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样本条款

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9.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提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工程/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
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 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及网上报价系统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1.1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开发等项目实施能力; 14.1.2 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磋商文件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服务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开发、供货、安装、调试、保修(应提供使用售后服务承诺)和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的义务。
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6.1 供应商必须提交下列证明其有资格进行响应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 第二部分中规定的资格及资信要求内容; (2) 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证明文件(如通知书、合同等); (3) 供应商对有能力履行磋商文件中技术要求规定的人员、保养、修理和其他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 国家及行业对采购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0.1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竞谈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a. 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制造商和/或技术拥有者向采购人提供该种货物的正式授权; b.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c. 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供应商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3.5.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5.2 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3.5.2.1 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实训设 3.5.2.2 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货物的交付及售后(应提供在项目实施地点的售后服务情况)和其它服务的义务。
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 如果本次磋商允许联合体参加,可根据供应商资格要求组成联合体。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磋商。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磋商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注明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取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3.3 供应商应符合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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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 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 供应商报价 1. 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的内容进行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供应商须知 一、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 特別補償 当社は、前条第一項の規定に基づく当社の責任が生ずるか否かを問わず、別紙特別補償規程で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り、旅行者が受注型企画旅行参加中にその生命、身体又は手荷物の上に被った一定の損害について、あらかじめ定める額の補償金及び見舞金を旅行者に対して支払い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