10%合同预付款。跟踪审计项目服务费项目完工后一次性支付,跨年度项目视情在年底按照跟踪审计进度拨付部分费用; 决算审计和复审项目服务费项目完工后一次 性支付。 |
21 | 服务期限 | 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 2 年。 |
免费维护期 | 无 | |
22 | 服务地点 | 招标人指定服务地点 |
23 | 争议的解决 |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
24 | xx和演示 | ☑不需要 |
□需要,xx和演示要求如下: (1)xx内容:{系统开发项目可以要求进行系统原型演示,但需要明确具体演示内容及要求}。 (2)xx人员:{ }。 (3)xx时限:{ }分钟。 (4)xx形式:{ }。 注:投标人可放弃xx和演示的机会,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25 | 分包及预算 | ☑ 本 项 目 采 购 计 划 编 号 即 合 同 编 号 为 37162300020101320220002。 □本包项目为采购(征集)人自行委托项目,合同编号为 { } |
☑本项目一个包,预算金额为200万元。 注:本项目预算金额不作为报价依据。各投标人无需提报费率、折扣率等价格因素的相关报价。采购(征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在所分配项目工作内容完成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入围(中标)人定向付款。 □本项目分为{ }包,投标人兼投可以兼中。本包为A{ }包,预算为{ },最高限价为{ }。 □本项目分为{ }包,投标人兼投不可以兼中。本包为A{ }包,预算为{ },最高限价为{ }。当投标人为多个包的中标候选人时,按照下述第{ }条原则处理: (1)该投标人自行选择其中某一包段中标,即主动放弃其他包的中标资格; (2)由评标委员会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包段,即取消其他包 的中标资格。 | ||
26 |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条款 | □按照《滨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项目合同条款》(详见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大厅—下载中心—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条款》)执行 |
☑按照本采购(征集)文件第六部分中有关附件执行 | ||
27 | 机器码、标识码一致性的判定 | 针对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一致,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投标文件的过程稿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两种情形,一经发现, 将导致该等情形投标人的投标均被拒绝。 |
其他约定 | (1)投标人应依照采购(征集)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提交了相关材料的原件,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2)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策法规—政府采购类—中心内部规定”),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并在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内针对投报的每个包段进行远程解密;每包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相关要求,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如采购(征集)文件明确规定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当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时,采购(征集)文件中所述法定代表人均指投标人的负责人。 (5) 本项目中“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是指第五部分 评审方法中服务部分中的“项目管理机构(1和2)”和“类似经验”,请各供应商按规定放置,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征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中所列评分细则的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所报内容进行认定和评分;投标人相关投标材料未列入“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即对应评分点不得分。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时,入围(中标)人投标文件的 “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将一并进行公示。“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中所报内容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涉密、敏感信息请自行遮蔽,如身份证号、银行账号、手机号、健康状况等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所述时间以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
注:1、本表中加★项目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条件,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本表内容与采购(征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3、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说明
1.1 本采购(征集)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采购(征集)人”名称见本采购(征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1 项。
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采购(征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2 项。
2.3“服务”指采购(征集)文件第四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采购(征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5“投标人”指符合采购(征集)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6“投标人电子公章”指使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加盖的与投标人标准公章一致的投标人电子印章。
2.7“电子投标文件”指使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并电子签章生成的加密的投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
3.2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采购(征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3 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 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以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5 投标人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针对本项目下载了电子采购(征集)
文件(文件格式为.BZZF)。
3.6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按照采购(征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5 项的规定。如果允许,除均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即牵头人)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
(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由不同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首先以牵头人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投标人的应答材料确定。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应当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征集)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
(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
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上述 3.4、3.5 款中所述投标人为该联合体的全权代表(即牵头人)。
3.7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费用。
5.纪律
5.1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征集)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征集)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6.通知
6.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并/或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发送更正通知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收到通知的投标人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采购(征集)文件 7.采购(征集)文件组成
7.1 采购(征集)文件由采购(征集)文件目录所列部分的内容组成。 8.踏勘现场
8.1 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见采购(征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7 项的规定。
8.2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除采购(征集)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3 采购(征集)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征集)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征集)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
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9.知识产权
