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 样本条款

保管合同. 第三百六十五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保管合同. 指受托人与保管银行签订的《外贸信托-汇鑫 11 号(三宝 3 期)结构化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管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保管合同. 指受托人与保管银行签订的《华润信托•拾贝优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保管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保管合同. 指受托人与保管银行签订的《华润信托•怡亚通员工持股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管合同》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保管合同. 受托人与保管人签订的《上海信托‚红宝石‛安心稳健系列投资资金信托基金(上信-H-7001)保管协议》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保管合同. 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並返還該物的合同。寄存人應當按照約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當事人對保管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 61 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保管是無償的。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中國大陸合同法第 365 條至第 367 條規定參照)。
保管合同. 指受托人与保管银行签订的《外贸信托-创金智源【1】期FOF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管合同》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保管合同. 指受托人就本信托的保管服务与保管银行签 订的保管合同以及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形式审核: 即指受托人对相关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明材料、指令书等文件上各要素的齐全性以及与信托文件约定的相关内容的一致性进行审 核,但不对签名以及提供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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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合同 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契 約 件 名 下請負の相手方の住 所 及 び 氏 名 下請負を行う業務の 範 囲 下 請 負 を 必 要と す る 理 由 下 請 負 期 間 ※ 次に掲げる書類を、上記「下請負期間」開始 10 日前までにこの申請書に添付の上、提出すること。 ・下請負の相手方の会社概要 ・その他警察庁が指示する書類 審 査 結 果 承認 非承認 承 認 又 は 非 承 認と し た 理 由 上記審査結果のとおり、下請負を承認する(承認しない)。 支出負担行為担当官 警察庁長官官房会計課理事官 当社(個人である場合は私、団体である場合は当団体)は、下請負(再委託)をするにあたり、下記事項について誓約します。 この誓約が虚偽であり、又はこの誓約に反したことにより、当社が不利益を被ることとなっても、異議は一切申し立てません。 また、貴庁の求めに応じて当社の役員名簿(有価証券報告書に記載のもの(生年月日を含む。)ただし、有価証券報告書を作成していない場合は、役職名、氏名、性別及び生年月日の一覧表)等を提出すること、及び当該名簿に含まれる個人情報を警察に提供することについて同意します。

  •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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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要求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郑州大学信息系统建设网络安全责任协议》和《郑州大学信息系统建设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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