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值風險 样本条款

估值風險. 附屬基金投資的估值可能涉及不確定因素及判斷性決定。若該估值結果不正確,可能會影響附屬基金的資產淨值計算。 投資於特定主題未必能在所有情況及市況之下達到理想的結果。附屬基金的投資或會根據相關主題的市況,不時調整不同主題的配置,以致附屬基金所招致的交易成本或會高於採用固定配置策略的基金。 若附屬基金集中投資於糧食安全行業,有關投資可能會加大集中程度風險。因此,附屬基金特別易受該行業或與該等行業有關的行業或公司的不利發展及風險所影響。相比多元化基金,附屬基金的資產淨值可能更為波動。 在糧食安全領域從事業務的公司特別易受國家及國際財政及貨幣政策(例如糧食項目的進出口關稅、農業補貼及稅務寬免)所影響。如該等財政及貨幣政策因政治或其他理由而出現變動,或會對附屬基金的資產淨值構成不利影響。
估值風險. 子基金所投資的債務證券的價值或須承受定價錯誤或估值不當的風險,即債務證券定價不當的營運風險。掛牌或上市債務證券的估值乃主要依據由獨立第三方價格來源提 供的估值進行。然而,若在極端市況或第三方資料來源的系統出現故障等可能無法提供獨立定價資料的情況下,該等債務證券的價值則可能依據基金經理在諮詢保管人後就此目的委任為該項投資造市的公司或機構所作出的證明。在該情況下作出的估值可能涉及不明朗因素及判斷性的決定。 倘發生不利市況,以致無法於有關估值時間從市場獲得任何參考報價,則有關債務證券的最新可得報價可被用來估計其公平市值。或者,基金經理在諮詢保管人後,可准許使用若干其他估值方法以估計該等債務證券的公平市值,包括使用其他具有高度相似性質的債務證券的報價。由於流動性及規模限制,該估值方法可能不等於實際的變現價格。如證實該估值不正確,這將影響相關子基金的資產淨值的計算。 相比上市債務證券,非上市債務證券的估值較難計算。經保管人批准後,董事將在諮 詢基金經理後按公平市值對非上市債務證券進行估值。董事將考慮證券的購買價格、 投資的基本發展、投資的任何財務數據及預測,包括二級市場交易資料。在釐定估值 時,董事可依賴基金經理、保管人、基金經理委任的任何經紀、顧問、市場莊家或定 價服務供應商的意見及提供的資料。非上市債務證券的交易不一定具透明度,且非上 市債務證券的價格不一定公開顯示。董事有可能無法獲知非上市債務證券的所有交易,且可能只能使用無法反映有關債務證券近期交易的歷史價格。在該情況下,由於價格 資料不完整,非上市債務證券的估值可能並不準確。這將會影響相關子基金的資產淨 值的計算。 • 非上市債務證券風險 子基金所投資的債務證券或許並無在定期進行交易的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市場上市。即 使債務證券已上市,該等證券的市場可能不活躍,交投量可能低。該等證券的買賣差 價可能巨大,且相關子基金可能產生重大交易成本。在缺乏活躍的二級市場的情況下,相關子基金可能需要持有債務證券直至到期日。如果收到大量贖回請求,相關子基金 可能需要以大幅折讓價變現其投資,以應付該等要求,而相關子基金在買賣該等證券 時或會蒙受損失。 • 短期債務工具風險 倘若子基金大量投資於償還期較短的短期債務證券,子基金投資的周轉率可能相對較高,而買賣短期債務工具產生的交易成本亦可能增加,從而可能對子基金的資產淨值造成負面影響。
估值風險. 各基金的投資的估值可能涉及不確定性及判定性的決定。如估值不正確,可能影響各基金的資產淨值計算。
估值風險. 基金所投資債務證券的價值或須承受定價錯誤或估值不當的風險(即債務證券定價不當的運作風險)。掛牌或上巿債務證券的估值乃主要依據可提供價格的獨立第三方資料來源的估值。然而,若因為極端市況或第三者資料來源系統出現故障以致無法提供獨立定價資料的情況下,該等債務證券的價值則可能依據管理人(在諮詢受託人後)為此目的而委任就該投資提供巿場的公司或機構所作的認證。在該情況下作出的估值,可能涉及不明朗因素及判斷性決定。 倘巿況逆轉,以致無法於有關估值時間從巿場獲得任何參考報價,則有關債務證券的最新可得報價可用作估計公平巿值。此外,管理人在諮詢受託人後亦可准許使用某些其他估值方法以估計該等債務證券的公平巿值,包括使用具有極之相似特點的其他債務證券的報價。基於流動性及規模限制,該估值方法未必等同於實際的變現價格。