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财产的管理 样本条款

信托财产的管理. 上述信托财产由乙方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持有,与甲、乙双方的其他资产相互独立,不受甲方或乙方其他债权、债务的影响。
信托财产的管理. 7.1.1 受托人应当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不得将信托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或使信托财产成为其固有财产的一部分。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管理的其他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信托财产不得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进行交易,也不得与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受托人为信托计划设立专用账户,即信托财产专户。 7.1.2 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 7.1.3 受托人应完整记录并保留信托财产使用情况的报表和文件,定期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随时接受委托人或受益人的查询。 7.1.4 受托人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事务委托给第三人管理。 7.1.5 受托人指派专门的信托项目经理处理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事务。受托人办理本信托事务的管理机构在业务上独立于受托人的其他部门,其人员与其他部门互不兼职,具体业务信息不得与其他部门共享。受托人固有财产运用部门与信托财产运用部门由不同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信托财产的管理. 12.2.1 受托人将根据《信托法》的有关规定,将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严格区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本信托开立信托资金专用银行账户(即信托专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 12.2.2 受托人将按照《信托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管理义务。对信托财产的记账核算、分配信托收益、信息披露等环节,均由受托人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信托资金划入特定组织或法人指定账户后,信托资金即已按照合同约定捐赠完毕;信托资金捐赠完毕后,由接受捐赠的特定组织或法人具体负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受托人有权监督其管理和使用情况。
信托财产的管理. 7.1.1 受托人应当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不得将信托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或使信托财产成为其固有财产的一部分。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管理的其他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受 7.1.2 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信托计划资金闲置期间可以用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包括国债、公司债、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债券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认购受托人发行的信托计划或其项下信托计划受益权,以及政策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项目及产品。 7.1.3 受托人应完整记录并保留信托财产使用情况的报表和文件,定期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随时接受委托人或受益人的查询。 7.1.4 受托人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事务委托给第三人管理。 7.1.5 受托人指派专门的信托项目经理处理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事务。受托人办理本信托事务的管理机构在业务上独立于受托人的其他部门,其人员与其他部门互不兼职,具体业务信息不得与其他部门共享。受托人固有财产运用部门与信托财产运用部门由不同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信托财产的管理. (1) 受托人将信托财产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为原则,对该信托财产进行投资、管理和运用; (2) 受托人为本信托开立信托财产专户,信托财产的任何收支必须通过信托财产专户进行; (3) 受托人将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与其他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不将信托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或使信托财产成为其固有财产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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