9.1 投标人须保证,采购(征集)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征集)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2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0.答疑及采购(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投标人如果对采购(征集)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采购(征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 项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征集)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理解和接受,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采购(征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10.2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投标人疑问对已发出的采购(征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知所有获取采购(征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发出通知。
10.3 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采购(征集)文件作出了澄清或修改,即刻发生效力,并作为采购(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0.4 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征集)文件作出的澄清或修改将向投标人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当采购(征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及其他通知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1.2 除非采购(征集)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3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
12.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
12.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按照采购(征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4 项规定内容组织投标文件。
1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采购(征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10、11 项的规定。
12.2.1 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采购(征集)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应按照采购(征集)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导入。
投标供应商使用电子采购文件(文件格式.BZZF)或答疑后的采购文件(文件格式.BZCF)时,文件中嵌入的可编辑文档(嵌入格式为 WORD)应由投标供应商自行编制、投报。为方便投标供应商组织投标,可编辑文档中可能写有部分文字以供使用,已写入内容可删改。当已写入内容与电子采购文件中嵌入的 PDF 格式文件中相关内容不一致时,以 PDF 格式文件为准。
12.2.2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照采购(征集)文件要求使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2.2.3 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采购(征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网上开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2.2.4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一份,并可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出 PDF 格式的投标文件,供投标人自行查阅。
13.投标报价
13.1 除非采购(征集)文件另有规定,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的所有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2 除非采购(征集)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3.3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按照采购(征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6 项的规定。如允许,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须在技术文件中载明。
13.4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开标一览表、报价分析表规定的内容填写,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注明。
13.5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报价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征集)人以其他条
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3.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投标有效期
14.1 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采购(征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第 9 项的规定。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5.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征集)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采购
(征集)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征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5.2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为 A4,正文使用小四号宋体字。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采购(征集)文件第七部分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5.3 投标文件应当内容齐全、表达清晰、没有修订格式或批注。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5.4 如需填报偏离表,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以及未提供和填报偏离表的,一旦
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5.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5.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印章、盖章等处均指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5.7 本项目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按照采购(征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第 14 项的规定。如果采用暗标评审方式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并需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5.7.1 技术部分的全部内容纳入“暗标”评审。
15.7.2 暗标的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全部内容中不能出现任何本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企业徽标或符号、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2)页面设置及字体要求:采用标准 A4 纸张,上下页边距为 2.54cm,左右页边距为 3.17cm,装订线位置为左;不得自行设置页码;正文使用小四号宋体字,段前段后 0 行间距;标题为二号黑体字,图、表中的字体统一用宋体小四,
段前段后 0 行间距。
(3)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不准设置下划线、着重号,不能出现任意颜色的突出显示文本。
(4)标题要求:最多使用三级标题,形式为 1、1.1、1.1.1,不允许出现其他形式的标题。
(5)任何情况下,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任何投标人的审阅或者批注痕迹,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四、投标保证金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征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第 12 项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上传
17.1 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采购(征集)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经过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电子签章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的上传。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如有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采购(征集)文件要求的和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邮寄或送达到指定地点。逾期未到达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销、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19.2 如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投标人可以在递交后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这种补充、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补充、修改或撤回。
六、开标 20.开标
20.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征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组织开标。