若估值被證實為不正確,這將影響有關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 相比上巿債務證券,非上巿債務證券的估值較難計算。一般而言,非上巿債務證券按其初始價值(即相等於在購入非上巿債務證券時從有關基金扣除的金額(在各情況下,包括印花稅、佣金及其他購買開支))進行估值,惟任何該等非上巿債務證券的價值須由受託人所核准為有資格對該等上巿債務證券進行估值的專業人士定期釐定。該專業人士可參照其他可供比較非上巿債務證券的價格,從而對非上巿債務證券進行估值。非上巿債務證券的買賣可能欠透明度,而非上市債務證券的價格可能不公開顯示。當中存在的風險為,該專業人士並不知悉非上巿債務證券的所有交易,及可能使用只屬過往的價格,因而未能反映有關債務證券的近期交易。在該情況下,由於價格資料不完整,非上巿債務證券的估值可能有欠準確。這可能會影響有關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 • 非上市債務證券風險 基金所投資債務證券未必在定期進行交易的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巿場上巿。即使債務證券上巿,該等證券的巿場可能不活躍,成交量可能較低。此類證券的價格買賣差價可能很大,以及有關基金可能會招致重大交易成本。倘若缺乏活躍的二級巿場,有關基金可能需要持有債務證券直至其到期日。倘若接獲大額贖回要求,有關基金可能需要以大幅折讓變現其投資以滿足該等要求,有關基金可能會因買賣該等證券而蒙受損失。 • 與投資於相關基金有關的一般風險
估值風險. 基金的投資之估值可能涉及不確定性及判斷性的決定。如該估值並不正確,則可能影響基金的資產淨值計算。投資於集體投資計劃 基金可投資於其他集體投資計劃,因此將承受與相關集體投資計劃有關的風險。基金無法控制相關集體投資計劃的投資,故概不保證將成功達到相關集體投資計劃的投資目標及策略,這可能對基金的資產淨值構成負面影響。 投資該等集體投資計劃時可能會涉及額外的費用。概不保證相關集體投資計劃將時刻具備足夠的流動性以滿足基金的贖回要求。
估值風險. 子基金的投資的估值或會涉及不明朗因素及判定性的決定,以及未必時刻可獲提供獨立定價資料。如證實該等估值不正確,子基金的資產淨值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 監管或政府政策變動以致貨幣及利率市場受到干預(如限制資本流動或改變支撐國家╱ 地區貨幣的方式(如貨幣脫鈎))可能會對部分金融工具及子基金的表現構成不利影響。
估值風險. 信託基金的投資之估值可能涉及不確定性及判斷性的決定。如該估值並不正確,則可能影響信託基金的資產淨值計算。歐盟以外的推銷 信託基金設立於英國,而單位持有人應注意其當地監管機構提供的所有監管保障均可能不適用。此外,信託基金將於非歐盟司法管轄區註冊。鑑於該等註冊,單位持有人應注意,信託基金可能受限於附錄D— 國家特定投資限制詳述的進一步限制性監管制度。在該等情況下,信託基金將遵守有關更嚴格的規定,而這可能有礙信託基金充分運用投資限額。
估值風險. 附屬基金資產的估值可能涉及不確定因素及判斷性決定。若該估值結果不正確,可能會影響附屬基金的資產淨值計算。 • 相比發展較成熟的市場,新興市場資產可能面對較高波幅及較低流通性。在該等市場交易的證券價格可能波動。該等證券的買賣差價可能較大,使附屬基金招致重大交易成本。 • 投資於高收益(非投資級別和未獲評級)投資及可換股債券通常涉及較高的波幅、較大的本金和利息虧損風險、較高的信貸能力及評級下調風險、違約風險、利率風險、一般市場風險及流通性風險(例如資產無法出售或只能以遠低於買入價的價格出售),種種因素均有可能對附屬基金的資產淨值構成不利影響。 • 可換股債券是債務與股票的混合資產,容許持有人於指定的未來日子把債券轉換為發債公司的股份。因此,可換股債券將須承擔提前還款風險、並受股票走勢所影響,而且波幅高於傳統債券投資。可換股債券的價值或會受到(其中包括)相關證券(即股票)的價格走勢影響。可換股債券亦可能設有提前贖回條款及其他可能構成提前贖回風險的特色。種種因素均有可能對附屬基金的資產淨值構成不利影響。
