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样本条款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2.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体系认证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地为甲方提供认证服务。 2.2 向甲方提供公开性文件。 2.3 当认证认可法规、认证标准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甲方。 2.4 如在审核进程中发现的严重不符合,需现场验证或补充审核,则相关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5 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在审核过程中提出终止审核,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体系认证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地为甲方提供认证服务; 2) 向甲方提供公开性文件; 3) 当认证认可法规、认证标准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甲方; 4) 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在审核过程中提出终止审核,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2.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产品认证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地为甲方提供认证服务; 2.2 向甲方提供公开性文件; 2.3 当认证认可法规、认证标准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甲方; 2.4 乙方有权对甲方每年至少实施一次监督检查,必要时实施不通知检查; 2.5 如在检查进程中发现的严重不符合,需现场验证或补充检查,则相关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6 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在检查过程中提出终止检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2.7 乙方应对甲方符合产品认证标准的产品颁发产品认证证书,对不符要求或达不到认证条件的需向甲方说明原因; 2.8 公布获证组织的获准、暂停、恢复、注销、撤销认证资格状态; 2.9 依据产品认证相关法律法规,乙方有权对甲方所有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取样分析,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样品寄送由乙方负责,分析项目及执行分析的实验室由乙方确定;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 乙方有义务服从甲方的合理工作安排,积极有效地履行其顾问工作内容及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 乙方有义务保守在顾问工作中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等有关情况; (3) 乙方有权了解与顾问事项有关的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的情况,在必要的情况下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会议; (4) 乙方有权根据个人意愿向甲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甲方须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5.2.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体系认证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地为甲方提供认证服务; 5.2.2 向甲方提供公开性文件; 5.2.3 当认证认可法规、认证标准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甲方;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 在签订合同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如实填写服务地址、联系电话、服务内容,以及家中是否有传染病及精神病人、母婴病情等事项;如需变更以上内容、决定更换月嫂或终止合同,要及时并以有效方式通知甲方。 2、 尊重月嫂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向月嫂提供与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月嫂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居住场所,合理安排月嫂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保证月嫂每天的基本睡眠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当月嫂需接触血液、呕吐物及排泄物时,应提供相应的卫生用品,如口罩及一次性手套等;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月嫂休息的应参照国家相关加班规定补偿服务报酬。 3、 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加强防范措施。 4、 未征得甲方和月嫂同意,不得擅自将月嫂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月嫂带往非约定服务场所服务,不得擅自增加合同外的服务项目,不得让月嫂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 5、 要求月嫂安全作业,因乙方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或因家庭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月嫂发生意外伤害和损失的,乙方应主动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如月嫂外出未按时归来或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在月嫂突发急病或遭遇其它伤害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7.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设计并确定问卷。 7.2 乙方应及时汇总分析电话回访报表并提交甲方。 7.3 其他可能增加的服务 如果甲方要求提供除附件五中要求的其他服务,并经双方讨论一致同意,则由新服务内容、报酬及相关条款组成的并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以及盖章的附件将纳入本协议,并成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Related to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 監査の結果 (1) 事業報告等の監査結果

  • 评标要求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依法遵循下列原则并及时处理:

  • 认购期利息 如销售机构实时扣划投资者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申请成功确认当日(含)至认购期最后一日(不含)期间产生的活期利息将折算成产品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如销售机构先冻结客户资金,产品成立日前,认购资金按销售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该等利息不作为认购资金扣收。具体以产品销售机构规定的认购程序为准。

  • 遅延利息 甲が前条の約定期間内に対価を支払わない場合には、遅延利息として約定期間満了の日の翌日から支払をする日までの日数に応じ、当該未払金額に対し財務大臣が決定する率を乗じて計算した金額を支払うものとする。

  • 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 授权通知的变更 1、 基金管理人若对授权通知的内容进行修改,应当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需提供书面的变更授权通知文件,在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同时以电话形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变更授权通知文件在基金托管人收到相关文件传真件和基金管理人的电话确认时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授权通知文件原件送交基金托管人。若原件与传真件不一致,以传真件为准。 2、 基金托管人更改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员及联系方式,应至少提前 1 个工作日以传真方式发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改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员及联系方式自基金管理人电话确认后生效。

  • 参考様式 > ■入札手続に関する様式

  • 記載要領 実施状況」は、第26条第2項から同条第11項まで、第26条の2及び第26条の3に規定した事項について、第26条第1項に基づき提出した確認書類で示された遵守の方法の実施状況をチェックするものであり、「実施」、「未実施」又は「該当なし」のいずれか一つを記載すること。「未実施」又は「該当なし」と記載した項目については、別葉にて理由も報告すること。

  • 期限の利益の喪失 会員資格の取消し・退会等

  • 記載例 総価契約単価合意方式について (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