20.2 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检查网上开评标系统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开标。
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内,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签到解密”栏目,完成所投包段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解密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
投标人完成解密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招标人解密,解密成功后系统自动记录报价并进入评标阶段;但完成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招标人解密失败时,对应包段项目作废标处理且不再进行开标唱标。
20.3 招标人解密成功并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查看“开标记录表”。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可以及时联系并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七、评标步骤和要求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 采购(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采购(征集)文件的规定,结合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21.2 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征集)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1.3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1.4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征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根据采购(征集)人委托直接确定入围(中标)人;
(5)向采购(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2.初步评审
22.1 采购(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以及投标人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 2 家,少于 2 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22.2 采 购 ( 征 集 ) 人 或 者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信用山东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信 用 滨 州 ( xxxx://xxxxxx.xxxxxxx.xxx.xx )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屏幕时间。采购(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
22.3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满足采购(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是指与采购(征集)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标的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或服务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征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采购(征集)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性满足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1)未按照采购(征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征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采购(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采购(征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带“★”号部分缺失或无效的;
(5)采购(征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说明”中带“★”号部分任意一款不满足要求的;
(6)采购(征集)文件未允许投报进口产品而提供了进口产品的;
(7)报价超过采购(征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在规定的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9)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0)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
(11)规定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不符合暗标编制要求的;
(12)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1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下载采购文件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
(14)不符合采购(征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不同投标人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同(账号未生成视为账号不同)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同一个投标保证金账号的。
其中,针对本条第(1)项,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 地址)一致、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按照采购(征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27 项规定执行。
22.5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征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但在其他要求方面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2.6 初步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
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报价分析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
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7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
23.投标的澄清
23.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会话”栏目组织实施。有关澄清内容和要求以系统所列具体事项为准。
23.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会话”栏目做出答复,且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3.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4 投标人参与有关澄清,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后确保登录交易平台并时刻关注“在线会话”栏目,严格按照平台所发“会话”要求参与澄清(如有)。建议投标人核实、确认远程解密时录入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保证开标后至评标结束前相关联系方式畅通。
(2)无论何种原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要求回复或无法识别回复内容的,均视为投标人放弃有关澄清权利,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3)投标人可以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自行下载《在线会话和在线报价操作手册》,该手册仅作为参考文本以供投标人学习、理解在线澄清有关形式和界面,具体事宜应当以活动现场的要求为准,按照所发系统要求参加澄清。
(4)通过“在线会话”栏目所传输的文本、数字等信息及其附件(可为图片、文本等)均具有法律效力,视为书面形式的确认。一旦作出回复后视为无条件承诺按所作回复进行响应和执行,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将追究相关责任。 24.综合评审
24.1 评标委员会只对满足采购(征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征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15 项规定以及采购(征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的要求进行。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24.2 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4.3 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要求以及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采购(征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13 项规定。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评标委员会认定环保产品、节能产品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相应产品报价后,投标人相应产品政策计算公式如下:
(1)产品价格扣除(以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人报价作为评审依据)
小、微型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人报价=投标人总报价-小、微型企业产品报价*扣除幅度-监狱企业产品报价*扣除幅度。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环保节能扶持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投标人最终得分中予以加分):
环保产品价格分加分=(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分*加分幅度;环保产品技术分加分=(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分*加分幅度;节能产品价格分加分=(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分*加分幅度;节能产品技术分加分=(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分*加分幅度。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以价格扣除后的报价作为评审依据):
