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权利义务 样本条款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方案,根据甲方核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方案自主开展物业日常管理服务活动; (2) 按甲方要求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3) 征得甲方同意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维修养护计划和中、小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5) 向甲方工作人员和其他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6) 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相关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7)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8) 因乙方在管理中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乙方自行承担办公桌、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办公用品,自行承担所有人员服装费用,但服装样式需经过甲方认可,办公、生活用水、电、通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确保移交的资料和设备、设施完好无缺。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 2、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 3、 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 4、 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 5、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 6、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乙方权利义务. 依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和制度,对物业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消防、公共秩序及环境卫生等进行管理服务;
乙方权利义务. 1. 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乙方对租赁房产的装修须按福建省、福州市有关规范进行,并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和验收等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关风险;无论出现何种情形,甲方都不对乙方的装修及其它一切设施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甲方对乙方就租赁标的所作的装修违规事项的检查、确认等事项不应被视为甲方对租赁标的实际用途的认可等,乙方仍应承担违规、违约使用租赁标的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2.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或与乙方有关的第三方原因而使租赁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即时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非乙方或非与乙方有关的第三方原因造成该租赁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并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4. 乙方应按时缴纳使用该租赁房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空调费、煤气费、闭路电视费、宽带网费等;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应付款项的千分之 一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逾期支付所产生的后果,如有造成甲方等相关方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以分割、合租、转租、转借、调换或其他形式交给第三方使用。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标的房屋的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如因火灾等造成标的房屋毁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租赁过程中产生的由甲方、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明确规定的,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物业管理规定,不得利用该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如因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权利义务. 2.1 乙方签署本服务时(若甲方另行规定提交期限的,则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须向甲方提交经乙方签盖公章的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若已更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版,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不做要求)、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ICP 备案号(若为手机应用则需提供应用名称)以及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其他有效资质及身份证件等。在本服务签署的同时,乙方还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商户入网申请表》以及甲方要求填写的其他文件,以配合甲方完成软件接入的相关准备工作。 2.2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资质文件及其在本服务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及文件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若有任何变更,则乙方应在该等变更情形发生次日即通知甲方,并同时将变更后的文件资料交付甲方。 2.3 乙方应保留与客户间的购货凭证、收/送货凭证或服务单据、发票、银行卡签购单或其他证明该等支付基础关系合法有效的相关凭证。该等凭证及本服务项下规定乙方应留存或提交的材料,乙方至少应保存叁年。 2.4 若发生任何异常交易,或乙方或客户违反相关规定或本服务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主动通报,并配合甲方调查,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若发生异常交易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交易所涉的购货凭证、收/送货凭证或服务凭证、发票、银行卡签购单以及证明该等交易合法的其他相关凭证和甲方所需的其他文件资料。如因乙方无法提交异常交易明细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且,甲方亦有权冻结因发生异常交易所涉资金,若该等交易资金已划付乙方,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后续交易的资金或保证金中冻结与该等交易资金相等额的款项或通知乙方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资金(本服务中有其他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如异常交易经调查确认后无风险的,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返还其冻结的该笔交易所涉资金。 2.5 乙方负责位于其端的系统维护和安全工作,采用完善、有效的监控手段,保证能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甲方传送或接收甲方传送的数据等信息。因乙方的维护责任造成信息传送障碍或其他损失的,甲方概不负责。由此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6 乙方应按约履行与客户间的相关协议,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不得从事涉赌、涉黄、套现、洗钱、诈骗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经营活动;若发生任何异常交易或乙方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其他经营行为,则甲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7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监控、防范乙方自身及其二级商户(若有)违法和违规的资金操作。乙方及其二级商户(若有)从事非法活动或不正当交易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2.7.1 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人身和财产权利。 2.7.2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2.7.3 从事任何非法交易行为,如洗钱、套现、赌博等行为。 2.7.4 使用盗窃、伪造的银行卡账号或无效银行卡账号交易。 2.7.5 利用拉卡拉互联网支付系统进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虚假交易。 2.7.6 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可能侵害互联网系统的行为。 2.7.7 甲方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其他行为。 2.8 乙方不得将其在本服务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委托第三方实施。 2.9 乙方应妥善处理和解决与客户间的交易纠纷,甲方仅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客户与乙方的合同纠纷、商品或服务质量、性能、价格及售后服务等纠纷以及因乙方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独自承担责任,与甲方无涉。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 2.10 在交易成功后出现持卡人或客户否认交易以及其它无法确定责任人事故造成的争议并向甲方投诉时,甲方有权从待结算资金中先行冻结持卡人否认交易的金额并通知乙方,由乙方协调解决(冻结期最长不超过一百八十天);当乙方与持卡人无法在三个工作日内协调解决时,甲方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联等监管机构处理结果对已冻结的待结算资金或乙方保证金进行相应处理。若因甲方合作银行或银行卡组织要求甲方先行赔付或其他情况导致甲方为乙方垫付款项的,乙方应在甲方垫付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垫付金额每日 1%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超过十日仍未付清甲方所垫款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服务并追究乙方的违约及损失赔偿责任。若冻结期限内甲方未收到有权机关或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明确处理要求的,冻结期满后甲方将已冻结的待结算资金无息退回乙方账户。 2.11 在本服务约定的范围内,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支付清算、资金对账与结算服务。 2.12 乙方履行本服务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规范进行系统开发和测试,并通过甲方的测试验收后方可使用。乙方任何业务变更和系统变更与调整,均应通过甲方的测试验收后方可使用。乙方应当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最新版本的技术文档和插件,确保正确接入甲方的互联网支付系统。 2.13 乙方应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软件、客户证书及相应密码,如因保管不当、密码泄露、操作失误等造成风险损失或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凡通过客户证书及相应密码实现的交易,均视为乙方认可的交易,是甲方处理交易的有效凭据,由此导致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14 乙方接入系统、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及甲方提出的其他要求,若有违反,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14.1 乙方不得存储除基本的交易信息以外的其它任何客户个人信息数据; 2.14.2 除交易需要外,乙方不得将客户账户及交易数据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2.14.3 乙方必须将包含客户账户及交易数据信息的所有载体保存在安全区域,并确保他人只有经乙方合法授权才可以看到; 2.14.4 乙方必须确保业务处理程序安全,确保客户账户及交易数据信息的所有载体在失效后应立即销毁,不得留存。 2.15 乙方承诺并保证在其向甲方提交个人信息前,均已经通过合法有效方式或手段得到信息主体的充分授权,并告知...
