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和合同. (一) 中标
1. 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和合同. 第 30.2 款 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按投标货物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第 30.3 款 中标结果公告媒体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标和合同.
30.1 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0.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3 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3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标和合同. 13、 定标
13.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最高且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被确定为中标人。
1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报价均不合理或所有投标方案均不能满足招标方要求时,有权否决所有投标,评标委员会也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13.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1) 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2) 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 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4) 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等违规违法行为的;
(5)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3.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 发生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2家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3.5 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方不做未中标解释。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审查。
13.6 通过对中标候选人的最终审查确定中标人:
(1) 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中标候选人所报货物与服务的产品性能及性价比、安装方案、调试方案、技术状况、生产方案、生产条件、产品质量、交付时间、投标人信誉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审查或了解。
(2) 最终审查的方式: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或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中标和合同.
30.1 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按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的规定排列中标候选人顺序,并依照次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和合同.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中标和合同. 30.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 商。
30.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30.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中标和合同. 6.1 确定中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6.2 中标公告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供应商可通过相关发布媒体查询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逾期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中标和合同. 34.2 中标通知书 领取方式 自行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下载打印 37 合同融资 (政采贷) 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d/homepage
中标和合同. 29 中标
29.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9.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9.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9.4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29.5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0 中标通知书
30.1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0.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