环保产品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人报价=投标人总报价-环保产品报价*扣除幅度;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人报价=投标人总报价-节能产品报价*扣除幅度。 25.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
25.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及采购(征集)文件的规定推荐入围(中标)候选人。
25.2 入围(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按照采购(征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15 项规定。如由采购(征集)人确定入围(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至采购(征集)人处,采购(征集)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入围
(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入围(中标)人,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相关确认函。
25.3 采购(征集)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入围(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入围(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依次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为入围(中标)人。
26.评标过程要求
26.1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6.2 在确定入围(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企图影响评标委员会、采购(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征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6.4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审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存在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
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27.采购项目废标
2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征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两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征集)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将重新组织招标或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八、履约保证金
28.履约保证金
28.1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按照采购(征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16 项规定。
九、代理服务费、公证费 29.代理服务费、公证费
29.1 代理服务费、公证费按照采购(征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中第 17 项和第 18 项的规定由入围(中标)人交纳,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十、签订合同
30.入围(中标)通知
30.1 入围(中标)人确定后,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入围(中标)发出入围(中标)通知书,但该入围(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入围(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征集)人和入围(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入围
(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征集)人改变入围(中标)结果或者入围(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入围(中标)通知书在线电子签章、通过系统推送入围(中标)人自主打印服务。采购(征集)人应当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电子签章生成的入围(中标)通知书,并推送至入围(中标)人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账号,由入围(中标)人登录账号后自主打印。
30.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入围(中标)原因的解释,但入围(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
30.3 入围(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签订合同
31.1 采购(征集)人与入围(中标)人须在入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征集)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入围(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征集)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1.2 入围(中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
31.3 入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征集)人签订合同的,采购(征集)人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也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入围(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入围(中标)候选人为入围(中标)人并与该入围(中标)人签订合同。
31.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征集)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
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入围(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31.5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征集)人和入围(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31.6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1.7 采购(征集)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履约验收及付款
32.1 入围(中标)人可以通过平台“验收申请”栏目在线发起履约验收申请,生成验收建议书并推送采购(征集)人在线确认;如采购(征集)人在线生成发布《项目验收通知单》,入围(中标)人应当及时确认并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配合开展验收工作。
32.2 采购(征集)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入围(中标)人履约的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除涉密情形外,采购(征集)人应当在验收意见确认后 3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验收意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可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大厅—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栏目免费下载。
32.3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政府采购合同和验收书在线签订、电子签章服务,采购(征集)人和入围(中标)人可以通过上述功能模块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验收书后进行电子签章,并自动推送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32.4 入围(中标)人可以通过平台“电子发票”栏目上传电子发票,并推送采购(征集)人在线处理;采购(征集)人在线完成支付信息备案后,有关情况将推送入围(中标)人知晓。
32.5 验收完毕后,采购(征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入围(中标)
人支付合同货款。
32.6 如需,入围(中标)人可以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贷款。入围(中标)人可以通过平台“中标贷申请”栏目跳转至“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融资(保函)服务平台”办理,也可以点击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大厅—融 e 办”进行办理。
十一、抄告、询问和质疑 33.抄告
33.1 针对投标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行为,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行不良行为抄告单制度,如实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具体内容详见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抄告单制度的通知》。
34.询问
34.1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5.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
35.1 投标人认为采购(征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质疑”栏目向采购(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5.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即采购(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征集)文件第一部分。十二、保密和披露
36.保密和披露
36.1 投标人自领取采购(征集)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
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征集)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