估值風險. 基金的投資之估值可能涉及不確定性及判斷性的決定。如該估值並不正確,則可能影響基金的資產淨值計算。稅務風險 基金註冊、推廣或投資的任何司法管轄區的稅務法規或其詮釋的任何變動,均可能影響基金的稅務狀況,並繼而影響基金於受影響司法管轄區的投資的價值,以及基金達成其投資目標及╱或更改股東除稅後回報的能力。請注意,投資者的稅務待遇視乎其個別情況並且日後可能變更。 基金可能須就其投資所得的收入及╱或收益繳納預扣稅或其他稅項。若干投資本身可能須與其所持的相關投資繳納相若稅項。在發達或新興市場的任何投資均可能須繳納新稅項,或適用於任何所得收入或資本收益的稅率或會因適用法律、規則或規例(或其詮釋)的任何日後或追溯性變更而增加或減少。基金可能或可能未能受惠於英國與具備稅務居民地位的投資所在國家之間的於雙重稅務協議下的稅項寬免。 若干國家的稅制可能界定較不清晰,或須受未能預計的變更影響,並可能容許追溯稅項,故基金可能須承擔當初並未合理預期的當地稅務責任。該不明朗因素可能使任何相關基金需要在計算每股資產淨值時就外國稅項作出大額撥備,同時亦可能導致基金產生真誠地相信需要向財政機關支付但最終發現毋須支付的成本。 相反,如因相關稅項責任或仍未發展以實際及準時方式繳付稅款之完善機制等基本上的不明朗因素,基金亦可能要繳交與過往年度相關的稅項,而任何相關費用將可能從基金中扣除。該等後來須要繳交的稅項通常在決定於基金的賬目中累計負債時從基金中扣除。 由於上文所述的情況,基金於任何時候就所持投資引致的潛在稅項或可得的回報作出的任何撥備,可能證實為過多或不足以應付任何最終稅務負債。因此,基金投資者在認購或贖回其基金股份時,可能會受到有利或不利影響。 謹請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注意與投資於相關基金相關的稅務風險。請參閱標題為「稅務」一節。基金終止產生的風險 倘基金提早終止,授權公司董事將須按股東於基金資產的權益比例向彼等分派資產。在作出有關出售或分派時,基金所持有若干投資的價值可能低於最初投資成本,導致股東出現重大虧損。此外,任何尚未全面攤銷的基金相關組織成本將從基金當時的資本中扣除。基金可能被終止的情況載於本基金章程標題為「本公司清盤或基金終止」一節。 根據OEIC 規例,基金為一項獨立的資產組合,該等資產僅可用以應付基金的負債或針對基金作出的申索。儘管OEIC 規例之條文規定傘子開放式投資公司(例如本公司)的子基金之間維持分開負債責任,但由於分開負債的概念相對較新,倘當地債權人入稟外國法院或根據外國法合同提出索償,則外國法院會否採納 OEIC 規例所載的分開負債條文,目前仍屬未知之數。因此,概不能確定某一子基金的資產將一直可以在任何情況下從某一傘子開放式投資公司的另一子基金的負債中完全獨立。然而,現時本公司僅有一項子基金,故此項特定風險將僅在本公司有多於一項子基金時方會適用。 儘管有上文所述,惟股東毋須對本公司的債項負債。股東在支付購買股份的價格後,將毋須再向本公司支付任何款項。 本公司設立於英國,而股東應注意其當地監管機構提供的所有監管保障均可能不適用。此外,基金將於非英國或歐盟司法管轄區註冊。鑑於該等註冊,股東應注意,基金可能受限於附錄D — 國家特定投資限制詳述的進一步限制性監管制度。在該等情況下,基金將遵守有關更嚴格的規定,而這可能有礙基金充分運用投資限額。
估值風險. 子基金的投資估值可能涉及不確定性及屬判斷性的決定。倘證實有關估值不正確,則子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可能受到影響。 與發展較成熟的市場相比,若干市場的債務證券的波動性可能較高及流動性較低。在該等市場買賣的證券的價格可能反覆不定。該等證券的買賣差價可能頗大,基金可能承擔重大交易成本。 與傳統債務工具相比,具有虧損吸收功能的債務工具承受更大的風險,由於此類工具在發生若干先前定義的觸發事件(例如,當發行人接近或處於無償債能力或發行人的資本比率降至某一水平)時,通常面對減值或轉換為普通股的風險,此等情況很可能超出發行人的控制範圍。該等觸發事件複雜及難以預測,而且可能導致該等工具的價值顯著或完全下降。 倘發生觸發事件,整個資產類別可能出現潛在價格骨牌效應及波動。具有虧損吸收功能的債務工具亦可能面臨流動性、估值及行業集中風險。 有關應急可換股證券的風險,請參閱說明書第 4 節「風險考慮因素」一節的「應急可換股證券」分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