乙方权利义务. (一)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按照甲方要求确定研究方向与研究内容,按期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研究报告。
乙方权利义务. 1、 本协议生效后及履行过程中,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 获取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必要资料、信息和数据; (2) 自行设计本项目方案,并负责本项目的实施; (3)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本协议生效后及履行过程中,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 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和数据保密; (2) 谨慎使用和保管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使用的甲方财物; (3) 系统上线运行后对甲方员工进行必要培训; (4) 在合同期内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解决甲方运用系统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障碍。
乙方权利义务. 1. 按协议约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2. 对采购过程中应由甲方做出的决定,乙方有权提出建议。 3. 当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甲方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2. 认真完成协议规定的各项工作项目,保证工作质量,达到卫生先进街道的目标,保证进入全区卫生先进行列,为地区的城市管理工作服务。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认真听取甲方对乙方日常工作质量的意见,特别是街道城管科、社区居委会的意见。每季度召开一次保洁考评会,及时反馈各部门对保洁工作的意见,促进乙方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如遇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和检查,听从街道办事处的统一指挥,完成甲方下达 的各类环境集中和专项整治任务。 3.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西城区市政管理作业标准》提出的标准、要求进行作业。 4. 乙方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如工作考核制度(制定百分制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奖励分明)、保洁质量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内务管理制度等。强化和规范管理。 5. 乙方擅自将本协议的有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6. 乙方负责对保洁车辆和设备工具进行维修、保养、更新、修理等,保证机械设备完好,费用乙方承担。 7. 乙方应严格按照北京市交通法规教育员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员工时时刻刻提高警惕,保证行车安全。机动车运行中出现一切事故或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 8. 乙方员工在进行保洁工作时必须穿着符合劳保要求的工作服,佩戴明显标志及胸卡;在保洁工作中或非公期间出现的各种事故(人身伤害、机械设备、交通事故、因工作操作不当等)及保洁工作中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9. 若乙方承包范围内服务工作不达标准,被有关部门所处罚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10. 若乙方提供的清扫保洁工作不符合协议标准的,经甲方通知三日后仍未改善的,必要时甲方可自行雇用代工将工作完成,有关代工工资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 11. 为保证队伍稳定性,乙方须按月足额为员工发放工资。对街道及背街小巷内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告知,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12. 乙方应妥善使用、保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委托关系终止时,相关文件、资料,合同期间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13. 乙方所使用的扫帚、簸箕等工具和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 14. 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环境保洁管理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乙方权利义务. 1、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为乙方联系人张桓瑞,联系方式:000-0000-0000指定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2、 乙方须配备专业技能精湛、经验丰富的维护管理人员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 乙方维护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及《维护保养工作方案》、《维护保养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以科学的方法和出色的专业技能,精心维护保养好设备,确保设备完好高效安全运行; 4、 乙方应具有符合实际需要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完善的检测手段; 5、 乙方须制定《维护保养规程》(详见附件),在维护保养工作开展前报甲方审批,审批通过后作为乙方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的参考准据,所有维护及管理人员都须认真贯彻执行,并适时根据设备的性能对规程进行相应修订和完善; 6、 维护保养中对有特殊要求的设备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规程及工作开展计划,并报甲方审核; 7、 乙方在设备维护保养中如观察设备有异常须紧急处理的,应立即处理同时向甲方汇报,对出现的其他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提交解决方案; 8、 认真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制度,每台设备都应配备维护保养记录本,适时记录设备性能、运行状况等相关数据、技术信息并签字,报甲方备案; 9、 认真做好设备的清洁擦拭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内外清洁、无油污、无锈迹、系统工作正常、所有操控功能灵活、可靠,同时应保持工作场地及设备附件等清洁、整齐; 10、 在合同期内,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自身、甲方的任何财产或人身损害,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设备图纸等相关信息技术资料。如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12、 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维护保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