(征集)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征集)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36.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6.3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第四部分 项目说明
一、项目概况
x项目服务范围为对无棣县 2022 审计年度政府投资工程、国有企业参与或主导、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公共投资工程、信息化建设等项目,主要服务内容是辅助国家审计机关进行跟踪审计或决算审计的审核工作,对社会中介出具的报告进行复审。
框架协议期限为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 2 年,框架协议期限内的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决算审计、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进行复审等造价咨询服务,由采购(征集)人采用顺序轮候、项目特点和提高绩效合理分配的方式确定第二阶段入围(中标)人。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x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辅助国家审计机关进行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决算审计、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进行复审等服务工作,并提交成果性文件(成果性文件应包括纸质资料及电子版):
(1)成果汇编不少于 5 份,若采购(征集)人另有要求,需执行采购(征集)人要求;
(2)相关工作底稿等采购(征集)人需要的其他资料。
2、采购(征集)人要求的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服务。
3、跟踪审计时限为项目开始施工至工程竣工结束出具跟踪审计报告,决算审计造价审核时限为项目决算造价审核完毕出具造价审核报告。
(二)服务要求
1、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特对投标人做如下要求:
(1)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审计、造价相关的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采购(征集)人提供的内部资料和造价咨询服务结果,严守秘密;
(2)以采购(征集)人提供的资料及现场计量数据底稿、影像资料等形成
成果性文件、造价业务的材料,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3)具有良好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4)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对影响报告对象价格或价值等因素进行客观的介绍、分析和评论,作出的结论应有充分的依据;
(5)在工作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业务,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成果性文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6)投标人必须制定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包括人力、物力的投入计划、质量、进度控制计划、工作实施大纲、细则等,并经采购(征集)人同意后才能实施;
(7)投标人须按约定时间提交出具相关成果性文件;
(8)能够完成采购(征集)人委托的其他相关造价咨询业务服务事项。
2、服务期内,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况,采购(征集)人有权采取扣减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取消成交资格、追究其他经济责任等处罚措施:
(1)服务期内出现质量事故的;
(2)违犯法律、法规、规定、准则、审计纪律的;
(3)不服从采购(征集)人安排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委托任务(书面征得委托方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
(5)被行业主管部门处分的;
(6)在采购(征集)人年度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审计或检查中查实出现问题的;
(7)被省及其他市(县、区)管理机构查实出现问题被处理的;
(8)未经采购(征集)人同意擅自更换备案项目小组专职人员的;
(9)其他采购(征集)人认为须采取上述处罚措施的情形。
(三)人员配备及要求
★1、提供拟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 德,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近 3 年无违纪、违法记录和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承诺
(格式自拟);
★2、拟配备的项目人员不少于 2 人,其中:
项目经理:1 人(土建专业),须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1 人,须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
★3、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公开报价之日前近六个月内任意月份缴纳 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进行明显标注(提供加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红章或电子印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返聘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4、按照审计署“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本项目审计费由采购(征集) 人支付,中标企业不得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项目相关单位或个人索要财物,不得接受馈赠或宴请。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项目实施成员要求
1、接到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任务后,24 小时内项目负责人前去采购(征集)人处进行项目对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采购(征集)人要求,委派相关人员到采购(征集)人指定办公地点,直至项目服务工作结束。
2、投标人所填报人员必须与开展实际工作的人员一致,委托任务的全部工作程序由所报人员全程负责,出具的相应结果性文件须由上述专职人员签字xx,在合同实施期间,所报驻人员不得私自更换,如有特殊情况缺勤或替换,必须向采购(征集)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更换后人员专业水平需与之前人员一致,否则采购(征集)人将对供应商做出相应处罚直至终止合同。对在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不能认真履行造价咨询服务职责的人员,采购(征集)人有权要求入围(中标)人换人,入围(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项目负责人对具体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负责及对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按照采购(征集)人要求参加审计项目会议。
3、根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专业分类情况,采购(征集)人有权视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入围(中标)人增加或调整相关专业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人员,费用不予调整。
(五)项目调整风险说明
因公共工程项目发生取消、变更、政策调整、应急服务、回避制度要求、服务人员数量质量、工作时限要求等原因,采购(征集)人不保证所有入围(中标)人在框架协议期限内均能被确定为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三、质量要求及控制
1、投标人报送的服务成果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
2、投标人上报的审核结果须经过内部三级复核(三级复核人员至少有 1 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
3、投标人对项目实行全面质量控制,采购(征集)人对供应商的工作绩效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或者经考核不符合管理要求的,视情节轻重,限期整改、责令调整参审人员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成交资格、通报其业务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监管与考核
1、投标人对项目实行全面质量控制。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或者经考核不符合管理要求的,视情节轻重,限期整改、责令调整参审人员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成交服务资格、通报其业务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根据服务项目的实际需要,投标人在实施服务工作时,须在采购(征集)人认可的自行承诺的办公地点进行,且一切办公用品、测量仪器等物品自备。投标人不得借用他人的造价咨询资质,不得分项外包,不得私自与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私下接触,不得发生串通一方而损害另一方的行为。
3、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工作出现重大过失,或有恶意串通修改工作底稿等资料的弄虚作假行为,牟取非法利益,给国家造成损失或给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查处一次,即扣减该项目全部咨询服务费用,取消成交服务资格;工作人员触犯法律的,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项目相关单位或个人索要财物,不得接受馈赠或宴请。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围(中标)服务资格,触犯法律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投标人参与审计的公共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法 院鉴定单位等在审计、监督检查、复核中如发现问题,由投标人负责解释和处理,给国家造成资金损失的,投标人负责予以追回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通
报业务主管部门给予投标人与相关责任人员相应处罚。
6、投标人在报价过程中,所报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如确定服务供应商后或在项目服务实施中发现服务机构实际情况与所报响应文件材料不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投标人的所有委托业务,投标人应承担由此给采购(征集)人带来的损失。采购(征集)人可根据情况和需要,向财政监督部门出具书面文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7、对完成委托任务的公共工程项目,采购(征集)人将对投标人出具的成果文件进行再次复核。
五、造价咨询服务费计价原则及付款方式
1、★造价咨询服务费计价原则:
(1)跟踪审计按如下付费:
①房建类工程:5000 万元(含)以下的按 2.5‰付费,5000 万元至 8000 万元(含)按 2.4‰付费,8000 万元至 12000 万元(含)按 2.3‰付费,12000 万元以上的按 2.2‰付费。
②市政基础设施、农田水利、道路桥梁等其他类型工程:3000 万元(含)以下的按 2.5‰付费,3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含)按 2.3‰付费,5000 万元至 8000 万元(含)按 2.1‰付费,8000 万元至 12000 万元(含)按 2.0‰付费,12000万元以上的按 1.9‰付费。
(2)决算审计审减 5%内(含)不付费,超出部分按 2%-3%付费(市政基础设施、农田水利、道路桥梁等其他类型工程按 2%,房建类工程按 3%)。
(3)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进行复审,按复审审减额的 5%付费。
(4)临时交办的应急工程,跟踪+决算类的按审定工程造价的 4.5‰付费(注:该类型工程决算审计不按照审减额付费)。
2、付款方式:
第二阶段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10%合同预付款。跟踪审计项目服务费项目完工后一次性支付,跨年度项目视情在年底按照跟踪审计进度拨付部分费用;决算审计和复审项目服务费项目完工后一次性支付。
3、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含服务过程产生的劳务费、差旅费等完成项目服务
的所有费用。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以上加“★”并注有“ ”的条款内容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技术或服
务要求,如不满足,按无效报价处理。
第五部分 评审方法
x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因素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分值分配 |
投标人对项目理解深刻、工作目标明确,整体策划科学、 | |||
规范、合理及可行性强得 10 分;对项目理解较深刻、能 | |||
够做到工作目标明确、整体策划科学、规范,合理及可行 | |||
综合说明 | 得 8 分;对项目理解一般、工作目标一般,基本做到工作 | 10 | |
目标明确、整体策划科学、规范,合理及可行得 6 分;对 | |||
项目理解差、工作目标差,整体策划差,合理性及可行性 | |||
差得 3 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结合招标(征集)范围制定实施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 |||
1、人员组织管理方式:投标人所提供的方式、方法切合 | |||
项目实际,能最大限度地满足项目需求得 7 分;能较大限 | |||
度地满足项目需求得 5 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3 分;投 | |||
标人所提供的方式、方法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 | |||
得分。 | |||
2、内部审核质量控制措施: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全面, | |||
切实可行的得 8 分;方案内容比较全面,但相关内容比较 | |||
简略,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 6 分;方案内容模糊、涵盖内 | |||
容不全、可行性差的得 3 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3、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人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控制 | |||
措施切实可行,有针对本项目特点的详细可行性措施,能 | |||
技术部分 | 够保证项目高质量完成,工作重点和难点分析透彻,拟采 | ||
(58 分) | 取的措施针对性强并具有实操性的得 7 分;质量保证体系 | ||
较全面,质量控制措施较可行,可行性措施较合理,能够 | |||
项目实施方案 | 保证项目合理完成,工作重点和难点分析较透彻,拟采取的措施针对性较强并具有实操性的得 4 分;质量保证体系 基本健全,质量控制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本项目特点的详 | 41 | |
细可行性措施,能够保证项目基本完成,工作重点和难点 | |||
分析基本透彻,拟采取的措施有一定实操性的得 2 分;未 | |||
提供者不得分。 | |||
4、配备物力组织管理方式:合理、科学、严密、可行的 | |||
得 5 分;基本做到合理、科学、可行的得 3 分;无法满足 | |||
要求或未提供者不得分。 | |||
5、xx执业保证措施,反商业贿赂建议、措施:措施严 | |||
格,建议合理、科学、严密、可行的得 7 分;措施、建议 | |||
较完整、能够做到合理、科学、严密、可行的得 4 分;措 | |||
施一般,基本做到合理、科学、可行的得 2 分;未提供者 | |||
不得分。 | |||
6、保密制度措施:保密措施严格,做到完整、合理、科 | |||
学、严密、可行的得 7 分;措施基本能够做到完整、合理、 | |||
科学、严密、可行的得 4 分;措施一般,基本做到合理、 | |||
科学、可行的得 2 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投标人计划安排是否具体、合理,有无相关控制措施。投 | |||
进度保障措施 | 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全面,切实可行的得 5 分;方案内容 基本全面,但相关内容比较简略,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 3 分;方案内容模糊、杂乱、缺乏可行性的得 1 分;未提供 | 5 | |
者不得分。 | |||
合理化建议 | 投标人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能提出合 理、可行的建议得 2 分,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 1 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2 | |
1、除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2 人外,每增加 1 名注册造 | |||
价工程师的得 1.5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须提供增加人员 | |||
的职称证书或造价工程师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原件扫描 | |||
件、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同一人员不累计加分,不 | |||
提供或资料不全不得分。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 | |||
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如有证书有效期到期未换证或延期证 | |||
明的,附相关延期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 |||
2、拟投入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8 月 1 日(含)具有工程造 | |||
价审核类业绩,每项得 3.5 分,最高得 7 分。合同与成果 | |||
项目管理机构 | 文件项目名称必须一致,成果文件或提供的其他材料中应 能明确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须提供相应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相应成果文件原件扫描件【须显示咨询单 | 20 | |
位、建设单位(发包人)、相关部门(如有)单位公章】 | |||
(缺一者均不得分,相关部门指承包人或委托单位或主管 | |||
部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3、提供项目管理机构框架、人员分工方案及岗位职责情 | |||
服务部分 (42 分) | 况(含管理层的设置,主要技术人员的人数和职责,各部 门的设置、职责和拟安排的人数),充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10 分;人员配备情况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6 分;人 | ||
员配备情况一般,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4 分;未 | |||
提供者不得分。 | |||
对各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服 | |||
务成果及相应保障措施的承诺,以及响应采购人服务要求 | |||
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 | 并及时快速开展工作承诺及相应保障措施等)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严密性、可行性进行评价。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优秀,严格做到完整、合理、科学、严密、可行 的得 7 分;措施良好,能够做到完整、合理、科学、严密、 | 7 | |
可行的得 5 分;措施一般,基本做到合理、科学、可行的 | |||
得 3 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投标人自 2019 年 8 月 1 日(含)以来每提供一个完成的工 | |||
程造价审核类业绩得 5 分,此项最高得 15 分。须提供相应 | |||
类似经验 | 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相应成果文件原件扫描件【须显示咨询 单位、建设单位(发包人)、相关部门(如有)单位公章】 | 15 | |
(缺一者均不得分,相关部门指承包人或委托单位或主管 | |||
部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合计 | 100 | ||
注: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各评分点分项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评分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分。 |
第六部分 封闭式框架协议
无棣县 2022 审计年度公共投资项目工程审计框架协议采购
封闭式框架协议
(第一阶段)
项目名称:无棣县 2022 审计年度公共投资项目工程审计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包号:
甲 方: 无棣县审计局
乙 方:
采购(xx)x(xxxxxx,xx) 无棣县审计局 所需服务在国内以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入围(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采购(征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x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采购(征集)文件
(二)入围(中标)人投标文件
(三)本合同格式及有关合同条款
(四)入围(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入围(中标)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x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采购需求以及最高限制单价
四、封闭式框架协议第一阶段的服务详情:
1、服务内容:
2、服务标准:
3、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
4、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采购人采用顺序轮候、项目特点和提高绩效合理分配的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五、协议价格
协 议 价 格 : 开 户 单 位 :开 户 银 行 :帐号:
六、付款途径
☑ 国库集中支付 □甲方支付 □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 财政性资金 元 □ 自筹性资金 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滨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 审核无误后,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除不可抗力和乙方原因造成无法按期付款的,如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 1 日,按应付金额 / ‰支付违约金。
八、框架协议适用采购人、期限、地域范围
1、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无棣县审计局
2、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 2 年
3、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4、同一框架协议采购应当使用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采购人、服务对象和投标人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
九、入围(中标)人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 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2、除剩余入围(中标)人不足入围(中标)人总数 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 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
十、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二)对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三)对第二阶段确定中标人情况进行管理;
(四)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投标人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五)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中标)人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六)公开封闭式框架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七)办理入围(中标)人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配合甲方签订框架协议的第二阶段的采购合同;
(二)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
(三)乙方在尚未取得第二阶段采购合同期内,应保证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当在取得第二阶段采购合同时能快速响应甲方要求。
十一、框架协议生效
x框架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本框架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合法规范原则协商确定。
x框架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 , 乙方 份,其他部门及份数:无棣县采购办公室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封闭式框架协议
(第二阶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甲 方: 无棣县审计局
乙 方:
甲、乙双方根据《无棣县 2022 审计年度公共投资项目工程审计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框架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 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采购(征集)文件的规定,经 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x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采购(征集)文件
(二)入围(中标)人投标文件
(三)本合同格式及有关合同条款
(四)入围(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入围(中标)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x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名称、标准、数量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帐号:
五、付款途径
☑ 国库集中支付 □甲方支付 □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 财政性资金 元 □ 自筹性资金 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滨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六、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除不可抗力和乙方原因造成无法按期付款的,如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 1 日,按应付金额 ‰支付违约金。
七、服务期限、地点
1、服务期限:
2、服务地点:
除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按期交付的,如乙方延期交付,每延迟 1 日,按应交付总额 ‰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生效
x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九、合同保存
x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无棣县财政局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
十、其他事项
1、根据山东省及滨州市政府采购融资服务有关政策要求,乙方可以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贷款,且原则上不得要求乙方提供任何形式的其他担保。具体贷款、还款等要求详见双方的融资合同。
该种情形下,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告知融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签订补充(变更)合同(如需),并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和补充(变更)合同约定的付款途径和付款返方式及时、足额地向乙方账号(即开展融资服务的相应账号)支付合同款,全力支持乙方开展融资贷款,但不为融资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其他未明事项,由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合法规范原则协商确定。具体内容另附附件。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面
(一)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 (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月/日)
二、商务部分
(二)★投标函
(投标人名称)授权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本采购(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采购(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3、按照采购(征集)文件规定提供全部投标文件,按照采购(征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4、我方承诺:接受采购(征集)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采购(征集)文件的规定。
5、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采购(征集)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以及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8、我方承诺:保证所报货物均为原厂正品,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9、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10、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1、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报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
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3)与采购(征集)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电子签章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 (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住 所: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营业期限:
姓 名: 性别: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其近六个月内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提供上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报价,自然人报价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 2020 或 2021 年度财务报告或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扫描件,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附开标之日前近 6 个月内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附: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本承诺书声明: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 )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随时接受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山东省和滨州市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予以公布。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无可不填报):
。同时后附开标之日前近 6 个月内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
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后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附: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本承诺书声明: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 )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完全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随时接受采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山东省和滨州市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予以公布。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无可不填报):
。另外,如需,本公司将按照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购置
合同或发票或说明材料,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用工合同等材料。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附: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本承诺书声明: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 )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公司随时接受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山东省和滨州市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⑤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开标日前 6 个月内任意月份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五)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
按照采购(征集)文件第五部分 评审方法服务部分中的“项目管理机构(1和 2)”和“类似经验”评分标准所述内容,提供评审时所需合同、证书及其他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同类采购项目案例一览表(参考格式)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同金额 | 项目单位名称 | 项目单位地址 | 项目单位 有效联系方式 |
(六)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投标人以下材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
②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还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③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 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 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报价部分
(七)★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 |
投 标 报 价 | |
价格单位 | 元 |
项目经理 | |
服务期限 | |
备注: |
说明:1、投标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投标报价处填写 0,本次报价仅为招标流程的需要,不作为评审依据。
2、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价格单位”应严格按照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填报,“投标报价”处只填写具体的投标报价的数值(即不含单位)。未按照该要求投报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八)★报价分析表
项目编号、包号: 价格单位: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取费标准 (如有) | 备注 |
投标报价 | (1)跟踪审计: ①房建类工程: ②市政基础设施、农田水利、道路桥梁等其他类型工程: (2)决算审计: ① 审减 5%内(含): ②超出部分:市政基础设施、农田水利、道路桥梁等其他类型工程按 %付费,房建类工程按 % 付费 (3)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进行复审: (4)临时交办的应急工程,跟踪+决算类的按审定工程造的 ‰付费 | |||||||||
备注 |
说明:
1、投标人必须填写报价分析表,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给定的计价原则进行填写,如有更改按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3、本项目中的报价为既定费率报价,本项目中的投标报价不作为评审因素,故开标一览表和报价分析表中的要求不一致,请知晓。
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进口原装产品明细表
项目编号、包号: 价格单位: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产地 | 价格 |
1 | |||||
2 | |||||
3 | |||||
4 | … | ||||
合计 |
说明: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项目编号、包号: 价格单位: /
序号 | 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注册商标 | 规格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 截止日期 | 价格 |
1 | |||||||
2 | |||||||
3 | |||||||
4 | … | ||||||
合计 |
说明: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
2、如所投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且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如所投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如所投产品没有环境标志产品,应在表中注明“无”。
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节能产品明细表
项目编号、包号: 价格单位: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编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有效截止日期 | 价格 | 是否属于政府强 制采购节能产品 |
1 | |||||||
2 | |||||||
3 | |||||||
4 | … | ||||||
合计 |
说明: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
2、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且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如所投产品没有节能产品,应在表中注明“无”。
4、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节能产品明细表中填报并注明,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且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九)小、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
项目编号、包号: 价格单位: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产地 | 价格 |
1 | |||||
2 | |||||
3 | |||||
4 | … | ||||
合计 |
说明:如所投服务为小、微型企业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技术部分
(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按照采购(征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评分标准”中的技术部分所列评分点及对应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响应文件,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综合说明;
<2>项目实施方案;
①人员组织管理方式;
②内部审核质量控制措施;
③质量保证措施;
④配备物力组织管理方式;
⑤xx执业保证措施,反商业贿赂建议、措施;
⑥保密制度措施;
<3>进度保障措施;
<4>合理化建议及技术规范偏离表。
序号 | 服务名称及编号 | 数量 | 采购(征集)文件技术规 范、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规范 | 偏差 | 备注 |
技术规范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
说明:如投标人提交的技术规范与采购(征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
五、服务部分
(十一)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
<1>项目管理机构;
<2>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
<3>类似经验;
<4>服务项目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 | 采购(征集) 文件条款号 | 采购(征集)文件的服 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服务条款 | 备注 |
说明:如投标人提交的服务条款与采购(征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服务项目偏离表》。
第八部分 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征集文件中所需的其他实质性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拟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近 3 年无违纪、违法记录和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承诺和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项目相关单位或个人索要财物,不得接受馈赠或宴请的承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